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域民国时属太平区。
1949年属延陵区延陵乡。
1957年属延陵乡。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属延陵人民公社,域内设星光、延东、延南3个生产大队。
1983年政社分设,改大队建村民委员会。
2001年,延东、延南、星光3个村合并为延星村,建延星村村民委员会。
1983年撤销宝林生产大队,设宝林村村民委员会。
2001年,庄湖村、杨庄村并入宝林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