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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沙河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杨家湾甲。

民国时期设八道河联保杨家湾保,隶属二区(青峰),后改为青峰镇榔峪河乡。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七区榔峪乡,此地隶属杨家湾辖(1956年更名青峰区榔峪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塘岭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青峰人民公社榔峪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青峰区榔口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榔口、玉堤、珠藏、双沟、台口五个公社合并为榔口公社。

塘岭大队更名为五塘大队。

隶属于榔口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五塘大队撤销,成立五塘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榔口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五塘管理区。

2002年管理区撤销,五塘村经村组合并,组成现五塘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魏家坪甲。

民国时期隶属二区八道河联保,魏家坪隶属八道河联保,后改为青峰区八道河乡。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乡属白沙乡辖(1956年更名沙河区沙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火光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大兴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大兴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建山、沙河、双坪、大新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火光大队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火光大队撤销,成立火光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五塘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五塘管理区。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合村并组后,成立火光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朱家坪甲。

民国时期设沙河乡,隶属二区朱家坪,隶属沙河乡,后改为青峰八道河乡所辖。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河乡,此地隶属白沙河乡辖(1956年更名沙河区白沙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朱家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白沙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沙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建山、沙河、双坪、大兴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朱家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朱家大队撤销,成立朱家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白沙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白沙河管理区。

2002年沙河管理区撤销,朱家坪村经合村并组后,成立朱家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叶家院甲。

民国时期隶属二区八道河联保,叶家院隶属八道河联保,后改为青峰区八道河乡。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乡(1956年更名沙河区白沙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新岗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白沙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白沙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建山、沙河、双坪、大新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新岗大队更名为高峰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高峰大队撤销,成立高峰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白沙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白沙河管理区。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合村并组后,成立高峰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沙河店甲。

民国时期设沙河乡,是乡公所所在地,隶属二区,沙河店隶属沙河乡,后改为青峰八道河乡所辖。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沙河乡(1956年更名沙河区沙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红卫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白沙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沙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建山、沙河、双坪、大兴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红卫大队更名沙河店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沙河店大队撤销,成立沙河店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沙河店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沙河店管理区。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沙河店村经合村并组后,成立沙河店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白沙河甲。

民国时期设沙河乡,隶属二区白沙河,隶属沙河乡。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白沙乡,隶属六区(1956年更名白沙闾,白沙乡撤销)。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白沙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沙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沙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沙河区撤销,将建山、沙河、双坪、大兴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白沙大队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沙河大队撤销,成立白沙河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白沙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白沙河管理区。

2002年白沙河管理区撤销,白沙河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钱家垭甲。

民国时期设八道河联保钱家垭保,隶属二区(设青峰),后改为八道河乡钱家垭保。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乡,此地隶属钱家垭辖(1956年更名沙河区白沙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钱家垭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白沙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沙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沙河区撤销,将建山、沙河、双坪、大兴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钱家垭大队更名为邢家湾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邢家湾大队撤销,成立邢家湾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白沙河管理区。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白沙河管理区。

2002年沙河管理区撤销,现邢家湾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蔡家坪甲。

民国时期设沙河乡,隶属二区沙河乡,蔡家坪隶属沙河乡,后改为青峰区沙河口乡所辖。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乡属白沙乡辖(1956年更名沙河区沙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向阳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白沙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沙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建山、沙河、双坪、大兴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向阳大队更名茅山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茅山大队撤销,成立茅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白沙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白沙河管理区。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合村并组后,成立茅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朱家坪甲。

民国时期设八道河联保朱家坪保,隶属二区(设青峰),后改为八道河乡朱家坪保。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乡,此地隶属白沙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绿化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白沙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沙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沙河区撤销,将建山、沙河、双坪、大兴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绿化大队更名为田家湾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田家湾大队撤销,成立田家湾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白沙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白沙河管理区。

2002年管理区撤销,田家湾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相传,明末清初,曾在此设立押狱(监狱)。

关押转送,强行征集的壮丁和服劳役的桃夫及作奸犯科的罪犯。

后人觉得不详不雅,谐音念老鸦峪。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白沙河甲。

民国时期设二区白沙河乡,此地隶属白沙河乡,后改为青峰区八道河乡。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河乡(1956年更名沙河区沙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平原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沙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沙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建山、沙河、双坪、大兴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平原大队更名为古竹园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古竹园大队撤销,成立竹园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沙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沙河管理区。

2002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撤销管理区建制,合村并组后成立竹园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卢家坪甲。

民国时期隶属二区八道河联,卢家坪隶属八道河联保,后改为青峰区沙河口乡。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乡属白沙乡辖(1956年更名沙河区沙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青坪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沙河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沙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建山、沙河、双坪、大新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青坪大队更名卢家坪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卢家坪大队撤销,成立卢家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白沙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白沙河管理区。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合村并组后,成立卢家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