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八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石末荣建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石末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八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毕家院荣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毕家院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1983年先后设北张寨爱国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北张寨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寨平繁兴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寨平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1983年先后设侯庄繁荣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侯庄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八部;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1983年先后设东靳寨聚中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东靳寨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八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西靳寨聚丰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乡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西靳寨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晁山森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晁山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1983年先后设北凹森义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北凹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瓮庄森建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石末乡、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石末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瓮庄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
原属陵川县。 1971年5月10日划归高平,设双泉生产大队,属石末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双泉村村民委员会,属石末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