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电白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电白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16、沙琅镇

隋唐时,为电白县南境。

明代时,招韶州流民耕垦,立得善乡。

清嘉靖五年(1526年),设置狮子堡。

清雍正九年(1731年),设沙琅巡检司于狮子堡。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沙琅乡。

1949年11月后,为第六区、第十三区所辖。

1958年9月,隶东风公社。

1959年6月,析东风公社,置沙琅公社。

1983年11月,撤公社置沙琅区。

1987年4月,撤区置沙琅镇。

17、黄岭镇

隋、唐代,为电白南境。

明代,为得善乡三图。

清代,为沙琅巡检司所辖的东瓜闸、平山闸、白石屯、蕉林闸等地。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黄岭乡。

1949年11月,为六区(沙琅)黄潭乡。

1953年3月,为十三区(沙琅)所辖。

1957年2月,为黄岭中乡;同年末,并乡时为大乡。

1958年9月,隶属东风公社(沙琅)。

1960年6月,析沙琅公社、罗坑公社,置黄岭公社。

1983年10月,撤社置黄岭区。

1987年5月,撤区设黄岭镇。

18、望夫镇

隋、唐时,为电白县南境。

清代,为得善乡二图。

清代,为沙琅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为望夫乡和莲洞乡。

1949年11月,为六区(沙琅)望夫乡。

1957年2月,设望夫乡、丰垌等中乡;同年末,为望夫大乡。

1958年9月,属东风公社。

1959年6月,置望夫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置望夫区。

1987年4月,撤区设望夫乡。

1988年5月,撤乡设望夫镇。

19、罗坑镇

隋、唐代,为电白县南境。

明代,为得善乡二图。

清代,属沙琅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六区和十三区。

1957年2月,为里平、三坑、和目等中乡;同年末,合并为三坑大乡。

1958年9月,属东风公社。

1959年6月,属沙琅那霍公社。

1961年4月,置罗坑公社。

1983年10月,撤社置罗坑区。

1987年4月,撤区设罗坑镇。

20、那霍镇

隋唐年间(581年—907年),为电白县南境。

明代时期,为得善乡二图。

清代时期,为沙琅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四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为第二区。

1949年11月,为六区(沙琅)。

1953年3月,为十四区(那霍)。

1958年9月,隶东风公社。

1959年6月,撤东风公社,置那霍公社。

1983年,撤社置那霍区。

1987年,撤区设那霍镇。

21、博贺镇

隋、唐时,为连江县(保宁县)地。

宋开宝五年(972年),随县并入电白县,时隶属下保宁乡。

元、明时,为下保宁乡二图的博贺小乡。

清代,为典史所辖的博贺堡。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三区瑚博乡的博贺镇。

1953年3月,为四区博贺镇。

1956年9月,为博贺镇。

1958年9月,隶红星公社。

1959年8月,置博贺镇公社。

1960年6月,改称博贺公社。

1965年9月,设博贺镇。

2004年2月,与龙山镇合并为新的博贺镇。

22、林头镇

隋初,属南巴县和良德县。

隋大业年间(605年—618年),并入连江县。

唐代,仍属南巴、良德县。

宋代,并入电白县。

元、明,为下博乡一都和二都。

清代,属沙琅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第九区和大衙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属电白第四、第五、第十区。

1958年9月,隶金星公社。

1959年6月,置林头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置区。

1987年6月,撤区建镇。

2003年12月,与大衙镇合并后仍称林头镇。

23、电城镇

隋、唐代,属连江县。

唐开元元年(713年),高州治所曾徒治于此。

宋开宝五年(972年),随县并入电白县,属下保宁乡。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建土城,置神电卫城。

明成化四年(1468年),电白县治从高州长坡迁神电卫城。

明天启七年(1627年),废神电卫为电白县治。

民国期间,电白县治不变。

1957年,称电城乡。

1958年9月,为红旗公社。

1959年6月,为电城公社。

1968年11月,撤社设电城镇。

2003年12月,爵山镇并入电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