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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县合水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唐属思邛县。

宋、元属朗溪洞辖地。

明隶属朗溪蛮溪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图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合水初级社,1957年建合水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合水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时更名为合水村,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管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大昔初级社,1957年建大昔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大昔大队,1966年改为新华大队,1981年恢复大昔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大昔村村民委员会。

属合水镇管辖。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三坪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管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与三坪为一乡,称为三望乡,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新槽初级社,1957年建新槽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新槽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新槽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

宋、元属朗溪洞辖地。

明隶属朗溪蛮溪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图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1955年建紫台初级社,1957年建紫台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紫台大队,1960年改为兴台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时更名为新台村,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

宋、元属朗溪洞辖地。

明隶属朗溪蛮溪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图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1955年建兴旺初级社,1957年建兴旺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兴旺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兴旺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55年建木腊初级社,1957年建木腊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与新河合为一个大队,名为五星大队,1963年从五星大队分出建立木腊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木腊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保留木腊村,归合水镇管辖。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1950年属合水乡第八村,驻地木腊寨,1955年建第八初级社,1957年建第八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从木腊村分出,与五星村的一部分合并,成立香树坪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香树坪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管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属花台乡第四村,1953年并入合水乡,1955年建新莲初级社,1957年建新莲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新莲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新莲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管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坪峨初级社,1957年建坪峨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为坪峨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坪峨村村民委员会。

唐属思邛县。

宋、元属朗溪洞辖地。

明隶属朗溪蛮溪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溪图辖地。

民国中期设合水区。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1958年属合水人民公社鱼泉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时更名为鱼泉村,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现属合水镇管辖。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水转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49年12月由下白元、上白元、垭塆、刨劲树、锅圈岩、麻塆、菜家坡、廖家坡与水转村为六村,隶属永义乡,村驻地廖家坡,快邓、半节田、大塆和石前村为七村,隶属永义乡,田坝与永义乡的印根坡为八村,隶属永义乡。

1958年12月从水转分出与七村、八村的部分合并成立白元大队,隶属坪柳人民公社,大队驻地廖家坡。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白元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从坪柳乡分出属合水镇人民政府。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小杉木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

1950年2月设合水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属合水管理区管辖,1955年建高寨初级社,1957年建高寨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高寨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高寨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时,划归合水镇管辖。

属合水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