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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清顺治正十五年(1658年),为勐拉土掌寨第九甲。

1950年1月,金平县成立后,为金平县第一区。

1955年,第一区更名城关区。

1956年,王布田镇改称城关镇。

20世纪60年代初,组建区级建制城关区和城关镇,不久城关镇降为大队。

1970年,城关区与城关镇合并为前哨公社。

1976年,划分为城关、十里村、哈尼田3公社。

1981年,恢复区级城关镇。

1983年,哈尼田公社并入城关区。

1987年12月,城关区与城关镇合并为金河镇。

2006年10月,原十里村乡和原金河镇合并为金河镇。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属勐拉土掌寨领地。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中法勘界结束后,为边境特区,属河口督办那发对汛。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金平县政府新编乡镇,成立金水河乡。

1950年,全县解放后,仍沿用金水河乡,为金平县第三区(勐拉区)。

1987年12月,原城关区的龙骨与勐拉区的金水河、乌丫坪、南科、普角、老刘等村合并新组建金水河乡。

1994年5月,由金水河乡改为金水河镇。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临安府设置勐拉土掌寨后,为建水州江外十五土掌寨之一。

民国六年(1917年),在王布田街设立金河行政区后,为第二区勐拉乡。

1950年,全县解放后为第三区,后改名勐拉区。

1970年3月,改为红卫公社。

1973年,改称勐拉公社。

1983年3月,改为勐拉区。

1987年12月,由勐拉区改为勐拉乡。

2015年,由勐拉乡改为勐拉镇。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临安府设置勐丁土掌寨,为临安府江外十五土掌寨之一。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勐丁土掌寨改为勐丁行政区,老勐属勐丁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勐丁行政区改为平河设治局。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9月1日,金河、平河2设治局合并建县后,老勐属第四区。

1950年1月,老勐为第二区。

1970年,营盘区一分为二,原营盘区改为朝阳公社,同时将西部的新安里、新村、苦竹林、老勐等行政村划出,新建新安里公社。

1974年,新安里公社改称老勐公社。

1983年,老勐公社改为老勐区。

1987年12月,撤老勐区建老勐乡。

2015年,老由老勐乡改为老勐镇。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临安府在勐拉设土掌寨,现铜厂乡境域为勐拉土掌寨八甲地。

民国六年(1917年),金河行政区建立后,为第三区铜厂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由铜厂乡改为铜厂镇。

1950年,改为第二区。

1956年,更名铜厂区。

1970年,改为铜厂公社。

1983年,恢复铜厂区建制。

1987年12月,由铜厂区改为铜厂乡。

民国六年(1917年),改土归流后,属金河行政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县治成立后,老集寨为第四区。

1950年1月,为金平县第四区。

1956年,更名老集寨区。

1970年,改为红边公社。

1973年,改称老集寨公社。

1983年,恢复老集寨区。

1987年,由老集寨区改为老集寨乡。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设置者米土掌寨。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设茨通坝土掌寨。

民国六年(1917年),云南省政府在者米、茨通坝实行改土归流后,划入金河行政区,原茨通坝为第四区、者米为第五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建立金平县后,全县设6区,第五区(茨通坝)、第六区(者米)。

1950年,为第四区(老集寨区)新寨、茨通坝乡。

1974年,从老集寨区的原者米、茨通坝2乡区域划出,新建顶青公社。

1983年,顶青公社改为者米区。

1988年5月20日,者米区改为者米拉祜族乡。

清雍正八年(1730年),属文山县王弄里竜(龙)古甲。

民国二年(1913年),文山县划外南区和外西区一部设置靖边行政区,阿得博隶属靖边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靖边行政区改为屏边县,属屏边县西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新编保甲制度,为屏边县第三区;同年10月,成立阿得博乡。

1951年前,属屏边县西城区万泉乡;同年4月,划入金平县,设第五区,区公所驻阿哈迷。

1956年,区公所迁驻阿得博后,改称阿得博区。

1969年,驻地迁至阿哈迷村,称团结公社。

1973年,迁回阿得博,称阿得博区。

1987年12月,由阿得博区改为阿得博乡。

清雍正八年(1730年),属文山县王弄里竜古甲。

民国二年(1913年),文山县划外南区和外西区一部设置靖边行政区,属靖边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靖边行政区改为屏边县,属屏边县西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新编保甲制度,为屏边县第三区。

1951年3月前,属屏边县西区万泉乡。

1951年4月,划入金平县属第五区1956年,属阿得博区。

1969年,称团结公社。

1972年,公社迁至阿得博,属阿得博公社。

1987年12月,以沙依坡河为界,划分为阿得博乡和沙依坡乡。

清雍正八年(1730年),属文山县王弄里竜古甲。

民国二年(1913年),文山县划外南区和外西区一部设置靖边行政区,大寨隶靖边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靖边行政区改为设屏边县,属屏边县西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新编保甲制,为屏边县第三区。

1951年4月,屏边县西区划入金平县,属第五区。

1956年,改称阿得博区。

1969年,从阿得博区划出大寨、大都马、新发寨、白沙坡、箐脚等大队成立大寨公社。

1983年,大寨公社改称大寨区。

1987年12月,由大寨区改为大寨乡。

明朝时,属临安府王弄山长官司。

清雍正八年(1730年),属文山县王弄里。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属河口对汛督办公署。

1950年,属文山行政专员公署。

1954年5月,马鞍底划入金平县,为金平县第六区(马鞍底区)。

1970年3月,马鞍底区改为红江公社。

1973年,更名马鞍底公社。

1983年,改为马鞍底区。

1987年12月,由马鞍底区改为马鞍底乡。

明朝时,为临安府王弄山长官司地。

清雍正八年(1730年),裁开化府通判设文山县,属文山县王弄里。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属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龙脖河对汛。

民国十五年(1926年),属河口特别行政区。

1950年,属文山行政专员公署。

1954年5月,属金平县第六区(马鞍底区)。

1983年2月,从大寨公社划出新寨和骂卡行政村,从马鞍底公社划出卡房、勐坪和桥头行政村,在桥头街建立勐桥区。

1987年12月,由勐桥区改为勐桥乡。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为临安府江外十五土掌寨之一。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勐丁土掌寨改为勐丁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勐丁行政区改为平河设治局。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9月1日,云金河、平河2个设治局合并建县后,设营盘乡。

1950年1月,为第二区(铜厂区)所辖。

1956年,从原第二区析出,设第七区(营盘区)。

1970年,原营盘区改为朝阳公社。

1983年,撤销朝阳公社,恢复营盘区建制。

1987年12月,由营盘区改为营盘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