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建于1958年,称“梅仙居民小组”;2001年3月,成立九都社区居委会。 由当时县水泥厂、县铁合金厂、梅仙航运公司、供销社、造船厂、修配厂、建筑社等企业的居民组成。 |
宋时属常平乡进溪里,明清时期,属尤溪九都;民国时期,称九都坂。 解放初期与梅营合称双梅镇。 1958年,与梅营分开,成立梅仙大队,属梅仙公社辖。 1984年改梅仙村,成立梅仙村村民委员会。 |
宋时属常平乡进溪里;明清时,属尤溪九都,称“九都梅营坂”。 民国时期,梅仙、梅营合称“双梅镇”。 解放初,仍用双梅镇。 1958年与梅仙分开,成立梅营大队,属梅仙公社辖。 1984年改为梅营村,成立梅营村村民委员会。 |
明清时期,属尤溪九都;民国时期,分为上洋、洋中两个保。 解放初,为坪寨乡。 1958年成立坪寨大队,属梅仙公社。 1984年改为坪寨村,成立坪寨村村民委员会。 |
始建于唐咸通元年(860年)。 明清时期,属尤溪十一、十三都;解放初期,与科第合并为谢坑乡,1958年成立谢坑大队。 1984年改为谢坑村,成立谢坑村村民委员会。 |
明清朝时,隶属尤溪十八都;民国时期,属华莘乡科第保。 解放后,科第隶属于尤溪县第四区。 1952年划归第二区梅仙片管辖,为科第乡。 1956年科第合并到谢坑乡。 1962年从谢坑大队划出,成立科第大队。 1984年改为科第村,成立科第村村民委员会。 |
明清时期,隶属尤溪县九都。 民国时期,隶属双梅镇,半山与通演村合称通山保。 解放初,与通演、汶潭合称“通汶”乡。 1958年,通汶乡改称“群星”大队,后称通汶大队。 1961年,从通汶大队分出,成立半山大队。 1984年改为半山村,成立半山村村民委员会。 |
明清时期,属尤溪九都;解放初,与半山、通演合并为“通汶乡”;1958年改为“通汶”大队。 1962年,与半山、通演分开,称“汶潭”大队。 1984年改为汶潭村,成立汶潭村村民委员会。 |
明清时期,属尤溪九都;民国时期,与埔头合并,称“埔通保”。 1951年与半山、汶潭合并,称“通汶乡”;1958年,改称“通汶”大队;1962年独立为通演大队。 1984年改为通演村,成立通演村村民委员会。 |
明清时期,属尤溪九都。 解放初期分为南洋、彭南两个乡,1956年合并为南洋乡;1958年成立南洋大队,属梅仙人民公社。 1984年改称南洋村,成立南洋村村民委员会。 |
旧时属尤溪九都。 解放初期,设立经通、后通两个乡,1956年经通与后通合并为经通乡。 1958年成立经通大队。 1984年改称经通村,设经通村村民委员会。 |
宋时为兴文乡安福里属地,明清时期,属尤溪十都;1958年与玉石村合并为“源大”大队;1978年与玉石分开,成立“源湖”大队。 1984年改为源湖村,成立源湖村村民委员会。 |
明清时期,属尤溪十都;1958年属辖“源大”大队;1978年从源大分出,成立玉石大队。 1984年改为玉石村,成立玉石村村民委员会。 |
旧属尤溪十都。 解放初期,属双峰乡。 1958年,与蕉坑村合并,成立双蕉大队;。 1979年从双蕉大队划出,成立小蕉大队。 1984年改为小蕉村,成立小蕉村村民委员会。 |
旧属尤溪十都。 解放初,属双峰乡;后与小蕉从双峰乡划出成立双蕉大队,属梅仙人民公社辖;1978年与双蕉大队分开,成立蕉坑大队。 1984年改为蕉坑村,成立蕉坑村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