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田镇街道 秦时,田镇一带属狄县,隶临淄郡;西汉时期属千乘郡;东汉年间属高苑县属乐安郡;北魏设长乐郡,隶属青州。 金统治时期属长山县,元统一后,割田镇、索镇设新城县,此地属新城县管辖;明洪武二年(1936年)田镇一带属齐东县;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为三府四县地,属高苑县范围,一直沿袭到1912年。 1948年3月,高苑、青城二县合并为高青县,田镇为县城;1950年县委、县府前往青城,又于1953年迁回田镇。 从1953年开始,陆续在田镇街以南修建县委、县府机关、工厂、医院、中学、剧院以及商业门市部。 1961年后,对县城进行较大规模的扩建,形成了一个新的城区。 在此期间1956年3月,高青、齐东两县合;1958年11月,齐东县析入博兴、邹平县;1967年,改称田镇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撤田镇公社改称田镇镇;1984年6月,机构改革,寨子乡、许管乡、常家乡从天真镇析出;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寨子乡复并入田镇镇;1990年,随高青县划归淄博市管辖;2010年,高青区划调整,田镇被分为田镇街道和芦湖街道。 |
2、芦湖街道 2010年,高青县行政区划调整,田镇镇被分为田镇街道办事处和芦湖街道办事处,撤销赵店镇,整建制并入常家镇。 2013年3月,高青县区划再次调整,将原隶属于赵店镇的47个行政村划归芦湖街道管辖,芦湖街道的尹家村、付家村、孟李村、大庄村等四个行政村划归常家镇管辖。 芦湖街道办事处很大一部分是由原赵店镇组成。 民国时期,赵店一带属蒲台县第一区,辖13个自然村;1945年8月,划为高苑县第三区;1951年,始称赵店乡,隶属高青县旧镇区,1956年3月,隶属齐东县旧镇区。 1958年,划归博兴县,改称博兴县旧镇人民公社赵店管理区;1961年10月,称赵店人民公社,隶属高青县旧镇区;1971年,为旧镇人民公社赵店管理区;1984年6月,赵店从旧镇析出,设赵店乡;1987年2月,田家楼乡的西马管区划归赵店乡;1996年12月,撤乡建镇,改名为赵店镇;2010年,赵店镇并入常家镇;2013年,从常家镇析入芦湖街道。 |
3、青城镇 金天兴二年(1233年)始置青城县,为县治。 翌年元灭金,元统元年(1333年)在此筑城池。 直至明洪武二年(1369年),将青城县并入邹平县、齐东县,青城改名为清池店。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复置青城县,属济南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后,青城县属武定府。 乾隆元年(1736年)在城中建文昌阁;1912年废府改道,青城县隶岱北道,1914年改隶济南道。 1925年山东省设十道,青城县属武定道。 1928年,废道制,各县直属省辖,1936年至1942年,青城县属国民党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鲁北行署。 1943年,青城县属清河行政公署,1945年改隶属鲁北政府办事处。 1945年8月,中共山东省政府成立,青城县属清河专员公署,隶属渤海行政公署,1948年4月23日,高苑、青城合并为高青县。 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2年间,为高青县委、县政府驻地。 1956年为齐东县青城区,辖15个乡。 1958年9月,为青城人民公社。 1961年,为高青县青城区,辖10个公社。 1963年,郑庙、义和公社北划归田镇区。 1978年为青城公社,辖217个村。 1984年7月撤青城公社,设立青城镇,辖三个管区。 1987年2月,原杨坊乡的码头管区划归青城镇管辖。 1990年随高青县划归于淄博市管辖。 2004年,将其所辖的青城管区拆分为城中管区和城西管区至今。 |
4、高城镇 隋大业二年(607)为高苑县治所。 1948年,高城为高青县九区、十区的一部分。 1956年3月,为齐东县高城乡、丁夏乡、李官乡和东刘乡的一部分。 1958年,为高城人民公社,同年秋划归博兴县。 1961年,为高青县高城区。 1971年,复为高城人民公社。 1978年,高城人民公社下设河西、大王、高城、五里、闫马、丁夏、李官7个管区,辖77个生产大队。 1984年6月,撤销高城人民公社,建立高城镇,丁庄乡析出。 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丁庄乡复并入高城镇。 2012年12月高青县区划调整原花沟镇10个行政村划拨归属高城镇,全镇下设樊林、东刘、大王、高城、五里、闫马、丁夏、李官8个管区和河西社区,共有87个行政村,72个自然村。 |
5、黑里寨镇 在秦时,黑里寨大部属济北郡;西汉时期,黑里寨大部属东邹县、建信县地,属千乘郡,而最西部为邹平县地,属济南郡,一直沿袭到清末;1912年为齐东县二区,辖20个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建制未动。 1956年实行撤区并乡,除割去庆(云)淄(川)千米以东部分归花沟乡外,其余部分组成黑里寨乡、张官店乡、中店乡;1958年撤销齐东县后,为黑里寨人民公社,归邹平县所辖。 1961年10月后为高青县黑里寨区;1967年改为黑里寨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改为黑里寨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7月,机构改革,撤销黑里寨人民公社,建立黑里寨乡,同时孟集乡析出;1985年3月黑里寨乡改为黑里寨镇;1987年2月,孟集乡复入黑里寨镇;1990年,随高青县回归淄博市管辖至今。 |
6、唐坊镇 1948年高苑、青城合并,为高青县唐坊区;1956年高青、齐东二县合并,为齐东县唐坊区;1958年,齐东与博兴二县合并,为博兴县唐坊人民公社;1961年复置高青县,为高青县唐坊区;1976年10月为唐坊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4年7月机构改革建唐坊乡人民政府,同时,元河乡析出;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元河乡复并入唐坊乡;1994年12月改称唐坊镇。 |
7、常家镇 西汉时,设湿沃县属千乘郡,本境属湿沃县。 东汉永元九年(95)撤湿沃县,并入千乘县,这里属千乘县。 唐朝垂拱四年(688)析蒲台、厌次两县地置渤海县,本境属渤海县。 五代时,后周显德三年(956)于渤海县置滨州,本地属滨州。 元朝,割田镇、索镇设新城县,这里一度属于新城县管辖。 明朝,洪武元年(1368),本地属于蒲台县。 清初沿明制,雍正十二年(1734)滨州降为散州,本地属滨州管辖。 民国时期,1913年滨州改为滨县。 这里大部属于滨县五区,西部少数村庄,如郑家庙、上下孟、曹家店、颜家洼、大阮家等属于青城县范围。 民国前期,管辖范围大致与明清时期相同。 1940年,中共清河区委将滨县五区划归高苑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 1945年,高苑县在这一带设大李区,为高苑县的六个区之一。 1948年3月24日,高苑县和青城县合并,组建高青县,这里属高青县管辖。 1951年,高青县设10个区,这里大部为第四区,下设台李、三合、常庵、大芦、太平、艾李六个乡,西部郑家庙、台陈、邹徐一带属第五区。 1956年3月,高青县与齐东县合并,称齐东县,全县划为1镇,11区。 这里属于义和区。 1961年10月4日,复设高青县,本地属田镇区。 1963年2月,将青城区的郑家庙人民公社、义和人民公社划归田镇区。 1970年11月28日,高青全县7个区改为人民公社,原人民公社改为管理区。 1972年撤销台陈管理区。 1981年,田镇人民公社改为田镇镇。 本地属田镇镇管辖。 1984年6月,高青县撤销公社、管理区。 全县划为4镇15个乡,新设常家乡,人民政府驻常家;新设许管乡,人民政府原驻许管村,1985年移驻三合店村。 1987年2月13日,调整乡镇区划,撤销许管乡,并入常家乡,乡驻地未变。 1995年9月,常家撤乡建镇,镇驻地为常家村,辖常家、郑庙、台李、大李、三合五个管理区。 2010年11月撤销赵店镇,整建制并入常家镇。 2013年3月22日,高青县区划再次调整,将原隶属赵店镇的47个行政村划归芦湖街道管辖。 芦湖街道的尹家村、付家村、孟李村、大庄村等4个行政村划归常家镇管辖。 在此基础上,高青经济开发区与常家镇合署。 |
8、花沟镇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划为青城县第五区,仍为区驻地;1948年,高苑、青城二县合并为高青县,隶属高青县;1956年,高青、齐东合并为齐东县,隶属齐东县;1958年为花沟人民公社;1961年,为高青县花沟区;1970年,复为花沟人民公社;1984年,撤花沟人民公社,分设花沟乡、樊家林乡、龙桑树乡;1987年2月,撤龙桑树乡,原龙桑树乡的龙桑管区并入花沟乡,杨庄管区并入樊家林乡;1990年,随高青县划归淄博市管辖,1996年12月,撤花沟乡,设花沟镇;2001年3月,樊家林乡并入后沟镇。 现在的花沟镇辖10个管区,92个行政村。 |
9、木李镇 西汉元朔四年(125年)汉高帝封娄敬畏建信候,封底为建信县,辖木李一带;东汉末年,建信县已废,木李一带属临济县,属乐安国;十六国时期,临济县属平原郡;隋统一后,木李一带属邹平县地,一直到清末;1935年,木李属青城县第四区;1948年高苑、青城二县合并后,为高青县第六区;1956年高青、齐东二县合并后,为齐东县木李乡;1959年撤销齐东县后,属邹平县青城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高青县后,为高青县青城区木李人民公社;1971年撤区并社,改为青城人民公社木李管区;1984年高青县划为十九个乡镇时,设立木李乡,辖木李、新徐、杜集三个管区。 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杨坊乡的杨坊管区划归木李乡管辖。 1990年随高青县划归淄博市管辖。 1991年,由杨坊管区的8个村和木李管区的14个村组建清河管区,至此木李乡辖木李、新徐、杜集、杨坊、清河5个管区。 1998年,撤乡建镇,更名为木李镇。 现在的木李镇,辖5个管区,103个行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