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垦利街道 1943年为民丰村,1946年7月,垦五区区公所更名为民丰区公所。 1956年3月,划归广饶县。 同年6月,撤消垦区第五区公所,设县辖民丰乡、高盖乡(当时属广饶县)。 1958年4月,高盖乡合并到民丰乡。 9月,民丰乡与东张乡合并,称东风十七社,同年10月,更名民丰人民公社。 1960年7月,又划归垦利县,称民丰公社。 1963年2月,由民丰公社划出原高盖乡、东张乡,建立高盖、西张两公社(属垦利县辖)。 1981年12月,更名双河镇,镇机关由民丰村迁驻县城东侧。 1984年7月,西张公社撤销,双河镇更名为垦利镇。 1984年7月,高盖乡六干以南六个村划为胜利镇。 2001年2月10日,撤销高盖镇,将原高盖镇所辖地划归垦利镇。 2009年8月,西宋乡撤销,并入垦利镇,更名为垦利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经国务院(国函[2016]105号)批准,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自此隶属东营市垦利区,沿用至今。 |
2、兴隆街道 2009年8月,由垦利镇析出,设立兴隆街道。 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隶属东营市垦利区至今。 |
3、胜坨镇 因取政府驻地村(坨西村)和附近村(胜利村)名称首字而得名胜坨。 坨西村:据《张氏家乘》记载:“吾族居是乡积今五百余岁,溯其初自明洪武二年,始祖宽工由直隶枣强县是韦居于此”。 因当时地处沿海,此处地势较高(群众称坨子),故名“坨坨庄”,后简称“坨庄”。 胜利村:1945年,有宋氏及少数陈氏村民从利津县宋家、陈家(今西陈)迁此立村,因建村较晚,故名“新安”,1958年以嘉言更名为“胜利”。 |
4、郝家镇 1957年以前,隶属蒲台县。 1957年,划归博兴县。 1959年,划归广饶县史口区。 1966年,由广饶县划归垦利县,成立郝家公社。 1984年7月,改郝家乡。 1992年5月,乡政府机关由原驻地郝家村迁至南一路与博新路交会处。 1994年9月30日,撤销郝家乡,设立郝家镇。 2016年6月,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自此隶属东营市垦利区,沿用至今。 |
5、永安镇 清末民国初期,隶属于乐安县(今广饶县)管辖,但少有人居住;1941年,隶属于垦区一区;1943年4月,垦利县;1946年7月,垦利县永安区;1956年3月,划归广饶县(1956年3月~1959年10月,垦利县撤销),仍称永安区;1958年5月,广饶县永安乡;同年9月,广饶县东风十八社;同年10月,广饶县永安公社;同年11月,划归孤岛人民公社(县级),永安分社;1959年10月,复设垦利县(撤销孤岛人民公社),永安公社;1984年7月,改称永安乡;2001年2月10日,由原永安乡、下镇乡合并形成永安镇。 2016年8月2日,正式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隶属东营市垦利区。 |
6、黄河口镇 1954年7月,垦利县新设第八区并成立中共第八区委员会和第八区区公所,机关驻地建林村,下设建林、胜林两个乡。 1955年,垦利县各区取消数字排列,第八区改称建林区。 1956年,垦利建制取消,建林区划归广饶县。 1958年1月,广饶县撤区建乡,设立建林乡。 1958年9月,政社合一,撤建林乡,建立建林人民公社,仍隶属广饶县。 1958年11月,孤岛人民公社成立,机关驻地友林村;建林公社由广饶县划归孤岛人民公社,称建林分社,机关驻地由建林村迁至护林村。 1959年10月23日,取消孤岛人民公社,恢复垦利县建制,建林分社改称建林人民公社,隶属垦利县。 1960年3月2日,建林公社划归国营孤岛共青团林场,所辖各村划入护林、五县、利林三个集体所有制分场。 1961年11月,原属广饶县驻孤岛办事处管理的开荒农户2024户,9190人,划归垦利县管理,建立新安人民公社。 1966年3月,国营孤岛共青团林场并入济南军区军马场,建林公社重新划归垦利县,垦利县对大小孤岛地区的村庄重新划分:以甜水沟为界,沟南小孤岛内各村归新安公社,沟北大孤岛内各村划归建林公社。 1981年1月28日,建林公社革命委员会改名为建林公社管理委员会,新安公社革命委员会改名为新安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7月18日,实行政社分开,撤消建林人民公社,设立建林乡,撤消新安人民公社,设立新安乡。 2001年2月10日,建林乡与新安乡合并,设立黄河口镇,镇机关驻地为友林村。 2016年8月2日,正式撤销垦利县,属东营市垦利区。 |
7、董集镇 清宣统二年(1910年),推行全村自治划务本乡为利津二区。 1931年,务本乡仍为利津县第二区。 1944—1946年,董集现有属地归利津县第二区。 1946年,利津二区改称利津县徐王区,区机关驻地徐王村、区下设8个乡:胡刘乡、董官乡、王王乡(含董乡的秦家、薛家、赵马及胜坨镇的东王、史王),大王乡、三范乡(含胜坨镇梅家)请户乡、杨庙乡、徐林乡(含现在董集乡刘王村,现胜坨镇卞家、许家、吴家、林子、徐王、佛头寺、戈武)。 1950年8月徐王区复称利津县第二区,区下无乡,现董集乡属地仍归其管辖。 1955年12月,利津县第二区更名为利津县董集区、区下无乡,现董集属地归董集区管辖,区机关驻地由徐王村迁至境内南户村。 1956年3月,董集区划归广饶县董集区与宁海区合并为董集区,区机关驻地尚庄村。 1958年1月,董集区撤销,分建董集、宁海两乡。 9月,董集乡改称董集人民公社,现董集镇属地归董集公社所辖,公社所辖的村改称“大队”。 1961年11月,董集人民公社由广饶县划归利津县,机关驻地董集村。 1963年6月,董集人民公社改称董集区,区下设小公社,区机关仍驻董集村。 1964年11月,董集区由利津县划归垦利县现董集镇属地仍为董集区管辖。 1966年6月,董集区分为董集、胜坨两个人民公社,董集人民公社即董集镇前身。 1967年5月,建立董集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董集公社革命委员会更名为董集公社管理委员会,下属各大队全部改为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7月,改社建乡,董集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董集乡人民政府,乡下改队建村,统称为“村民委员会”。 2010年6月5日,根据垦政字[2010]29文件精神,撤销垦利县董集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定董集镇至今。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国函[2016]105号)批复同意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隶属东营市垦利区。 |
8、红光渔业办事处 1970年5月,组建红光渔业人民公社;1984年7月,改为红光渔业管理站(副科级行政单位);1993年10月9日,机构改革,成立红光渔业办事处,沿用至今。 地址迁移:办公地址于2011年5月,迁至红光大道东首。 隶属关系沿革:始隶属于下镇公社;1993年10月,隶属于垦利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 业务范围调整:1970年5月,以海水捕捞为主的3个渔业队,组建红光渔业人民公社;1984年7月,改为红光渔业管理站(副科级)行政单位;1993年8月20日,为实现“海上垦利”走好“以港引船、以船建村、以村兴渔”的路子,红光渔业管理站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同年10月9日,垦利县委、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垦发〔1993〕28号),设置中共垦利县委红光渔业工作委员会、垦利县人民政府红光渔业办事处(加挂红光渔业总公司牌子),属垦利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2011年12月10日,为打造“黄蓝融合海洋经济先行区”,实现垦利在两大战略中率先突破崛起,经垦利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和垦利县人民政府红光渔业办事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负责园区各项事务协调管理。 内设机构规格调整:红光渔业人民公社,始自成立于1970年5月,隶属于下镇公社;1984年3月,红光渔业人民公社管委改为红光渔业管理站(副科级)行政单,行政隶属县政府办公室;1993年10月,设置中共垦利县委红光渔业工作委员会、垦利县人民政府红光渔业办事处(加挂红光渔业总公司牌子),正科级行政单位,隶属于垦利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2011年12月10日,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和垦利县人民政府红光渔业办事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2016年8月2日,正式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 后更名为垦利区人民政府红光渔业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