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湖区 商周时期,区境为荆楚之地,越文化的影响较大。 战国后期,楚从黔中郡划出长沙郡,雨湖区全境属长沙郡。 秦统一中国,郡属仍旧。 西汉,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继而刘发为长沙王,雨湖区全境属长沙国。 东汉初,建湘乡县,划入零陵郡,境内余地属长沙郡。 建安二十年(216年),蜀、吴划势力范围,零陵郡属蜀,长沙郡属吴;建安二十四年(220年),吴袭荆州,区境遂均属吴衡阳郡,郡治在今湘潭县古城乡。 晋,区境属衡阳郡,郡治仍在今湘潭县古城乡。 当东晋从荆州析出湘州时,境属湘州。 南北朝时期,区境属南朝管辖,属湘州衡阳郡。 隋,区境属潭州长沙郡。 唐天宝八年(749年),从隋代的湘潭和衡山两县北部调整出新的湘潭县,并将县治移至洛口(今易俗河镇)。 五代时期,区境为南方马氏所建楚国属地,隶潭州长沙府。 宋朝,区境属荆湖南路潭州。 南宋,湘潭县城迁至今湘潭市城正街,境内经济、文化有所发展。 明,区境属潭州。 清代,区境属长沙府。 民国三年(1914年),境属湘江道。 1949年8月9、10日,湘潭、湘乡和平解放,8月22日,成立湘潭县人民政府。 1950年7月,湘潭县城关区改为县级湘潭市,隶属从岳阳迁至湘潭的长沙专署。 1983年6月,湘潭地、市机构合并,湘潭市辖湘潭、湘乡2县和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5区。 1992年6月,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湘潭市雨湖区、湘江区、岳塘区、板塘区、郊区,以湘江为界设立雨湖区、岳塘区。 2009年,经湘潭市政府同意,将湘潭县响水乡成建制划归雨湖区,并由九华示范区托管。 2010年,又将湘潭县响塘乡、姜畲镇成建制划归雨湖区。 |
2、岳塘区 商周时期,属荆楚之地,但受越文化的影响较大,属中原文化与南方文化的汇合点。 霞城乡五星村钵子窑出土的绳纹沟瓦和陶器,制作精美,楚风鲜明,说明当时岳塘人文活动已相当发达。 战国后期,境内属楚长沙郡。 秦统一后,仍沿旧制。 西汉,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继刘发为长沙王,岳塘全境属长沙国。 东汉,区境仍属长沙郡。 建安二十年(215年),长沙郡属吴。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郡治设湘潭县古城乡。 晋代,区境属潭洲衡阳郡。 隋代,区境属长沙郡。 唐天宝八年(749年),设立了湘潭县,县治移洛口(今易俗河),区境属湘潭县。 五代时期,区境为南方马氏所建的楚国的属地,隶属潭洲长沙府。 宋代,区境属湖南路潭洲。 南宋,县城迁至湘潭市城正街,经济文化有很大的发展。 绍兴年间,胡安国迁湘潭筑碧泉书屋,著书讲学,开湖湘学派,对湖南文化影响较大。 元代,元贞元年(1295年),湘潭县升格为洲,属湖广行省,湖南道天临路,区域属洲管辖。 明代,区境属潭洲。 明万历、天启年间,湘潭城区从宋家桥(今雨湖区万楼西侧)延至石嘴脑(现雨湖区沿江西路至窑湾一带),形成7千米沿江带城市,在下摄司设置巡检司管理税收和社会治安,明万历四年(1576年),湘潭筑城,城内外商业繁荣,时有“小南京”之称。 清代,区境属长沙府。 清咸丰、同治年间,湘潭城区沿江有码头40座,河、正、后三街平行,店铺5400余家,湘潭成为米市,药材年购销额达800多万两白银,为全国著名的药都,同时有“金湘潭”之称。 湘潭所交赋税倍于省内其他县,又有“天下第一壮县”之称。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境内始创新学,西方文化传入促进新思想的产生。 光绪三十年(1904年),长沙开埠,湘潭遂成为寄港地。 光绪年间,猪鬃、玻璃等开始在湘潭出现,钱庄、票号、典当行业同时相继产生,促进湘潭经济迅速发展。 民国元年(1912年),民资在滴水埠兴办膏盐矿——唯一公司,以后十多家膏盐矿公司相继开设,湘潭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石膏产地之一,马家河地区的石灰石开采和石灰窑发展到7家,年产石灰3万吨之多。 民国三年(1914年),境内属湘江道。 民国十一年(1922年)撤道,湘潭属省直管。 此后,机械、造船等地方民族工业在湘潭逐渐兴起,同时相继开通汉口至湘潭的定期班轮,修筑长潭军路,架设长潭电话,湘潭对外联系加大。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确定下摄司为新工业基地,并陆续兴办中央电工厂(湘潭电机厂前身)。 1949年8月9日,湘潭和平解放,8月22日,成立湘潭县人民政府。 区境内除东坪、下摄司半边街和板塘铺几个城市人口集中地段划属湘潭县城关区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属湘潭县一区。 1950年7月,湘潭县城关区改为湘潭市,隶属长沙专署,并设立河东办事处于板塘铺。 1951年,河东办事处改为河东区公所,迁移东坪镇,协助河东工业区各工厂进行基本建设和城市管理。 1952年,长沙专署改称湘潭专署。 1956年,河东区公所撤销,建立五里堆镇和易家湾镇,东坪划规河西湘江区管辖,同时成立郊区办事处于河西。 全境除易家湾、板塘铺、东坪、下摄司隶属城区管辖外,其余大部分乡、镇均从湘潭划出改属郊区办事处管辖。 1958年,湘潭升格为地级市。 同年9月,郊区办事处、易家湾镇、五里堆镇全部撤销,建立城乡合一、政社合一的郊区人民公社。 1960年10月,郊区人民公社一分为二,以现区境的全部范围设立河东人民公社,同时建立河东区。 实行区社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61年,市政府又在河东设立易家湾、板塘、霞城、岳塘四个公社和易家湾、五里堆、东坪三个区属镇,不久又设湘钢分社、电机分社、湘纺分社、易家湾分社,实行以厂带社管理体制。 1961年8月,以下摄司工业基地为基础建立岳塘区,由市管辖。 1962年,恢复郊区,河东人民公社解体,五里堆镇、易家湾镇升格为市属镇。 1964—1970年,郊区办事处在河东先后组建霞城、宝塔、板塘、荷塘、昭山五个公社和红旗综合农场、红卫湖(仰天湖)农场,公社范围缩小。 1980年7月,撤销易家湾、五里堆两镇建制,并以两镇为基础,加上从原岳塘区调整的建设路街道组建板塘区。 1984—1985年,实行“社改乡”体疲嗣窆绯废丛绶段Ы⒄焉健⒑商痢逄痢⒈λ⑾汲俏甯鱿纾煳篮┏「鎏旌┏。 炱炫┏〈颖λ缥龀觯晌懒⒌恼蠛弦坏幕埂�199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湘潭市撤销城市“五区”(原郊区、湘江区、雨湖区、岳塘区、板塘区),以湘江以东的原岳塘区、板塘区和郊区的“五乡两场”(昭山、荷塘、板塘、宝塔、霞城乡和仰天湖农场、红旗综合农场)为区域建立新岳塘区,下设乡、场、街道体制不变。 1994年,昭山旅游经贸开发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 2003年,昭山经贸旅游开发区由市区两级共同领导。 2010年,昭山旅游经贸开发区更名为湖南昭山示范区,由湘潭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昭山乡和易家湾镇划归昭山示范区托管。 2012年,岳塘区组建岳塘经济开发区。 |
3、湘潭县 早在距今5000年左右,县内先民已由狩猎、采集活动,进入畜牧、水稻生产阶段,形成定居。 战国,县域属楚国。 隶长沙郡。 秦灭楚,置临湘县,今县地属临湘县,隶长沙郡。 西汉,析临湘置湘南县,隶长沙国。 今县地湘河口(原涟口)以北属临湘县,以南属湘南县。 三国吴太平二年,分湘南、湘乡县立湘西县,又分湘南立衡阳县,今县地属湘西、湘南县,隶衡阳郡。 晋,湘南、湘西隶属关系未变。 南朝宋,湘南、湘西隶衡阳内史。 齐,湘南县废,其地分入湘西、湘乡、新康(今宁乡)、衡山县(晋改衡阳为衡山),今县地分属湘西、湘乡、新康三县,隶衡阳郡。 梁,分阴山县立湘潭县,地域多属今衡东县,隶衡阳郡,但今县地仍属湘西、湘乡、新康县。 陈,因梁规制。 隋朝,茶陵、攸水、阴山、建宁四县并入湘潭县,隶衡山郡。 衡山、湘西、湘乡三县并为衡山县,隶长沙郡。 今县地属衡山县。 唐武德四年(621),湘潭县并入之茶陵、阴山、建宁复置县,攸水故地改置南云州。 衡山县并入之湘乡县复置县。 天宝八年(749),原湘潭县地大部划属衡山,衡山县北部划属湘潭,湘潭县治移至洛口(今易俗河),隶潭州总管府。 五代十国时期,隶楚国长沙府。 北宋,隶长沙郡。 元符元年(1098),析出北部两乡入新置之善化县。 元贞元元年(1295),湘潭县升为州,隶潭州路。 明,湘潭复降为县,隶长沙郡。 民国3年,隶湘江道。 民国11年,撤道隶湖南省。 民国27年,隶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隶长沙专区。 1952年10月,长沙专区改名湘潭专区,隶湘潭专区。 1959年4月,划归湘潭市领导。 1961年5月,复隶湘潭专区。 1983年,湘潭地区撤销。 7月,隶湘潭市。 |
4、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09年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2014年获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
5、湘乡市 西汉建平四年(前3年),皇帝刘欣封长沙王子刘昌为湘乡侯,此为湘乡建置之始。 东汉建武初年,在原湘乡侯领地置湘乡县,属荆州零陵郡。 三国时属衡阳郡。 南朝宋永初三年(442年)并连道入湘乡县。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将湘乡、湘西、衡山三县合并为衡山县,属潭州总管府。 大业三年(607年)改潭州总管府为长沙郡。 湘乡地属长沙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衡山县复置湘乡县。 元朝元贞元年(1295年),升为湘乡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湘乡州复降为县。 清代,湘乡县属长沙府。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改府洲建制为道,湘乡县属湘江道。 十一年(1922年),废道制,湘乡县直属省辖。 二十六年(1937年),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邵阳县)。 二十九年(1940年),改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益阳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湘乡县属益阳专区。 1952年1月,湖南省政府决定,从湘乡县划出第三、六、七区及第二区一部分,新建双峰县;划出第九、十区给新设立的涟源县;余下的6个区仍为湘乡县。 1953年11月,湘乡改属邵阳专区。 1965年7月,改属湘潭专区。 1983年2月,撤销湘潭地区,湘乡县改由湘潭市管辖。 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批准改湘乡县为湘乡市。 1987年3月6日,湘乡市正式成立。 |
6、韶山市 秦至晋末属湘南县。 南齐属湘西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并入衡山县。 唐天宝八年(749年)改衡山县为湘潭县,自此至宋。 元代,湘潭县升湘潭州,韶山归湘潭州。 明代,属湘潭县移风乡居义里;清代,为湘潭县的第七都;光绪十九年冬月十九日(1893年12月26日),毛泽东诞生于湘潭县七都韶山冲上屋场。 民国时期先后属湘潭县西二区,第九区、清溪乡和银田乡、清田乡。 民国十四年(1925年)2月,毛泽东偕夫人杨开慧回韶山组织领导农民运动,先后在毛氏宗祠、李氏宗祠、庞氏宗祠等地创办了20余所农民夜校,并在韶山冲建立中国农村最早的党支部之一中共韶山支部。 到20世纪30年代末,中共潭湘区委(下辖湘潭、湘乡)为适应对敌斗争需要,决定一分为二,划为韶山和白田两个区委。 韶山区委下辖湘潭县清溪乡(即今韶山)和湘乡县湘西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中共潭湘宁边区县工委在韶山成立,1949年5月,更名为中共宁乡县工委,韶山党组织隶属关系随之改变。 1949年8月15日,韶山解放。 新中国建立以后,韶山建制曾多有变化。 1961年,湘潭全县恢复区级体制,设立韶山区,1963年8月,成立韶山管理局,隶属湘潭县韶山区委领导,1968年12月,撤销韶山管理局和湘潭县韶山区,升为地级区,属湖南省直辖,湘乡县大坪公社和白田公社的竹赞大队划入。 1981年1月12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湖南省韶山区,再度成立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和湘潭县韶山区,分别隶属湖南省委和湘潭县委领导。 1984年,湘潭县韶山区升为县级区,改为湘潭市辖。 1986年8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在韶山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决定韶山进一步开放,并明确规定韶山的性质:既是革命纪念地,又是风景旅游区,同时还决定把滴水洞也对中外游客开放。 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湘潭市韶山区,建立县级韶山市,属湖南省辖,由湘潭市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