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农业合作化办社时,根据村内有马鞍山,取名马鞍社。 1958年公社化时,仍称马鞍大队。 因重名,于1981年10月经县政府批准,更名场坝大队。 1983年为场坝村,沿用至今。 |
建国前1941年属定远乡第一保。 建国后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取名斑竹社。 1958年公社化时,又命名红旗大队。 因重名,在1981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恢复斑竹大队。 1983年为斑竹村,沿用至今。 |
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取名解放社。 1958年公社化时,更名庆祝大队。 1981年地名普查经县政府批准,仍名庆祝大队。 1983年为庆祝村,沿用至今。 |
1955年农业合作化办社时,取名红光社,1958年公社化时仍称红光大队。 因重名,于1981年10月经县政府批准,更名为天生大队。 1983年为天生村,沿用至今。 |
1938年此地为集市,名红豆场。 该村建国前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于定远乡第十四保。 建国后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取名联合社。 公社化时叫联合大队。 因重名,1981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更名红豆大队。 1983年为红豆村,沿用至今。 |
1955年农业合作化办社时,取名群乐社。 1958年公社化时名群乐大队。 1967年文革时更名为红卫大队。 1981年地名普查经县政府批准仍为红卫大队。 1983年为红卫村,沿用至今。 |
1955年农业合作化办社时,名武马社、红星社,1958年公社化时,更名长梁大队。 1981年地名普查经县政府批准仍为长梁大队。 1983年为长梁村,沿用至今。 |
1955年农业合作化办社时,取名保卫社。 1958年公社化时,取名白马大队。 1981年地名普查经县政府批准仍名白马大队。 1983年为白马村,沿用至今。 |
该村1941年属定远乡第五保。 1955年农业合作化办社时,取名同心社,1958年公社化时称同心大队。 1981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仍名同心大队,1983年为同心村,沿用至今。 |
1941年属于定远乡第五保。 建国后1955年合作化办社时,由于当地复员军人较多,是办社的骨干,故取名八一社,公社化名八一大队。 因重名,于1981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更名阁楼大队,1983年为阁楼村,2沿用至今。 |
1941年属定远乡十二保。 建国后1955年农业合作化办社时,取名土塔社。 1958年公社化时取名先锋大队。 因重名,1981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更名土塔大队。 1983年为土塔村,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