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历史悠久,传说夏禹(约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6世纪治洪水,定九州。 蓟县地属冀州。 西周(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世纪)实行分封制,属燕国。 春秋时期(公元前7至6世纪)建无终子国(因境内无终山得名),从此蓟县地称无终。 秦(前221-前207年)实行郡县制,改无终国为无终县,属右北平郡。 西汉至三国魏均袭之。 西晋、东晋十六国年间,属北平郡;北魏(535-557)置渔阳郡,郡治由渔阳(旧渔阳郡治,位渔水之北,在今密云西南)移至无终县。 隋(605)改无终县为渔阳县,从此无终之名为渔阳所代替。 高开道于公元616年夺取北平(今河北省卢龙县)、渔阳,称燕王,都渔阳。 唐开元十八年(730),废渔阳郡置蓟州(州治在渔阳县)。 公元907至913年,刘守光据蓟州燕国。 五代后晋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贿辽,蓟州为一。 1121年金侵辽,获蓟州以归宋。 宋宣和四年(1122),蓟州更名广川郡,渔阳县更名平卢县;七年(1125),金灭辽后,复取其地,仍名渔阳县,属中都路蓟州。 元属大都路。 明洪武初年改渔阳县为蓟州,属顺天府。 清乾隆八年(1743),蓟成散州。 1913年改蓟州为蓟县,属京兆特区。 1914年至抗战前(1914-1938)属河北省。 抗日战争时期(1938-1946)先后设蓟平密、蓟宝三、玉蓟宝、蓟遵兴、平三蓟、玉蓟、玉宝联合县和蓟南县,分属冀东办事处、十三地区专属、冀热边区行署、冀热辽区行署、冀东区行署第一、五、十四、十五、十八专署。 1946年4月27日撤销联合县,恢复单一县制为蓟县,属十五专署。 东部孤树等19个村划给玉田县;西部段甲岭等10个村划给三河县;西北靠山集等16个村划给平谷县。 1947年5月,三区(邦均)以北和九区(官庄)全部划给平谷县,10月划回,又将州河以东村庄全部划给玉田县。 1949年9月划回。 新中国成立后,蓟县属通县地区。 1950年秋将所辖于椿庄乡新安镇等12个村,迷王会乡南小庄等5个村划给玉田县。 1958年蓟县归属河北省唐山地区。 同年11月,三河县城关、段甲岭、燕郊、皇庄、高楼5个公社和大厂县公社并入蓟县。 1960年3月所辖上仓、下仓、溵溜3个公社380个村庄,划属河北省玉田县,蓟县划属河北省天津市。 1961年6月划属河北省天津地区。 1962年6至7月恢复原建制,上仓、下仓、溵溜3个公社所属村庄复归蓟县。 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 2016年6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98号):同意撤销蓟县,设立天津市蓟州区,以原蓟县的行政区域为蓟州区的行政区域,蓟州区人民政府驻文昌街街道府前街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