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两汉、三国、两晋等朝代,属龙川县地,属南海郡;南朝齐永明元年(483),析龙川地置河源、新丰二县,仍属南海郡管辖;1925年,隶属东江区行政委员会公署;1949年,改称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新中国成立后,河源属东江专区;1953年,属粤东行政区,后属惠阳专区;1959年,惠阳专区撤销,属韶关专区;1963年,恢复惠阳地区,河源又划归惠阳地区管辖;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并设立源城区,此名沿用至今。 |
春秋时期属百越地。 战国时期属楚国。 秦代起属南海郡博罗、龙川两县地,隋唐时期为归善、兴宁两县地。 宋元时期分属长乐县、归善县两县地。 明隆庆三年(1569),设立永安县,意即从此永远安定。 1912年,属广东省都督府。 因与福建省永安县重名,1914年改名为紫金县,属潮循道。 1926年,隶属东江各属行政公署,1937年,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紫金县解放,隶属于东江专区。 1952年,改属粤东行政区。 1956年,隶属惠阳专区。 1959年,改属汕头专区。 1963年,复属惠阳地区。 1988年,改属河源市。 |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平南越,置龙川县,属南海郡。 东晋咸和六年(331),龙川析置兴宁县。 太和元年(366),龙川析置雷乡县。 南北朝南宋年间,撤雷乡并入龙川县。 南齐永明元年(483),龙川析置河源县、新丰县、陆安县。 南梁天监二年(503),析南海置梁化郡,龙川县析置雷乡县,俱属梁化郡。 隋开皇十一年(591),龙川并入河源县,雷乡并入兴宁县。 唐天授二年(691),复雷乡县。 宋开宝四年(971),设置广南东路,撤雷乡复龙川县,属循州。 宋宣和二年(1120),龙川改雷江县,属循州。 绍兴三年(1133),废雷江复龙川县,属循州。 元至元十二年(1275),废广南东路设置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循州改路,治所仍设龙川城。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循州路降为循州。 明洪武二年(1369),废循州并入惠州府,龙川属之。 明正德十三年(1518),龙川析置和平县,均属惠州府。 1912年,属广东都督府,次年,属广东都督府潮循道。 1926年,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委员会。 1931年,属广东省东区绥靖专员公署。 1937年,属广东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 1946年属广东省第六行政专员公署。 1949年5月属东江行政委员会,1952年属粤东江行政专员公署,1956年属惠阳地区专员公署,1959年属韶关地区专员公署,1963年恢复惠阳地区专员公署,龙川属之。 1988年,设立河源市,龙川属之。 |
明崇祯六年(1633)割和平县惠化图、长宁县长吉图、河源市忠信图、翁源县银梅图置连平州。 1912年,连平改州为县,属惠州府。 1914-1920年属潮循道。 1925年,省县改行政区,连平属东江行政区。 1936年,广东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连平属韶关。 1947年连平属广东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6月2日属东江专区,连平县人民政府在忠信成立,同年6月25日,县人民政府迁至元善镇。 1952年划归粤北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59年和平县并入称连平县复归韶关专区。 1960年更名为和平县,部分并入新丰县。 1962年以原连平县并入和平、新丰两县区域复置县,时属韶关专区。 1963年属惠阳专区,1970年属惠阳地区。 1988年3月改属河源市至今。 |
元属循州龙川县地。 明正德十三年(1518)析龙川县地置和平县,治阳明,属惠州府。 明崇祯六年(1633)改隶连平州,仍属惠州府。 清属惠州府。 1914年属潮循道。 1936年属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7年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东江专区。 1952年改属粤北行政区。 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59年3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和平县并入连平县,改属韶关专区。 1960年连平县迁治阳明镇,更名和平县。 1962年12月1日恢复连平、和平2县,仍属韶关专区。 1963年属惠阳专区。 1970年属惠阳地区。 1988年属河源市。 |
东源县地域为原河源县主体。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从龙川析置河源,属南海郡。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属循州。 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属祯州。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属惠州府。 清属惠州府。 1925年属东江行政区。 1949年属东江专区。 1953年属粤东行政区。 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59年属韶关专区。 1963年至1987年属惠阳地区。 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原河源县分设河源市源城区和河源市郊区。 1993年11月8日,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