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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王堡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民国时期属永宁乡七保。

解放初头沟下半部属五区五乡,上半部属五区六乡。

土改时下半部划为七区一乡第一行政村,上半部划入七区四乡。

1956年撤区后划入新宁乡。

合作化时组建丰产、头沟、二沟三个初级农业社,1957年并入梅头沟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1959年改为清河公社永宁大队头沟生产队。

1961年划为水源公社头沟大队,后划入朱王堡公社。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晨光大队,1969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五保。

解放初三沟下半部属五区一乡,上半部划入六乡。

土改时下半部划为七区一乡第三行政村,上半部划入四乡。

1955年划入新宁乡。

合作化是组建永丰、三沟两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7年转为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年改为清河公社永宁大队三沟生产队。

1961年划为水源公社三沟大队,后又划入朱王堡公社。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先锋大队,1968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六保。

解放初属五区一乡。

土改时属七区一乡。

1956年撤区后属新宁乡。

合作化时组建四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7年转为第七、第八两个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次年改为清河公社新宁大队梅南生产队。

1961年划为朱王堡公社梅南大队。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九保。

解放初为五区四乡第二行政村。

土改时属八区五乡。

1955年撤区后属新宁乡。

合作化是组建八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6年合为两个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年改为清河公社新宁大队新堡子生产队。

1961年划为朱王堡公社新堡子大队。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红光大队,1969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七保。

解放初属五区四乡。

土改时划为八区六乡第二行政村。

1955年撤区后属新宁乡。

合作化时期组建七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7年合为两个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年属清河公社新宁大队。

1961年划为朱王堡公社朱王堡大队。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东方红大队,1969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七保。

解放初属五区四乡。

土改时属八区六乡。

1956年撤区后属新宁乡。

合作化中组建七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7年合为一个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年建改为清河公社新宁大队汤吕堡生产队。

1961年划分为朱王堡公社汤宁大队。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红星大队,1969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十保。

解放初为五区二乡第二行政村。

土改时属八区一乡。

1955年撤区后属流泉乡。

合作化时组建六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7年合并为第二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年改为清河公社流泉大队郑家堡生产队。

1961年划为流泉公社郑家堡大队。

1964年并入朱王堡公社。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红旗大队,1969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期属永宁乡十保。

解放初为五区二乡第三行政村。

土改时属八区一乡。

1955年撤区后属流泉乡。

合作化时组建星光、金星、晨光等四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6年合并为第三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改为清河公社流泉大队董家堡生产队。

1961年划为流泉公社董家堡大队。

1964年并入朱王堡公社。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跃进大队,1969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十一保。

解放初为五区五乡第一、第二行政村。

土改时属八区一乡。

1955年属流泉乡。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年改为清河公社流泉大队下汤生产队。

1961年划为流泉公社下汤大队。

1965年并入朱王堡公社。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东升大队,1968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期属永宁乡九保。

解放初为五区二乡第一行政村。

土改时属八区二乡。

1956年撤区后划入流泉乡。

合作化时组建初级农业合作社,1956年转为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改为清河公社流泉大队流泉生产队。

1961年划为流泉公社流泉大队。

1965年并为朱王堡公社流泉大队。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东风大队,1968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八保。

解放初为五区三乡第一、三行政村。

土改时为八区三乡。

1956年撤区后属新宁乡。

合作化时组建初级农业合作社,1956年转为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年改为清河公社陈仓大队流正沟生产队。

1961年划为陈仓公社流正沟大队。

1965年并入朱王堡公社。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前进大队,1969年恢复原名。

1981年地名普查中更名为刘正大队。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属永宁乡八保。

解放初为五区三乡第四行政村。

土改时为八区四乡第四行政村。

1955年撤区后属新宁乡。

合作化时组建八个初级农业社,1956年转为高级农业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年划为清河公社陈仓大队陈仓生产队。

1961年划为陈仓公社陈仓大队。

1965年并为朱王堡公社陈仓大队。

“文革”中改名为东方红公社胜利大队,1969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

民国时期属永宁乡六保。

解放初梅北沟上半部属五区一乡,下半部属三乡。

土改时上半部属七区一乡,下半部为八区四乡第二行政村。

1956年撤区后划入新宁乡。

合作化时组建五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7年转为第九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8年属红旗公社。

1959改为清河公社永宁大队梅北生产队。

1961年划为朱王堡公社梅北大队。

“文革”中改名东方红公社永进大队,1968年恢复原名。

1983年政社分设后设村民委员会,属朱王堡乡。

1985年9月,朱王堡撤乡建镇,属朱王堡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