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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1954年,属沧镇。

1958年,属沧县城关公社。

1961年,属沧州市新华路公社。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新华区。

1997年10月,撤销郊区,将原郊区所辖小赵庄乡、南陈屯乡、王希鲁村,小赵庄乡的三里庄村和北赵家坟村共26个村划归新华区。

原为沧县地。

1954年,属沧镇。

1958年,属沧县城关公社。

1961年,析沧县城关公社复置沧州市后成为市区,之后区域逐渐扩大。

1980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运河区。

1997年,撤销郊区,其所辖的南陈屯乡、小王庄乡划入。

3、沧县

西汉高帝五年(前202)于今县内置浮阳、中邑两县,属幽州勃海郡。

东汉中邑县省入浮阳县。

北魏浮阳县属沧州浮阳郡。

北周大象二年(580)置长芦县(治今沧州市区南运河西一里)。

隋开皇十八年(598)浮阳县改名清池县,属沧州。

五代因之。

宋乾德二年(964)省长芦县入清池县,属河北东路沧州。

元代清池县属河间路沧州。

明洪武初清池县省入沧州,并徙州治于长芦,今县地遂直属沧州。

清初沧州属河间府。

1913年降沧州为县,袭用原州名,故称沧县,仍治长芦,属直隶省渤海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37年属河北省第七督察区。

1944年沧县南运河西部建青沧交县,属冀中区,南运河以东仍名沧县,属渤海区。

1948年沧县人民政府驻风化店,1949年底迁驻沧镇,属沧县专区。

1958年划归天津市。

1961年归沧州专区。

1984年隶属沧州市至今。

4、青县

据青县县志记载:上古为幽州地,春秋属燕国,秦时为巨鹿郡。

汉武帝元朔三年,封河间国献王之子刘勉为参户侯。

封地木门城(木门庙旧址)。

置参户县,属幽州渤海郡。

魏时为章武县地,晋称章武郡,属冀州章武国。

隋代为长芦县地、鲁城县地。

唐乾符年间,改长芦县为乾符县。

五代周显德六年(959)置永安县(治今清州),属沧州。

宋太平兴国七年(982)永安改称乾宁县,属乾宁军。

大观二年(1108)以河清七昼夜,御批为“清”升县为州,称清州。

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以静海、兴济二县及本州司侯司并为会川县,后复置清州,辖三县:靖海、兴济、会川,属河问路。

洪武八年(1375)四月,降州为县,因城南决口,为永避水灾,取四季长青之意,改清为青,称青县。

清顺治十六年(1659)废兴济县入青县。

雍正二年(1724)由河间府改属天津府。

1913年青县改属直隶省渤海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36年属河北第七督察区。

1938年属冀中区;1949年划归河北省沧县专区。

1952年改隶天津专区。

1958年青县并入静海县。

1961年7月复置青县,属沧州专区。

1970年属沧州地区。

1986年始改属沧州市。

春秋战国时期为齐国地。

秦代属河间郡。

汉高帝四年(前203),始置东光县,治今县东找王镇南,属渤海郡。

三国魏时因之。

晋代属冀州渤海郡。

北齐天保七年(556),移今县东南陶氏故城。

隋开皇三年(583),移今址。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置观州,东光县隶属观州。

五代时皆属景州。

后周显德六年(959)二月,弓高县并入东光,并为定远军治所。

宋景德元年(1004),改定远军为永静军。

金初永静军升为景州,东光县为其所辖。

元至元二年(1265),改观州为景州,属河间路,辖东光县。

明初东光县为京师省河间府所辖。

洪武七年(1374)七月,废东光,并入阜城县。

洪武十三年(1380)十一月,复置东光县,属河间府景州。

清顺治五年(1648),设直隶省,东光属直隶省河间府景州。

雍正七年(1729),由景州改为直隶于河间府;九年,东光县改隶直隶省河间府。

1913年,东光县属直隶省渤海道。

1914年,东光县属直隶省津海道。

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东光县直属河北省。

1937年,划属河北省第八督察区。

1941年,属冀鲁边区。

1949年,属山东省沧南专区,1950年,改属德州专区。

1952年,属河北省沧县专区。

1958年,划归天津市区,同年并入交河、宁津县。

1961年,复设东光县,属沧州专区。

1967年,属沧州地区。

1993年,属沧州市。

1965年6月批准设立海兴县至今。

据旧志记载:春秋战国时期(前841-221)县境属齐地;秦(前221-206)县境属齐郡;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建千童县、高成县,县境分属两县,属幽州渤海郡。

东汉灵帝(168-188)改千童县为饶安县;西晋时改高成县为高城县;隋文帝开皇三年(583)饶安、高城属沧州辖,开皇十八年(598)高城县改称盐山县,县地复属渤海郡辖,县境分属盐山、饶安、无棣、清池四县;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县地属沧州辖;宋太宗雍熙四年(987),盐山、饶安、无棣、清池四县属河北东路沧州辖;明时县地属京师河间府沧州辖,是时,县境分属盐山、沧州、南皮、庆云四县;清属直隶省河间府沧州辖;1928年中华民国时期改直隶省为河北省,盐山县为其所辖;1937年“七七”事变后,本县南部建立盐山县抗日政府。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为纪念抗日英雄杨靖远烈士,改称靖远县。

1949年恢复盐山县名。

1950年6月,盐山县改属山东省德州专员公署辖。

1952年11月,归属河北省沧县专员公署辖。

1958年6月,改属天津市辖。

1961年,复归河北省,属沧州专员公署辖。

1993年,沧州地、市合并,盐山县隶属沧州市辖,至今未变。

肃宁古时属禹贡九州冀州之地。

春秋时期,属晋国。

战国时期,属赵国。

秦国属钜鹿郡。

汉代,为武垣县地,属幽州涿郡。

三国、晋,属幽州。

南北朝时,属瀛洲。

隋大业初(605),属河间县。

唐武德五年(622),还属武垣县。

贞观元年(627),复属河间县,隶瀛洲。

宋雍熙中(985)于河间县西置平虏砦,景德二年(1005),改为肃宁城。

属河间府。

金正隆年间(1156-1161)置为肃宁县。

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废肃宁县为镇,入河间县,隶中书省河间路。

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十月始,一直属河间府。

清代仍为肃宁县,属直隶省河间府。

1913年属直隶省渤海道,1914年属直隶省津海道。

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肃宁县属之。

1398年10月,成立肃宁县人民抗日政权。

1939年3月,属晋察冀边区人民政府,冀中行政公署。

1944年9月30日,县城解放。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河北省沧县地区专员公署。

1953年,肃宁县改属河北省定县区专员公署。

1954年8月,定县地区专员公署撤销,复属沧县地区专员公署。

1958年11月20日撤销肃宁县建制并入河间县。

同年因沧县地区划入天津市,河间县属之。

1962年3月27日,恢复肃宁县建制,属河北省沧州地区专员公署管辖。

1978年下半年,沧州地区专员公署改为沧州地区行政公署,肃宁县仍属之。

1993年7月,隶属沧州市至今。

汉高帝五年(前202),设勃海郡,辖南皮;东汉延光元年(122),勃海郡府迁到南皮;太安四年(458),郡址由南皮迁到东光;东魏时,南皮县城迁于现址;五代时期,后周显德二年(955),南皮县隶属沧州;北宋时期,南皮县属河北东路沧州;元朝时,南皮县归属中书省河间府沧州管辖;明朝时南皮属京师河间府沧州;宣统二年(1908),县以下设乡,南皮辖6个乡;1913年,废州府制,南皮县隶属直隶省渤海道;次年改称津海道;1928年,废道府制,南皮县隶属河北省;1936年春,划归河北省第七督察区;1937年10月,日本侵略者占领南皮,建立伪政权;1938年5月,建立南皮县抗日民主政府,仍没旧制,辖6个区;县政府初建时,属中共冀鲁边区党组织领导的“国民革命军别动总队第三十一游击支队”行营领导;7月,改属冀鲁边区军政委员会领导;9月,改属冀南区第六督察专员公署领导;1940年6月,建立鬲津县,原南皮县二、三、四区划归鬲津县;7月,南皮县北半部一、五、六区与沧县捷地碱河以南,于桥至狼口公路以西区域合并,另建南皮县,属冀南第六专署;1941年3月改属冀鲁边区一专署;1943年1月,撤销鬲津县,扩建南皮县;1944年4月,南皮县与东光(含吴桥)县合并,建立东南县;9月,东光南部与吴桥地区划出,南皮与东光北部地区重新组建东南县,属山东省渤海一专区;1945年12月,东南县撤销恢复南皮县,属山东省渤海一专署;1949年8月,山东省渤海一专署改称沧南专区。

1950年5月,撤销沧南专区,南皮县划归德州专区。

1952年10月,划归河北省沧县专区。

1958年4月,撤销沧县专区,划属天津专区。

同年12月,撤销天津专区,改归天津市辖,析南皮并入交河、宁津县(宣惠河以南地区划归宁津县)。

1961年5月复设沧州专区,同年6月南皮县建制恢复,县政府驻泊头镇,还属沧州专区。

1962年5月,泊镇划归交河县,南皮县政府迁回南皮城。

1970年,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继辖南皮县。

1993年地市合并,南皮县属沧州市直辖。

10、吴桥县

春秋战国,属齐国;贞观十七年(643)安陵县划属德州、将陵县;永徽二年(651),安陵县治迁至白社桥;宋景祐二年(1035),安陵县并入将陵县;金大定二年(1162),始析将陵县吴桥镇置吴桥县,属河北路景州;元设行中书省,吴桥县属中书省燕南河北道河间路景州;明洪武元年(1368),吴桥县属京师河间府景州;清沿明制,属直隶省河间府景州;1912年,属直隶省河间府;1913年,撤销府级建置,属直隶省渤海道;1914年,改属津海道;1928年,直隶省还为河北省,属河北省;1939年2月,日军侵占吴桥县城,组织伪吴桥县公署,属伪沧州渤海道道尹公署;1941年4月14日,属冀鲁边区第六督察专员公署;1944年4月,属渤海区一专署;1945年9月15日,吴桥县城解放,东吴县抗日政府进驻吴桥县城;1946年,属山东渤海行署一专署;1949年5月,属山东省渤海行署沧南专区;1950年6月,改属山东德州专区;1952年,划归河北省,属沧县专区;1958年11月,吴桥县与故城、景县合并,仍称吴桥县;县政府驻地由城关镇迁至桑园镇,属天津专区,是年12月20日,划归天津市;1961年7月,景县故城县分出,恢复原建制;吴桥县划归沧州专区,县治桑园镇;1970年,属沧州地区;1993年划归沧州市。

11、献县

秦,置乐成邑。

周代,属冀州。

西汉,为乐成县。

东汉,属河间郡。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乐城为广城,仁寿初,因“广”字与国君杨广名讳,广城改称乐寿。

金太宗天会七年(1129),乐寿升为寿州。

完颜天德三年(1151),改寿州为献州。

明朝洪武八年(1375),降州为县,改乐寿州为献县,属京师河间府。

1937年,献县属河北省第六行政督察专区。

1958年,献县属河北省沧县专区。

1958年6月,划归天津专区。

1959年,划归天津市。

1961年,改属沧州专区,后属沧州地区。

1993年7月,属沧州市。

1955年析盐山县北部、西北部村庄及沧县、黄骅县边境村庄合置孟村回族自治县;1958年12月孟村、盐山、庆云三县合并,孟村回族自治县改称孟村回族自治区;1962年5月复置孟村回族自治县。

13、泊头市

据史料记载:市境春秋时大部属晋国,东部(今运河以东部分)属齐国。

战国时隶赵国。

秦统一后,置郡县,市境属赵国钜鹿郡。

晋时改为河间国,并改乐成为乐城,与成平均属其辖。

唐武德元年(618)景城改隶于沧州。

武德四年(621),置观州,治弓高,弓高县改隶观州。

同时,改河间郡为瀛州。

乐寿、景城改隶于瀛州。

贞观元年(627),景城又复隶于沧州。

金大定七年(1167)废镇立县,名交河,隶属河间路献州,另置新桥镇于运河西岸,属交河县。

据《嘉靖河间府志》,元朝至元二年(1265),合并江北州县,交河并入乐寿,未几复故。

属中书省河间路献州。

明洪武元年(1368)改河间路为河间府。

洪武四年(1371)徙县治于今交河镇,仍称交河县,属河间府献州。

清代属直隶河间府。

1913年北洋政府决定撤府留县,同时设置行政监察道,交河县隶直隶省渤海道。

抗日战争爆发后,市境国民党政权自行瓦解。

日寇操纵汉奸建立伪交河县政府,先驻泊头,后移交河,属伪河北省政府。

1938年,共产党领导的交河县抗日民主政权县佐公署在市境西部毛家营成立,属冀中区第一专区。

1940年冀中区析交河县、献县置献交联合县。

交河县、献交县同属冀中八专区。

1944年又析交河县东北部,沧县西部与青县组成青沧交联合县也属冀中八专区。

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10月,撤销献交县。

次年1月,撤销青沧交县,恢复原政区,仍属冀中八专区。

1946年5月,泊头解放,冀中区决定:将泊头城区由交河、南皮两县析出,设立泊头市,直隶冀中区。

同年10月,重建献交、青沧交联合县,仍属冀中八专区。

1949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设置沧县专区、三县一市均改属沧县专区。

1949年9月至10月撤销两联合县和泊头市,恢复原交河县,并改泊头市为泊头镇(县级),同隶于沧县专区。

1953年11月政务院决定复置泊头市,直属河北省,由沧县专区代管。

1956年复归沧县专区。

1958年4月,泊头市及交河县改属天津专区。

12月,泊头市,交河县、东光县、阜城县、南皮县四县一市合并为交河县,泊头改为镇,为县政府驻地。

是月,天津专区撤销而改隶天津市。

1961年沧县专区恢复,交河县还属。

7月,南皮、东光恢复建制,泊镇划归南皮。

1962年5月,恢复阜城县,又将泊镇划归交河县辖。

1982年1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泊头市,隶于沧州专区,1983年5月,交河县撤销,其政区并入泊头市。

14、任丘市

从新石器时代晚期(龙山文化时期),已有人类在任丘聚居。

春秋时为燕国附庸。

秦时属巨鹿郡。

西汉时境内先后置阿陵侯国、鄚县、高郭侯国。

北齐年间置任丘县,与鄚县同属河间国。

唐开元十年任丘县属河北鄚州。

北宋时鄚州属河北东路,辖任丘、鄚县、长丰三县。

1073年鄚县、长丰县并入任丘县。

元朝(1265)废任丘、莫亭县,并入河间。

不久又恢复原建制。

明洪武七年(1374)撤销莫州省莫亭县并入任丘县,属河间府。

清代仍属河间府,雍正二年(1724)为避孔子讳,将任丘县改为任邱县。

中华民国时任丘属河北省。

建国后任邱县先后隶属于沧县专区、天津专区、天津市、沧州专区。

1970年属沧州地区。

1981年任邱县改为任丘县。

1986年任丘县改为任丘市,1993年沧州地、市合并,属沧州市至今。

秦置章武县,属河间郡。

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沿置章武县,治今故县村北。

北魏正光年间析彰武县地置西章武县。

北齐为高城县地,治今县内旧城。

隋于西章武故城(今乾符)置鲁城县,高城改名盐山县。

唐时两县属沧州,鲁城改名乾符县。

宋代乾符入清池县。

宋金两县隶属河间路沧州。

明清池县入沧州,盐山县仍属沧州。

清属直隶省。

1928年,盐山县直属河北省。

1936年,以盐山县二区(旧城)、三区(韩村)、四区(羊二庄)及沧县滨海地区组建了新海设治局。

1937年,改设新海县。

1942年,析新海、盐山、沧县三县边缘区成立青城县。

1943年,由新海县与青城县合并为新青县。

1945年,新青县解放,为纪念黄骅烈士而更名黄骅县。

1949年,属沧县专区。

1958年属天津市。

1961年,属沧州专区。

1967年,属沧州地区。

1989年,撤县建市。

1993年,由沧州市代管。

16、河间市

春秋时属燕国。

战国时期,分属燕、赵二国。

秦属巨鹿郡。

西汉初建河间郡,属赵国。

汉文帝时期(前178),建河间国;13年后,罢河间国,辖区分属河间、广川、渤海3郡。

汉景帝乾元二年(前155),复置河间国。

王莽新政时期,罢河间国。

东汉初年,再置河间国,6年后罢国。

东汉永元二年,复置河间国。

西晋武帝时,置河间郡。

隋唐时期,先为河间郡,后改为瀛州。

五代时,瀛州属契丹。

后周显德六年(959),属后周。

宋置高阳关路安抚使。

大观二年(1108),改为瀛州府。

元改府为路,河间府属瀛州路。

明去路存府,为京师河间府。

清属直隶省河间府。

1913年,废府建县,河间县先后属直隶省渤海道、津海道、河北省河间专员督察公署。

抗日战争时期,伪政府和抗日民主政府并存,伪县政府先后属伪河北省津海道尹公署、渤海道尹公署。

1938年2月,中国共产党成立河间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属冀中区一、三、九、八专署。

1949年,属河北省沧县专区。

1958年,改属天津专区;后又改属天津市。

1961年5月,天津、沧州分治,恢复沧州专员公署,属之。

1990年10月18日,河间县改市,属沧州地区。

1993年,沧州地、市合并,属沧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