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正十五年(1658年),为勐拉土掌寨第九甲。 1950年1月,金平县成立后,为金平县第一区。 1955年,第一区更名城关区。 1956年,王布田镇改称城关镇。 20世纪60年代初,组建区级建制城关区和城关镇,不久城关镇降为大队。 1970年,城关区与城关镇合并为前哨公社。 1976年,划分为城关、十里村、哈尼田3公社。 1981年,恢复区级城关镇。 1983年,哈尼田公社并入城关区。 1987年12月,城关区与城关镇合并为金河镇。 2006年10月,原十里村乡和原金河镇合并为金河镇。 |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属勐拉土掌寨领地。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中法勘界结束后,为边境特区,属河口督办那发对汛。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金平县政府新编乡镇,成立金水河乡。 1950年,全县解放后,仍沿用金水河乡,为金平县第三区(勐拉区)。 1987年12月,原城关区的龙骨与勐拉区的金水河、乌丫坪、南科、普角、老刘等村合并新组建金水河乡。 1994年5月,由金水河乡改为金水河镇。 |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临安府设置勐拉土掌寨后,为建水州江外十五土掌寨之一。 民国六年(1917年),在王布田街设立金河行政区后,为第二区勐拉乡。 1950年,全县解放后为第三区,后改名勐拉区。 1970年3月,改为红卫公社。 1973年,改称勐拉公社。 1983年3月,改为勐拉区。 1987年12月,由勐拉区改为勐拉乡。 2015年,由勐拉乡改为勐拉镇。 |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临安府设置勐丁土掌寨,为临安府江外十五土掌寨之一。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勐丁土掌寨改为勐丁行政区,老勐属勐丁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勐丁行政区改为平河设治局。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9月1日,金河、平河2设治局合并建县后,老勐属第四区。 1950年1月,老勐为第二区。 1970年,营盘区一分为二,原营盘区改为朝阳公社,同时将西部的新安里、新村、苦竹林、老勐等行政村划出,新建新安里公社。 1974年,新安里公社改称老勐公社。 1983年,老勐公社改为老勐区。 1987年12月,撤老勐区建老勐乡。 2015年,老由老勐乡改为老勐镇。 |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临安府在勐拉设土掌寨,现铜厂乡境域为勐拉土掌寨八甲地。 民国六年(1917年),金河行政区建立后,为第三区铜厂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由铜厂乡改为铜厂镇。 1950年,改为第二区。 1956年,更名铜厂区。 1970年,改为铜厂公社。 1983年,恢复铜厂区建制。 1987年12月,由铜厂区改为铜厂乡。 |
民国六年(1917年),改土归流后,属金河行政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县治成立后,老集寨为第四区。 1950年1月,为金平县第四区。 1956年,更名老集寨区。 1970年,改为红边公社。 1973年,改称老集寨公社。 1983年,恢复老集寨区。 1987年,由老集寨区改为老集寨乡。 |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设置者米土掌寨。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设茨通坝土掌寨。 民国六年(1917年),云南省政府在者米、茨通坝实行改土归流后,划入金河行政区,原茨通坝为第四区、者米为第五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建立金平县后,全县设6区,第五区(茨通坝)、第六区(者米)。 1950年,为第四区(老集寨区)新寨、茨通坝乡。 1974年,从老集寨区的原者米、茨通坝2乡区域划出,新建顶青公社。 1983年,顶青公社改为者米区。 1988年5月20日,者米区改为者米拉祜族乡。 |
清雍正八年(1730年),属文山县王弄里竜(龙)古甲。 民国二年(1913年),文山县划外南区和外西区一部设置靖边行政区,阿得博隶属靖边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靖边行政区改为屏边县,属屏边县西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新编保甲制度,为屏边县第三区;同年10月,成立阿得博乡。 1951年前,属屏边县西城区万泉乡;同年4月,划入金平县,设第五区,区公所驻阿哈迷。 1956年,区公所迁驻阿得博后,改称阿得博区。 1969年,驻地迁至阿哈迷村,称团结公社。 1973年,迁回阿得博,称阿得博区。 1987年12月,由阿得博区改为阿得博乡。 |
清雍正八年(1730年),属文山县王弄里竜古甲。 民国二年(1913年),文山县划外南区和外西区一部设置靖边行政区,属靖边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靖边行政区改为屏边县,属屏边县西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新编保甲制度,为屏边县第三区。 1951年3月前,属屏边县西区万泉乡。 1951年4月,划入金平县属第五区1956年,属阿得博区。 1969年,称团结公社。 1972年,公社迁至阿得博,属阿得博公社。 1987年12月,以沙依坡河为界,划分为阿得博乡和沙依坡乡。 |
清雍正八年(1730年),属文山县王弄里竜古甲。 民国二年(1913年),文山县划外南区和外西区一部设置靖边行政区,大寨隶靖边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靖边行政区改为设屏边县,属屏边县西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新编保甲制,为屏边县第三区。 1951年4月,屏边县西区划入金平县,属第五区。 1956年,改称阿得博区。 1969年,从阿得博区划出大寨、大都马、新发寨、白沙坡、箐脚等大队成立大寨公社。 1983年,大寨公社改称大寨区。 1987年12月,由大寨区改为大寨乡。 |
明朝时,属临安府王弄山长官司。 清雍正八年(1730年),属文山县王弄里。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属河口对汛督办公署。 1950年,属文山行政专员公署。 1954年5月,马鞍底划入金平县,为金平县第六区(马鞍底区)。 1970年3月,马鞍底区改为红江公社。 1973年,更名马鞍底公社。 1983年,改为马鞍底区。 1987年12月,由马鞍底区改为马鞍底乡。 |
明朝时,为临安府王弄山长官司地。 清雍正八年(1730年),裁开化府通判设文山县,属文山县王弄里。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属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龙脖河对汛。 民国十五年(1926年),属河口特别行政区。 1950年,属文山行政专员公署。 1954年5月,属金平县第六区(马鞍底区)。 1983年2月,从大寨公社划出新寨和骂卡行政村,从马鞍底公社划出卡房、勐坪和桥头行政村,在桥头街建立勐桥区。 1987年12月,由勐桥区改为勐桥乡。 |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为临安府江外十五土掌寨之一。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勐丁土掌寨改为勐丁行政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勐丁行政区改为平河设治局。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9月1日,云金河、平河2个设治局合并建县后,设营盘乡。 1950年1月,为第二区(铜厂区)所辖。 1956年,从原第二区析出,设第七区(营盘区)。 1970年,原营盘区改为朝阳公社。 1983年,撤销朝阳公社,恢复营盘区建制。 1987年12月,由营盘区改为营盘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