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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清末属石首头总;民国时期属绣林市;1949年属石首第一区;1952年属绣林镇;1958年属绣林公社;1965年设县辖镇绣林镇;1986年石首撤县建市,将原绣林一分为二,笔架山以北为笔架山街道办事处,笔架山以南为绣林街道办事处,石首市人民政府驻地在绣林街道办事处范围内。

该办事处1986年设立,属石首市人民政府管辖;2001年东方街道办事处撤销后所辖区域并入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属石首市人们政府管辖至今。

清末属石首县北乡,民国时期属石首县北一区,1930年建立苏维埃政权,属石首县新厂区,1949年石首解放属石首第八区,1952年属石首县新厂指导组,1957年属石首县江北区,1958年属石首人民大垸公社,1961年属石首大垸区,1965年属石首新厂公社,1981年为县辖新厂镇,1986年撤县建市,属石首市至今。

1949年初期,为石首县第四区;1952年,因石首江北人民大垸围挽成功,改为石首县人民大垸区,下辖永护、新沙、新码、泥南、泥北、箢子口、焦家、陀阳8个管理区。

1983年撤销公社体制,设区建乡,成立石首县人民大垸区,下辖横市镇和永护垸、沙滩子、新码头、箢子口、焦家铺、陀阳树、泥南、泥北等8个乡;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时,原人民大垸区分为人民大垸区和横沟市镇。

横沟市镇驻地横沟市,辖原人民大垸区所属横市镇和永护垸乡;1988年,原人民大垸区所属沙滩子乡重新划为横沟市镇至今。

清末属石首县北乡,民国时期属石首县北二区,1949年解放属石首第八区,1952年属新厂指导组,1958年成立人民大垸公社,1984年改为人民大垸区,1987年组建人民大垸乡,2003年撤乡建镇,更名大垸镇至今。

清末,全县划分为4乡,属东乡;1912年,全县调整为9区,永合垸属东2区,张智垸属北2区;1926年,全县划为9区2市,所辖永合垸属来市区,所辖张智垸属横沟市区;1932年,全县设5区,属调关区;1935年,全县由5区调整为3区,属调关区;1945年,全县编为20个乡镇,永合垸属守望乡(来市),张智垸属小河乡;1948年,全县设20个乡,属小河乡。

1951年,全县改为9区1镇,永合垸属第三区(调弦),张智垸属第8区(新厂);1957年,全县设3区,另县直辖6乡2镇,永合垸属调关区,张智垸属江北区。

;1958年,全县设6社,1个县国营农场,所辖永合垸属桃花公社,所辖张智垸属人民大垸公社;1961年,全县改为5区2镇,属调关区;1974年,全县撤区并社,将全县45个公社并为11个大公社,1个县辖社,县国营良种场未变。

设立小河公社,辖小河、南河、河口、永合4个管理区;1984年,全县撤社建区设乡,设小河口区,辖永合垸乡、张智垸乡、河口乡和小河口镇;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更名为小河口镇至今;1999年,辖区内河口、天鹅、沙口、千字头等4个村成建制划归天鹅洲经济开发区。

春秋战国属楚地,民国时属石首县东二区。

1949年5月石首解放后属石首县调关区。

1956年并吴田、九佛为桃花乡属调关指导组。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改为石首县桃花山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恢复镇区建制,改为石首县调关区桃花山人民公社。

1965年9月改为石首县桃花山林业公社。

1974年9月撤区并社,东兴并入桃花山,改为石首县桃花山公社。

1984年1月撤公社设区建乡,设立石首县桃花山区,将调关区伯牙口、来家铺2个管理区划入,下辖石华堰乡、伯牙乡、来家铺乡、艾家咀乡和九佛岗镇。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将原伯牙乡和来家铺乡划归调关镇,由石华堰乡、艾家咀乡和九佛岗镇合并为石首市桃花山镇至今。

清末,属石首县东乡,民国时期属石首县东一区,1949年属石首第三区,1952年属调关区,1958年,属桃花公社,1961年属调关区,1965年属调关公社,1984年,设立现辖调关镇,1986年,石首撤县建市,属石首市所辖至今。

1950年设名为“焦调区”;1951年为焦山二区;1954年分建“建成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民建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名“东升人民公社”;1961年撤社改区,名“东升区”。

下设焦山、滑家垱二镇,焦山、庄城、津南、卫星、河口五个公社;1974年撤区并社,改名“东升人民公社”。

下设红卫、前进、卫星、东升、喻家碑五个管理区和滑家垱一个镇;1984年撤社建区设乡,建东升区,辖庄家铺、东升、沙银、焦山河、郭家铺等五个乡和滑家垱一镇;1987年撤区并乡。

设滑家垱镇、焦山河乡,滑家垱镇辖庄家铺、南碾垸,滑家垱三个管理委员会,焦山河乡辖红卫、东升2个管理委员会;1997年滑家垱镇复东升镇名;2004年机构改革,撤焦山河乡并入东升镇。

清末属石首县南乡,民国时期属石首县中区,1949年属石首第四区,1958年属绣林公社,1965年属向阳公社,1984年属基庙区,1986年设市辖高基庙镇,属石首市所辖至今。

11、南口镇

清末属石首南乡,民国时期属石首西一区,1949年属石首县第一区,1952年属藕池镇,1958年属绣林公社,1961年属城关区,1965年属南口公社,1984年撤区建南口镇,属石首市至今。

12、高陵镇

清末属石首南乡,民国时期属石首西二区,1949年属石首第六区,1952年属团山区,1958年属团山公社,1961年属团山区,1965年属四新公社,1984年属茅草街乡,1987年撤乡建镇,迁至高陵岗,立名高陵镇至今。

唐、虞、夏时,团山区属西贡荆州之城;商时,为荆楚之地;西周时,乃楚国属地;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属南郡;汉,置南郡十八个县,属湖南华容一隅;三国时,乃隶属于华容县;西晋太康五年(284),团山属石首县;东晋、南朝梁代,团山属华容县;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复置石首县,团山区属石首县;宋、元时期,为江陵府地域;明、清时期,团山属荆州府之地;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民国,废府建县设区,团山区属石首县南乡和西乡;1912年,属石首县西二区;1919年,团山属石首县南乡一区郑家坊;1926年,团山属石首县南一区和西二区;1920年,团山属石首县第五区和第八区;1933年,团山属石首县第四区和第五区;1936年,属石首县第二区;1942年,团山撤区建乡,属三民乡和三合乡;1948年,团山属民生乡和合兴乡;1949年7月31日,全区解放,沿用旧制数月;1949年11月,团山区正式成立;1951年6月,团山区划分为第五区;1952年9月,团山区(第五区)改为第七区;1953年,团山区(第七区)改为第六区;1956年5月,撤区建立团山指导组;1957年11月,撤销团山指导组,恢复团山区;1958年9月,团山区改为人民公社;1961年5月,团山人民公社又改为团山区;1974年9月,团山区划分为团山人民公社和四新人民公社(1980年四新人民公社更名为茅草街人民公社);1984年1月,撤团山、茅草街两个公社合并复置团山区,区公所所在地为在现团山寺镇;1987年10月,团山区设为团山寺镇,分镇域北部为高陵镇,分镇域东部为久合垸乡。

清末,属石首县南乡,民国时期属石首南一区,1949年属石首第五区,1952年属石首团山区,1958年属团山公社,1961年属石首团山区,1965年属石首团山公社,1981年属石首团山区,1986年,石首撤县建市后将久合垸从团山区划出,设久合垸乡,属石首市至今。

天鹅洲,1972年以前是长江水道,1972年长江六合垸段自然裁直,形成长江故道,因水水生动植物多,芦苇,常有天鹅在此栖身,而故名。

属小河口镇所辖。

1999年经湖北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石首天鹅洲经济开发区;荆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复为副县级单位,原属小河口镇所辖的天鹅、河口、沙口、千字头、横沟市镇的沙滩子、三户街、柴码头一共7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一并划入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一直运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