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村明代属甘舍里;清代属西域里;民国属第四区(驻双池)段纯编村;1947年属双池乡;1953年属第五区(驻双池);1956年属段纯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属跃进(段纯)人民公社;1961年属段纯人民公社上庆和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县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段纯人民公社改名为段纯镇,上庆和生产大队改为上庆和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属段纯镇管辖。 |
该村明代属甘舍里,清代属西城里;民国属第四区(驻双池镇)段纯编村;抗日战争时期属四区,继属一区,后属九区;1947年属双池乡;1949年至1955年属第五区(驻双池);1956年属段纯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属跃进(段纯)人民公社;1961年属段纯人民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县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段纯人民公社改名为段纯镇,增设王家洼村民委员会;2003年堡则上村委并入王家洼村民委员会。 1983年至今属段纯镇管辖.。 |
该村原名神井。 明代属双白里;清代属西城里,民国时期属第四区(驻双池镇)马江编村,1949年属第四区(驻坛镇);1953年属五区(驻双池);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属跃进(段纯)人民公社;1961年为段纯人民公社深井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县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段纯人民公社改名为段纯镇,深井生产大队改为深井村民委员会;2003年兑九墕村民委员会并入深井村民委员会。 1983年至今属段纯镇管辖。 |
该村明代属双白里;清代属西城;民国属第四区(驻双池镇)马江村编村;1949年属第四区(驻坛镇);1953年属第五区(驻双池);1956年属段纯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属跃进(段纯)人民公社武家洼管理区;1961年属段纯人民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县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段纯人民公社改名为段纯镇,增设武家洼村民委员会;2003年,后寨沟村委、云家庄村委、中庄村委并入武家洼村民委员会。 1983年至今属段纯镇管辖.。 |
该村明代属双白里,清代属西城里;民国之前称宿林村,属第四区(驻双池镇)田家山村编村;抗日战争时期属四区,继属一区,后属九区;1947年属双池乡;1949年至1955年属第五区(驻双池);1956年属段纯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属跃进(段纯)人民公社;1961年属段纯人民公社宿龙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县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段纯人民公社改名为段纯镇,宿龙生产大队改为宿龙村民委员会;2003年水泉塔村委并入宿龙村民委员会。 1983年至今属段纯镇管辖,。 |
该村原名“张治”。 明代属张志里,清代属张志归西城里。 民国属第四区(驻双池镇),1949年后属第四区(驻坛镇)和第五区(驻双池)。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61年属段纯人民公社张志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县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段纯人民公社改名为段纯镇,张志生产大队改为张志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属段纯镇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