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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县杉树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杉树村。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杉树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乡,2015年杉树坳乡改为杉树镇,随隶。

1956年由两个初级社合并为一个高级社,故而得名联营。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联营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联营村。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联营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坳乡建杉树镇,随隶。

1955年与孟郊合建廖加沟初级社,1957年建廖加高级社,1966年和孟郊分队建立群联大队,意为群众大联合,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群联村。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群联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坳乡建杉树镇,随隶。

1984年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永靖村。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永靖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乡建杉树镇,随隶。

1984年更名为孟郊村。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孟郊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乡,2015年杉树坳乡改为杉树镇,随隶。

土改时为四村,村地在小岩坨,1955年建小岩坨为先进初级社,1957年建先进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建先进大队,因此地变化较大,故而得名新村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新村村。

1984年3月16日,成立新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坳乡建杉树镇,随隶。

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新华村。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2015年杉树坳乡改为杉树镇,随隶。

1955年建顾家初级社,1957年建顾家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顾家大队,1966年文革时期,改命名为红旗大队,1981年恢复顾家大队,1984年3月16日,成立顾家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坳乡建杉树镇,随隶。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取名桥头大队,1964年改为灯塔大队,1984年3月16日,成立灯塔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2015年杉树坳乡改为杉树镇,随隶。

1955年建对马初级社,1957年建对马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对马大队,1964年命名为红卫大队,1981年恢复对马大队。

1984年3月16日,成立对马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杉树坳乡改为杉树镇,随隶。

1984年3月16日,成立大坪村村民委员会。

隶属杉树坳乡,2015年杉树坳乡改为杉树镇,随隶。

1955年建杨家初级社,1957年建杨家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杨家大队,1984年3月16日,成立杨家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坳乡建杉树镇,随隶。

1984年3月16日,成立冉家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坳乡建杉树镇,随隶。

1958年以驻地自然村而命名大罗大队,1984年更名为大罗村。

1984年3月16日,成立大罗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坳乡建杉树镇,随隶。

1955年建新宅初级社,以驻地新宅坝命名为新宅大队,包括现在的大罗村,1980年大罗分处,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新宅村。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新宅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杉树坳乡、何家乡合建杉树坳乡。

2015年撤杉树坳乡建杉树镇,随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