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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1993年6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防城港市的通知》(桂政发〔1993〕57号),划原防城港区防城港镇和原防城各族自治县企沙镇、光坡乡以及附城乡白沙、公车、湴港、冲孔村等地域而设立。

1993年8月9日《关于同意将防城港市港口区新增设公车镇的批复》(桂政函〔1993〕63号),新增设公车镇。

1993年8月9日《关于同意将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乡改为镇建制的批复》(桂政函〔1993〕62号),辖区光坡乡改为光坡镇。

1994年10月14日《关于同意撤销防城港镇设立渔洲坪、白沙[氵万]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桂政函〔1994〕57号);1995年3月23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防城港镇设立渔洲坪、白沙[氵万]街道办事处的通知》(防政发〔1995〕16号),撤销防城港镇分设渔洲坪街道、白沙[氵万]街道。

时辖渔洲坪街道、白沙[氵万]街道、企沙镇、光坡镇、公车镇。

2014年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的批复》(桂政函〔2014〕213号),2015年3月11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公车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防政函〔2015〕23号),撤销公车镇分设沙潭江和王府两个街道。

先秦时期属百越之地,唐为钦州辖地;古称闩寨,宋太祖开宝五年(972)改称防城,清光绪十三年(1887)划出钦州西部设置防城县,隶属广东省,民国时期至解放初,属广东省辖。

1949年12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县治防城镇。

195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将防城县分为防城县、十万山僮族瑶族自治县两个县。

1958年12月1日,两县又合并为东兴各族自治县,县治东兴镇。

1978年11月26日,东兴各族自治县改名为防城各族自治县,县治防城镇。

1993年5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防城各族自治县,设立地级防城港市时设立防城区,区政府驻珠河街道,沿用至今。

秦属象郡地。

汉属郁林、合浦二郡地。

唐贞观十二年设瀼州,天宝元年改为临潭郡,领瀼江、波零、鹤山、宏远四县,郡治瀼江;后置羁縻上思州,属邕州都督府。

元、明属左江思明府,后改属南宁府。

清光绪十二年改属太平府;十八年改上思直隶厅,属太平思顺道。

1912年改为上思府。

1913年改上思县,属南宁道。

1930年属南宁民团区。

1934年3月属南宁行政监督区。

1940年属南宁行政督察区。

1942年属第四区。

1950年属南宁专区。

1951年属崇左专区。

1952年7月属钦州专区。

1953年12月属桂西僮族自治州。

1958年12月属南宁专区。

1965年8月属钦州地区。

1971年属钦州地区。

1993年6月属防城港市。

南北朝梁大同元年(535),东兴为安平县辖地,为黄州、宁海郡驻地。

隋大业三年(607),为海安县(一说安海县)辖地。

唐武德元年(618)为安海县辖地。

至德二年(757),为宁海县辖地。

宋开宝五年(972),为钦州安京县辖地。

景德三年(1006),为钦州安远县辖地。

1912年属广东省防城县。

1951年3月属广西省。

1955年7月属广东省。

1957年3月析置十万山僮族瑶族自治县。

1958年5月更名为东兴各族自治县。

1958年12月防城县并入。

1965年8月属广西壮族自治区。

1978年改名防城各族自治县。

1993年5月属防城港市防城区。

1993年7月属防城港市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

1996年4月从防城港市防城区划出东兴、江平、马路3镇设立县级东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