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新村(社区)规模化调整,撤销洞头村、大瞿村、南策村,设立蓝港社区,沿用至今。 |
2019年4月15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新村(社区)规模化调整,撤销松柏园村、大北岙村、金岙村、外埕头村,设立半屏社区,沿用至今。 |
解放前夕为玉环县三盘区东屏镇第九保;解放初为洞头乡第五村;1958年公社化时属洞头人民公社洞头管理区;1961年成立洞头人民公社中仑大队;1984年为中仑村民委员会;1996年8月更名东屏镇中仑村;2011年更名为东屏街道中仑村,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 |
解放前夕为玉环县三盘区,东屏镇第二保,解放初期建政为洞头乡第一村,1958年人民公社化食属洞头人民公社管辖区,1961年称洞头人民公社东岙顶大队,1984年建为东岙顶村民委员会1988改为洞头乡东岙顶村民委员会,2007年洞头乡与半屏乡合并改为东屏镇东岙顶村民委员会,2011年改为东屏街道岙顶村民委员会,清雍正六年(1728年)增设玉环厅,东岙顶村属玉环厅第二十都。 民国元年(1912年)改厅为县,属玉环县第四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今洞头县境建政为三盘区,设一镇六乡,时属玉环县三盘区东屏镇,划设为东屏镇第二保。 1952年解放后,撤销旧制,三盘区析分为洞头区、大门区;东屏镇也随之撤销,改设北岙镇;洞头区设一镇九乡,东岙顶村建为洞头乡第一村。 1953年6月10日,洞头置县,7月后归属洞头县。 1958年公社化时属洞头(大)人民公社洞头管理区,1961年调整规模时成立洞头人民公社东岙顶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建为洞头乡东岙顶行政村。 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 |
清之前,垄头村属玉环厅第二十部。 民国始,属玉环县第四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始,属玉环县三盘区东屏镇第三、第四保。 1952年10月,设寮垄乡,垄头村划为寮垄乡为第一、第二村。 1953年6月10日洞头置县,7月后归属洞头县。 1956年2月,洞头、寮垄、半屏三乡合并为洞头乡,垄头村归属洞头乡。 1961年公社化时成立洞头人民公社垄头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后建为垄头行政村。 1996年8月,省民政厅批准将原洞头乡更名东屏镇后,垄头村归属东屏镇。 2011年5月,东屏镇改为东屏街道,垄头村归属东屏街道东港社区。 后沿用至今。 |
解放前夕为玉环县三盘区东屏镇第四保,解放初建政为寮垅乡第四村;1956年寮垅乡撤销划入洞头乡,1958年公社化时属洞头人民公社洞头管理区;1961年称洞头人民公社三寮大队;1962年从三寮大队析出单独成立后寮大队;1984年建后寮村民委员会。 1956年2月,撤区并乡,洞头、寮垄、半屏三乡合并为洞头乡,后寮村归属洞头乡,称寮垄社后寮生产队。 1958年5月29日,洞头撤县,7月1日洞头、大门复归玉环县管辖,10月洞头本岛成立一个公社,大门成立一个公社,洞头乡成立生产大队,寮垄社变成寮垄生产队,后寮变成生产小队,下后寮成立寮垄农场。 1959年4月玉环撤县,洞头归温州市管辖,原洞头县成立洞头工委,原洞头乡改为洞头管理区,寮垄生产队、洞头生产队、半屏生产队归洞头管理区管辖,胡建松任管理区党委书记。 1961年寮垄社体制改革,后寮、前坑寮、惠头寮合并,先后建立胜利大队、三寮大队;下半年洞头工委为调整公社规模,决定洞头管理区改为洞头公社。 1962年三寮大队撤销,析分成立后寮、前坑寮、惠头寮3个大队。 到1966年以后文化大革命开始,69年后寮成立了革命领导小组(简称革领小组)。 1971年恢复后寮党支部,由党支部主持日常工作,1984年政社分设时期,成立洞头乡后寮行政村。 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 |
据载:“第十三世用景生于清乾隆壬辰年(1722年)自福建塔邑迁居于此”建村,约200年。 清雍正六年(1728年)增设玉环厅,岙仔村属玉环厅第二十都。 民国元年(1912年)改厅为县,属玉环县第四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今洞头县境建政为三盘区,设一镇六乡,时属玉环县三盘区三盘乡,与寮顶一并划为三盘乡第八保。 1952年2月,北沙置乡,仍属三盘区,岙仔村隶属北沙乡;至10月,撤销旧制,三盘区析分为洞头区、大门区,岙仔村建政为洞头区寮垄乡第六村。 1953年6月10日,洞头置县,7月后归属洞头县。 1956年2月,撤区并乡,洞头、寮垄、半屏三乡合并为洞头乡,岙仔村归属洞头乡。 1958年公社化时属洞头(大)人民公社洞头管理区,1961年调整规模时成立洞头人民公社红星大队,1966年改回岙仔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建为洞头乡岙仔行政村。 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 |
清之前,后坑村属玉环厅第二十都。 民国始属玉环县第四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始属玉环县三盘区三盘乡,与现在北岙的中街、下街地方一同划设为东屏镇第九保。 解放前夕为玉环先三盘东屏镇第九,解放初改为洞头乡第五村,1952年解放后,撤销旧制,三盘区析分为洞头区、大门区;东屏镇也随之撤销,改设北岙镇;洞头区设一镇九乡,后坑村建政为洞头乡第五村。 1953年6月10,洞头置县,7月后归属洞头县。 1958年公社化时属洞头人们公社,洞头管理,当时后坑村的店儿后、树脚自然村属岭背居民区管辖,而后垄、上后坑、下后坑自然村属埭口村管辖。 1961年公社化时期成立洞头人民公社后坑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建为洞头乡后坑村。 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 |
惠民村由原前坑寮和原惠头寮两村合并而成,并由政府公开征用村名,于2004年12月27日由洞头县政府正式命名挂牌成立。 1958年公社化时属洞头(大)人民公社洞头管理区,1961年调整规模时成立洞头人民公社三寮大队,1962年三寮大队析分,分别独立为惠头寮大队、前坑寮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建为洞头乡惠头寮行政村、前坑寮行政村。 1996年8月17日,经省民政厅批准,洞头乡改为建制镇,复称东屏镇,遂属东屏镇。 2004年12月15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前坑寮和惠头寮两村实施撤并,同时命名为惠民村,并于是年12月29日成立中共东屏镇惠民村支部委员会;2005年1月29日惠民村村委会选举成功。 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