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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戈奎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2012年4月成立蒿苔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

1954年前属红河县第二区戈奎联防;1955年3月划归六村办事处,同年4月六村办事处第一区大兴区成立戈奎乡;1969年11月沿用绿春县第一区大兴区戈奎乡;1969年12月由第一区划分成立红星公社改称戈奎大队;1973年11月改称戈奎公社戈奎大队;1984年4月撤销公社、大队,设区建乡,将原戈奎公社戈奎大队改称戈奎区公所戈奎乡;1988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改称戈奎乡戈奎村公所;2000年11月村改委改称戈奎村民委员会至今。

1954年前属红河县第二区俄普联防;1955年3月划归六村办事处,同年4月六村办事处第一区大兴区成立俄普乡;1969年12月成立红星公社改称俄普大队;1973年11月改称戈奎公社俄普大队;1984年4月撤销公社、大队,设区建乡,将原戈奎公社俄普大队改称戈奎区公所饿普乡;1988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改称戈奎乡俄普村公所;2000年11月村改委改称俄普村民委员会至今。

1973年10月前属俄普大队管辖,同年11月由俄普大队划分成立俄马大队;1984年4月撤销公社、大队,设区建乡,将原戈奎公社俄马大队改称戈奎区公所俄马乡;1988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改称戈奎乡俄马村公所;2000年11月村改委改称俄马村民委员会至今。

1954年前属红河县第二区哈鲁联防;1955年3月划归六村办事处,同年4月六村办事处第一区大兴区成立哈鲁乡;1969年11月沿用第一区(大兴区)哈鲁乡;1969年12月由第一区大兴划分成立红星人民公社改称哈鲁大队;1973年11月改称戈奎公社哈鲁大队;1984年3月撤销公社、大队,设区建乡,将原戈奎公社哈鲁大队改称戈奎区公所哈鲁乡;1988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改称戈奎乡哈鲁村公所;2000年11月村改委改称哈鲁村民委员会至今。

1954年前属红河县第二区埃倮联防;1955年3月划归六村办事处,同年4月六村办事处第一大兴区成立埃倮乡;1969年11月沿用第一区大兴区埃倮乡;1969年12月由第一区大兴区划分成立红星公社改称埃倮大队;1973年11月红星公社改称戈奎公社称埃倮大队;1984年4月撤销公社、大队,设区建乡,将原戈奎公社埃倮大队改称戈奎区公所埃倮乡;1988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改称戈奎乡埃倮村公所;2000年11月村改委改称埃倮村民委员会至今。

1954年前属红河县第二区加梅联防;1955年3月划归六村办事处,同年4月六村办事处第一区大兴区成立加梅乡;1969年11月沿用第一区(大兴区)加梅乡;1969年12月由第一区大兴区划分成立红星人民公社改称加梅大队;1973年11月改称戈奎公社加梅大队;1984年4月撤销公社、大队,设区建乡,将原戈奎公社加梅大队改称戈奎区公所加梅乡;1988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改称戈奎乡加梅村公所;2000年11月村改委改称加梅村民委员会至今。

1973年10月前属红星公社加梅大队管辖;1973年11月由加梅大队划分成立托牛大队;1984年4月撤销公社、大队,设区建乡,将原戈奎公社托牛大队改称戈奎区公所托牛乡;1988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改称戈奎乡托牛村公所;2000年11月村改委改称托牛村民委员会至今。

1973年10月前属戈奎公社戈奎大队管辖;1973年11月由戈奎大队划分成立子雄大队;1984年4月撤销公社、大队,设区建乡,将原戈奎公社子雄大队改称戈奎区公所子雄乡;1988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改称戈奎乡子雄村公所;2000年11月村改委改称子雄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