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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家湾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裴家湾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裴家湾生产大队,设立裴家湾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费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费家沟生产大队,设立费家沟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沙湾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沙湾生产大队,设立沙湾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小沟则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小沟则生产大队,设立小沟则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张家河生产大队;1961年10月,张家河生产队改为张家河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张家河生产大队,设立张家河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邱家坪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邱家坪生产大队,设立邱家坪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李家坪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李家坪生产大队,设立李家坪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拓家峁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拓家峁生产大队,设立拓家峁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园则坪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园则坪生产大队,设立园则坪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庞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庞家沟生产大队,设立庞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拓家崖窑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拓家崖窑生产大队,设立拓家崖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榆林塌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榆林塌生产大队,设立榆林塔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王家过洞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王家过洞生产大队,设立王家过洞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寺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寺家沟生产大队,设立寺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毛家河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毛家河生产大队,设立毛家河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