16、沙琅镇 隋唐时,为电白县南境。 明代时,招韶州流民耕垦,立得善乡。 清嘉靖五年(1526年),设置狮子堡。 清雍正九年(1731年),设沙琅巡检司于狮子堡。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沙琅乡。 1949年11月后,为第六区、第十三区所辖。 1958年9月,隶东风公社。 1959年6月,析东风公社,置沙琅公社。 1983年11月,撤公社置沙琅区。 1987年4月,撤区置沙琅镇。 |
17、黄岭镇 隋、唐代,为电白南境。 明代,为得善乡三图。 清代,为沙琅巡检司所辖的东瓜闸、平山闸、白石屯、蕉林闸等地。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黄岭乡。 1949年11月,为六区(沙琅)黄潭乡。 1953年3月,为十三区(沙琅)所辖。 1957年2月,为黄岭中乡;同年末,并乡时为大乡。 1958年9月,隶属东风公社(沙琅)。 1960年6月,析沙琅公社、罗坑公社,置黄岭公社。 1983年10月,撤社置黄岭区。 1987年5月,撤区设黄岭镇。 |
18、望夫镇 隋、唐时,为电白县南境。 清代,为得善乡二图。 清代,为沙琅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为望夫乡和莲洞乡。 1949年11月,为六区(沙琅)望夫乡。 1957年2月,设望夫乡、丰垌等中乡;同年末,为望夫大乡。 1958年9月,属东风公社。 1959年6月,置望夫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置望夫区。 1987年4月,撤区设望夫乡。 1988年5月,撤乡设望夫镇。 |
19、罗坑镇 隋、唐代,为电白县南境。 明代,为得善乡二图。 清代,属沙琅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六区和十三区。 1957年2月,为里平、三坑、和目等中乡;同年末,合并为三坑大乡。 1958年9月,属东风公社。 1959年6月,属沙琅那霍公社。 1961年4月,置罗坑公社。 1983年10月,撤社置罗坑区。 1987年4月,撤区设罗坑镇。 |
20、那霍镇 隋唐年间(581年—907年),为电白县南境。 明代时期,为得善乡二图。 清代时期,为沙琅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为第二区。 1949年11月,为六区(沙琅)。 1953年3月,为十四区(那霍)。 1958年9月,隶东风公社。 1959年6月,撤东风公社,置那霍公社。 1983年,撤社置那霍区。 1987年,撤区设那霍镇。 |
21、博贺镇 隋、唐时,为连江县(保宁县)地。 宋开宝五年(972年),随县并入电白县,时隶属下保宁乡。 元、明时,为下保宁乡二图的博贺小乡。 清代,为典史所辖的博贺堡。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三区瑚博乡的博贺镇。 1953年3月,为四区博贺镇。 1956年9月,为博贺镇。 1958年9月,隶红星公社。 1959年8月,置博贺镇公社。 1960年6月,改称博贺公社。 1965年9月,设博贺镇。 2004年2月,与龙山镇合并为新的博贺镇。 |
22、林头镇 隋初,属南巴县和良德县。 隋大业年间(605年—618年),并入连江县。 唐代,仍属南巴、良德县。 宋代,并入电白县。 元、明,为下博乡一都和二都。 清代,属沙琅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九区和大衙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属电白第四、第五、第十区。 1958年9月,隶金星公社。 1959年6月,置林头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置区。 1987年6月,撤区建镇。 2003年12月,与大衙镇合并后仍称林头镇。 |
23、电城镇 隋、唐代,属连江县。 唐开元元年(713年),高州治所曾徒治于此。 宋开宝五年(972年),随县并入电白县,属下保宁乡。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建土城,置神电卫城。 明成化四年(1468年),电白县治从高州长坡迁神电卫城。 明天启七年(1627年),废神电卫为电白县治。 民国期间,电白县治不变。 1957年,称电城乡。 1958年9月,为红旗公社。 1959年6月,为电城公社。 1968年11月,撤社设电城镇。 2003年12月,爵山镇并入电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