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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各县市历史沿革

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合作就是古西羌首领无戈爰剑建立羌族政权的北塞重镇。

中唐时期,西北游牧民族吐谷浑在北距合作80千米的枹罕地区建都立国,并开辟打通了历史上著名的西连西域、西藏和印度,南接中原和西蜀的“丝绸南路”。

清代以后,合作曾一度被称为“黑措”,系藏语音译,又称“羚城”,意为羚羊出没的地方。

清雍正朝时属兰州府循化厅管理下的南番二十一寨中的黑措寨。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黑措四沟的藏族人民在当地土官洪布刚究、束奴突巴的率领下起义,失败后,黑措和美武被划入洮州厅辖区,中华民国时被划归夏河,编为夏河设治局第四区。

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后改为州)成立时,就选定了四周岗阜罗列,低山环抱,地势平坦宽阔的沉积盆地黑措为州府驻地。

1954年,由甘肃省设计公司对城区建设作了初规划后,于1955年开始全面建设。

1956年5月,州人民委员会所属部分机关率先从夏河拉卜楞迁来此地办公,镇名亦同时改为合作。

199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通知设立合作市,经过一年的筹备,合作市于1998年1月1日正式挂牌运作。

临潭为古代洮州之地。

夏、商、周临潭属古雍州之地。

春秋战国时期,这里为诸羌所据。

秦始皇统一六国,临潭为陇西郡临洮县(今岷县)辖地。

汉代,仍以临洮名之。

西晋惠帝于292年置洮阳县,隶属秦州。

自西晋永嘉之乱至十六国末,被吐谷浑占据。

南北朝时周遣大使巡查天下,首次设置洮州,随之又置洮阳郡汎潭县。

隋开皇十一年(591),改汎潭县为临潭县。

唐贞观十三年(639)为陇右道洮州临潭县。

五代时期,临潭继为吐蕃控制,至后唐长兴四年(933)归顺后唐,升洮州为保顺军。

北宋初为吐蕃玛尔晋所占,仍称临洮。

大观二年(1108),再改临洮为洮州,归秦凤路辖。

南宋绍兴四年(1134),为金所占。

南宋嘉定十二年(1219),临潭为蒙古兵所占,直至宋灭。

元初归宣政院辖,属吐蕃宣慰司统领,置洮州,下领可当县(今临潭县新城)。

明洪武四年置洮州军民千户所,隶河州卫。

十二年(1379),升洮州军民千户所为洮州卫军民指挥使司,隶陕西都司。

清乾隆十三年(1748)改洮州卫为洮州厅,隶属甘肃省巩昌府。

1913年,改洮州厅为临潭县,属兰山道辖。

1938年,甘肃省调整行政督察区,临潭隶属第一督察区。

1949年9月27日成立临潭县人民政府,为岷县专区管辖。

1950年划入临夏专区(现临夏回族自治州)管辖。

1953年划归甘南藏族自治州至今。

自秦、汉时县境属临洮县地,归陇西郡所辖;三国时县初属魏雍州地,仍设陇西洮阳县,旋改为秦州陇右郡临洮县。

以后西晋、东晋、十六国、前秦、南北朝、北周、隋唐至明洪武年间,历代建置废置变更频繁。

明永乐十六年(1418),朝廷受卓尼吐蕃后裔头人些地为土官指挥佥事,管理部分番族部落,实行土司制。

清乾隆改卫为厅,土司仍沿明制。

1913年,甘肃省政府作出了取缔土司制度的决定,卓尼辖地归临潭县统领,但民国政府改土归流的政策未动摇土司的统治地位。

1937年,“博峪事件”爆发,卓尼设治局成立。

1944年,洮岷路保安司令部接受整编,第一个非土司制的国家行政建置始在卓尼立足,与兼理军政之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并驾齐驱,隶属于甘肃省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岷县。

1949年9月11日卓尼辖区解放,1950年杨复兴宣布废除土司制度,1950年5月25日,设置卓尼自治区建制,直属甘肃省。

1955年8月25日,卓尼自治区改为卓尼县,沿用至今。

春秋战国时为白马、氐、羌住地。

先秦羌道是舟曲建置的起始,属陇西郡。

汉武帝元鼎六年,武帝改道曰县。

东汉武帝建五九年,羌道县属武都郡西部都尉治。

三国魏黄初中,魏以陇南为武都西部都尉,治所羌道县境。

后,蜀于陇上伐魏,舟曲西南一度为姜维屯田的沓中地区。

西晋末年,世居羌道县的宕昌羌“保”,建立半独立的宕昌国,西周武帝天和元年,今舟曲境皆属宕昌国。

北周武帝天和六年灭宕昌国,舟曲地属甘松、宕昌两郡。

隋初,今舟曲县属宕昌州;汤帝大业元年,改宕昌州为宕昌郡,今舟曲仍为宕昌郡、武都郡辖地。

唐于境内置宕昌州及怀道郡、怀道县和福津县。

宋王韶“熙河之役”收复宕昌州,西固(始名)归阶州福津县辖。

元、明、清于西固置藩(番)汉(明守御)军民千户所及分州,在民族地区实行军民统摄及政教合一的封建土司制度。

1913年,以西固分州改置西固县,隶属陇南道。

后,改渭川道。

1927年废道,西固县隶属于省。

1938年,西固县划入第一行政督查区。

1944年划入第八督查区,专员公署驻武都。

1949年12月10日,西固全境解放,西固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武都专区。

1954年,西固县官亭、沙湾、富坪3乡和岷县东南部析置宕昌县(县人民政府驻宕昌),西固县设舟曲行政委员会,属甘南自治区。

1955年,甘南自治区更名甘南藏族自治州,所辖舟曲行政委员会改为舟曲县。

1959年1月改名龙迭县,1962年恢复舟曲县。

秦时,属陇西郡。

北周时置叠州。

汉武帝时,大将军李广征西,置武都郡。

唐贞观元年属陇右道。

明、清属洮州卫、厅管辖。

民国年间为卓尼设治局管辖之迭部区。

解放后,属甘肃省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辖属。

1962年1月1日,成立迭部县,沿用至今。

玛曲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

《后汉书》记载:西周穆王时,西征犬戎获其五王,又获四白鹿。

《安多政教史》、《西藏王统记》亦称:占据高原三峰者藏族六大姓之一,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羌)印迷所属玛柯(河曲)部繁衍于此。

春秋战国时,董氏后裔已发展成许多部落。

秦时仍属董氏控制。

汉时,岭王国天子(自称)属地,按姓氏仍属董,按地区属滇零之“钟存部”。

三国时,河曲之地属迷唐羌分支和夷之地。

晋、南北朝时,黄河首曲属党项弥药地区。

隋时大部属河源郡。

唐时为吐蕃将军悉参(节度使)多弥卫(卫府设在河曲)属同恰(州)九州六部之一的玛柯董氏(党项遗部)。

宋时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地区。

元时为吐蕃等处宣慰司之脱思麻路,此地仍称岭地。

明朝时,除卓格尼玛属陕西都司洮州卫外,其余岭地均属朵甘都司赞善王分地的巴西诸部。

清时属蒙古厄鲁特部。

清雍正元年(1723)发生“罗卜藏丹津叛清事件”后,属清朝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管辖。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夏河拉卜楞寺院在河曲组成第一个流官制部落--欧拉部落。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河曲南北尽归拉卜楞寺管辖。

1928年属甘肃省夏河县,但其政令唯有通过拉卜楞寺院才能在河曲各部施行。

1949年9月18日,夏河县解放以后,为夏河县第七区。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正式进入黄河第一弯开展工作,是年9月改为玛曲工委和玛曲行政委员会。

1955年6月,经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县。

因玛曲地临黄河,而黄河藏语称“玛曲”而得名,隶属甘南藏族自治州。

1959年1月1日,玛曲、碌曲合并,称洮江县;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玛曲、碌曲两县建置。

碌曲县在历史上地处泛指为“羌中”。

北周置金城、广恩县。

隋开皇中改金城为美俗县,改广恩县为洮河县。

十六国前凉时,境内强川护军,驻地设在今晒银滩至尕海措宁一带,是当时丝绸之路河南道的必经之地。

隋置洮源县、洮阳县;唐初置西沧州,中宗景龙之后的715年陷于吐蕃;为角厮所属;元为洮州辖域;明为洮州卫属地。

民国属临潭辖区。

1953年,临潭县所辖的西仓区分出单设,1955年6月正式成立碌曲县。

1955年县人民政权建立后辖双岔、西仓、郎木寺3个区。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全县辖有阿拉、双岔、光明(拉仁关)、红旗(西仓)、和平(玛艾)、跃进(郎木寺、尕海)7个人民公社。

1959年碌曲县与玛曲县合并,称洮江县。

1962年1月,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县。

夏河县地,商代至汉初羌族牧地。

公元前81年(西汉昭帝时)设白石县,隶金城郡。

王莽篡汉,改白石县为顺砾县。

东汉恢复名为白石县,改隶陇西郡。

西晋置晋兴郡,又置永固县,后为吐谷浑所占。

十六国至隋朝,多属河州枹罕郡。

公元715年(唐肃宗时),陇右节度使哥舒翰置镇西军于索恭川(今甘加乡境内);754年(唐代宗时),哥舒翰在枹罕西80里索恭川置天成军;755年,安史之乱时,吐蕃乘虚攻取天成军,夏河地区为吐蕃所占领。

北宋,初置怀羌县,后为甘青蕃人辖领。

金代仍置怀羌县,属积石州管辖。

清初,属循化理蕃厅,辖南蕃21寨,以其吏治归循化,军事属河州。

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第一世嘉木样建扎西奇寺。

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扎西奇寺建“拉让”(拉章),是为“拉卜楞”地名起源。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移河洲同知于循化营(设于今青海省循化县城),置循化厅,并在今夏河地区设“南番二十一寨”,以其吏治归循化,军事属河洲。

循化理蕃厅也失去了管辖南蕃21寨的权利,青海、四川的部分寺院、部落,就连循化厅附近的蒙古亲王辖区的寺院亦依附拉卜楞寺,清廷遂在拉卜楞设拉卜楞分府,隶循化厅。

1927年,拉卜楞设治局设立,直接隶于甘肃省政府。

1928年,拉卜楞设治局改县,取名“夏河县”。

1949年9月21日,夏河县和平解放。

1949年9月22日,夏河县人民政府成立。

1958年12月20日,撤销夏河县,设立德乌鲁市(县级)。

1961年12月15日,恢复为夏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