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胡村为行政区归属八区;1950-1953年改为县辖二区驻胡村;1954-1957年当时称为胡村乡;1958-1960年为火箭公社管理区;1961年为胡村公社胡村生产大队;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为胡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朝阳称自然村;1950-1953年归二区称行政村(1953年为区辖乡);1954-1955年为县辖乡称朝阳乡;1956-1957年称胡村乡高级社;1958-1960年归属火箭人民公社朝阳管理区;1961年5月-1983年生产变革改称为朝阳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为朝阳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为八区所辖行政村;1950-1952年为二区所辖行政村;1953-1955年为县区所辖乡;1956-1957年为胡村乡所辖高级社;1958-1960年为火箭人民公社所辖,称小常管理区;1961年5月-1983年根据生产变革改称小常生产大队;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为小常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为八区行政村;1950-1953年为二区所辖行政村;1954-1955年为县辖乡称敦坊乡;1956-1957年改名敦坊高级社;1958-1960年称火箭人民公社敦坊管理区;1961-1983年根据生产变革改称敦坊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后又更名为敦坊村民委员会。 |
1949年为自然村;1950-1953年为二区所辖行政村(53年称孟高乡);1954-1955年为县辖乡;1956-1957年为高级社;1958-1960年为火箭公社孟高管理区;1961年5月-1983年根据生产变革改为孟高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为孟高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为八区行政村;1950-1952年为二区行政村;1953-1955年为自然村;1956-1957年为胡村乡南席高级社;1958-1960年称火箭人民公社南席管理区;1961年5月-1983年根据生产变革改称南席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后,为南席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北阳称阳村行政村,属八区管辖;1950-1953年归属二区,称阳村行政村(1953年称阳村乡);1954-1955年为县直属乡;1956-1957年称胡村乡北阳高级社;1958-1960年为火箭公社,北阳管理区;1961年5月根据生产变革改称北阳村生产大队;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为北阳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为八区所辖行政村;1950年-1952年系二区管辖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为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为胡村乡的高级社;1958年-1960年为火箭公社董村管理区;1961年5月至1983年根据生产变革改称董村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更名后改为董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为八区所辖行政村;1950-1952年为二区所辖行政村;1953-1955年为区乡所辖自然村;1956-1957年称胡村乡新代高级社;1958-1960年为火箭人民公社新代管理区;1961年5月为新代生产大队;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为新代村民委员会。 |
1949年为一区的所辖行政村;1950-1952年为二区行政村;1953-1955年称自然村;1956-1957年称胡村乡胡村庄高级社;1958-1960年改名为火箭公社胡村庄管理区;1961-1983年称胡村庄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为胡村庄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1953年为自然村;1954-1955年为朝阳乡沙沟村;1956-1957年为自然村;1958-1960年归属火箭人民公社,改名沙沟管理区;1961年5月-1983年生产变革后改为沙沟生产大队;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为沙沟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年为自然村;1950-1952年为二区所辖行政村;1958-1955年为自然村;1956-1957年为高级社;1958-1960年属火箭公社桑梓管理区;1961年5月-1983年根据生产变革改称桑梓生产大队;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为桑梓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1955年为自然村;1956-1957年成立高级社隶属胡村乡;1958-1960年称火箭人民公社南阳管理区;1961年5月根据生产资料变革称南阳生产大队;1984政社分设,为南阳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50-1952年统称阳村(行政村)归属二区;1953-1955年为区、乡所辖的自然村;1956-1957年为胡村乡中阳高级社;1958-1960年称火箭人民公社中阳管理区;1961-1983年据生产变革改称中阳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为中阳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1953年为自然村;1954-1955年为朝阳乡管自然村;1956-1957年为自然村;1961年5月-1983年根据生产变革称武村生产大队;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为武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49-1955年为自然村;1956-1957年为胡村乡直辖高级社;1958-1960年称火箭公社西吾管理区;1961-1983年根据生产变革称西吾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后,为西吾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