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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16、曹回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

南北朝西魏时,属垫江县。

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太平里。

乾隆元年(1736年),属北里。

光绪四年(1878年),曹家场为北里三甲,回龙场属北里六甲。

宣统二年(1910年),曹家场和回龙场分属城区和母安镇。

民国十年(1921年),曹家场和回龙场同属第六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曹家乡,驻曹家场;置回龙乡驻回龙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曹家乡与新镇合并置新曹镇,驻新民场;回龙乡与周家镇合并置周回镇,驻周家场。

民国三十年(1941年),曹家场、回龙场合并为曹回乡。

1953年2月,由曹回乡分置曹家乡与龙桥乡。

1958年6月,曹家乡、龙桥乡改为管区,同属红旗公社。

1962年8月,曹家管区和龙桥管区改为曹家公社、龙桥公社。

1983年3月,曹家公社、龙桥公社分别改为曹家乡、龙桥乡。

1992年7月,曹家乡、龙桥乡合并置曹回乡,驻回龙场。

2007年,曹回乡改曹回镇。

17、杠家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都。

宋熙宁五年(1072年),始属垫江县。

清顺治年间,属东里。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杠家乡,属第二区。

1958年6月,杠家乡改为杠家公社。

1983年3月,杠家公社改为杠家乡。

1992年10月,龙凤乡并入杠家乡。

2007年7月,杠家乡撤乡设镇,改为杠家镇。

18、包家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

明代,属涪州。

清康熙年间,名包家庙,属涪州白石里;光绪四年(1878年),属涪州正北区;宣统二年(1910年),名包家场,属涪州第四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包家乡,驻包家场,属涪陵县第五区。

1953年3月,由涪陵划归垫江县,属第十区。

1955年1月,属鹤游区。

1958年6月,包家乡改为包家公社。

1983年3月,包家公社改为包家乡。

2007年7月,包家乡改置包家镇。

19、白家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都。

明清时期,属涪州。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置白家镇,属涪陵县。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撤白家镇置白家乡。

1953年3月,白家乡始属垫江县。

1958年7月,白家乡改为白家公社。

1983年3月,白家公社改为白家乡。

1992年10月,绿柏乡并入白家乡。

2008年7月,白家乡撤乡设镇,改为白家镇。

20、永平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

明代,属涪州。

清初,名永安场,属涪州白石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属涪州正北区;宣统二年(1910年),属第四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永安乡,驻永安场,属涪陵县第五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更名永平乡,驻地改称永平场,属涪陵县第四区。

1953年3月,永平乡划归垫江县,更名秋桥乡。

1956年9月,秋桥乡复名永平乡。

1958年6月,永平乡改为永平公社。

1983年3月,永平公社改为永平乡。

2007年7月,永平乡改置永平镇。

21、三溪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都。

明清时期,属涪州。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三汇乡。

1953年3月,始属垫江县。

1958年6月,改为三汇公社。

1983年6月,三汇公社改为三汇乡。

1985年3月,三汇乡更名三溪乡。

1992年10月,箐口乡并入三溪乡。

2007年7月,三溪乡改置三溪镇。

22、裴兴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都。

明清时期,属涪州。

民国十九年(1930年),置裴兴乡。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与涪陵县太和乡合并置裴家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更名裴兴乡。

1950年1月,裴兴乡更名裴江乡。

1953年3月,始属垫江县。

1955年2月,裴江乡与胜利乡合并置裴兴乡。

1958年6月,裴兴乡改为裴兴公社。

1983年,裴兴公社改为裴兴乡。

2007年7月,裴兴乡撤乡设镇,改为裴兴镇。

23、黄沙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

南北朝西魏时,属垫江县。

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八庄里;清光绪四年(1878年),南里三甲;清宣统二年(1910年),属太平镇。

民国四年(1915年),属第三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黄沙镇,驻黄沙岩场,属第一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黄沙镇与五洞乡合并置沙洞乡;次年,更名沙桥乡,驻黄沙岩场,属第一指导区。

1953年7月,析沙桥乡地置黄沙乡。

1958年6月,黄沙乡改为黄沙公社。

1983年3月,黄沙公社改为黄沙乡。

2014年8月19日,撤销黄沙乡,设立黄沙镇。

24、长龙镇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

南北朝西魏时,属垫江县。

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八庄里;清宣统二年(1910年),属高安镇。

民国四年(1915年),属第二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长龙乡,驻长龙寨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与高安镇合并置长安镇,驻高滩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长安镇改置长安乡,驻高安场,属第五区。

1953年4月,由长安乡析置长龙乡。

1958年6月,长龙乡改为长龙公社。

1983年3月,长龙公社改为长龙乡。

2014年,长龙乡撤乡设镇,改为长龙镇。

25、沙河乡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

宋熙宁五年(1072年),始属垫江县。

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属新兴里。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置大石乡。

1955年4月,大石乡并入杠家乡。

1957年9月,析杠家乡置沙河乡。

1958年,沙河乡改为沙河公社。

1983年,沙河公社改为沙河乡。

26、大石乡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

宋熙宁五年(1072年),始属垫江县。

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新兴里;乾隆十一年(1746年),名赵家寺场,属东里;光绪四年(1878年),属东里七甲;宣统二年(1910年),置赵家乡,驻赵家寺场。

民国四年(1915年),以区辖场,赵家寺场属第二区。

民国十年(1921年),赵家寺场属第三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赵家镇,驻赵家寺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赵家镇并入裴兴乡。

1955年,析裴兴乡地置大石乡。

1958年6月,大石乡改为大石公社。

1983年3月,大石公社改为大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