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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龙泉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20年置第4保,属1区。

1932年改置护场镇,属1区公所。

1941年置第1保(设城内),属龙泉镇公所,辖东街、南街、西街,属第1保。

1951年废保改建城内街,属城内街。

1955年建立五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初级社)。

1956年扩建为新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以下简称高级社),属龙泉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称城内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

1959年属龙泉管理区。

1962年属龙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8年建城内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属龙泉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5月分建东街大队管理委员会,属龙泉镇人民政府,辖东街1、2队和五里桥队,老鹰岩队。

1984年改为东街街民委员会。

1992年改为东街村民委员会。

2018年改为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20年为第2护城保(驻地)。

1932年改为护城镇。

1941年与东街、西街并置第1保(城内),属龙泉镇。

1951年废保改建城内街,属城内街。

1958年称城内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

1981年5月分建南街大队,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84年改为南街村民委员会。

2018年5月村改居为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20年(民国九年)为第1保(城内)。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为治城镇。

1941年(民国三十年)与东、南街并置第1保(城内),属龙泉镇。

1951年废保建城内街,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81年5月分建西街大队,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84年改为西街街民委员会。

1992年改为西街村民委员会。

2018年5月改为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1920年置第3护郭保,属1区。

1932年改置护郭镇,属1区公所。

1941年置第2保(场坝),属龙泉镇公所,辖北街、场坝。

1951年废保改设场坝街,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55年建立新中初级社,1956年转为新中高级社,属龙泉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为场坝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辖上排、下排、北街、小街、场口、五里关、教场坝、砂坝生产队。

1959年属龙泉管理区。

于1964年划出场口、五里关、教场坝、沙坝另建场口大队,场坝大队辖下排1、2队,上排1、2队,北街1、2队,小街1、2队8个队,属龙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8年称场坝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属龙泉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9年与场口并为场坝大队,辖14个生产队。

1981年分为场坝大队,属龙泉人民政府。

1984年改为场坝街民委员会。

2018年改为场坝社区。

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65年从场坝大队分建场口大队、属五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辖场口1、2队,五里关队、教场坝队、砂坝队、田坝队、五里桥队。

1968年称场口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属五里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9年并入场坝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复建场口大队,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84年改为场口街村民委员会。

2018年撤消场口街村民委员会,设立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加强对生态移民安置点和公租房居民的服务和管理。

2018年5月,县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城西社区,命名后沿用至今。

1920年属第4护城保。

1932年属护城镇。

1941年置第6保,属龙泉镇公所。

1951年2月废保改建新阳行政村,5月进行第一期土地改革。

1955年建立泉山初级社,23户,属金山乡人民委员会。

1956年建泉山高级社,209户,属龙泉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为泉山生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

1959年属龙泉管理区。

1961年改称羊党大队,辖7个生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

1963年复泉山大队,属金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6年属五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9年称泉山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辖8个队。

属红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称泉山大队管理委员会,属红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改为泉山村民委员会。

属红旗乡人民政府。

12月3日,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20年属第1区第2保。

1932年属护城镇。

1941年置第5保(排呆),属龙泉镇公所。

1951年2月废保建排呆行政村,7月完成土地改革。

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53年组织互助组,时全村有134户,591人,有3个互助组,属金山乡人民政府。

1955年建立金山初级社,24户。

1956年扩建为金山高级社,148户。

1958年改为金山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

1959年属龙泉管理区。

1961年属龙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3年属金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辖排呆1、2队,小寨队、宵箕困4、5队、新寨队、老寨7、8队。

1966年属五里人民公社管委会。

1969年称金山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辖5个生产队,178户,属红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改为金山大队管委会,属红旗人民公社管委会。

1984年改为金山村民委员会,属红旗公社人民政府。

12月3日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20年属第2保。

1932年属护城镇。

1941年置第4保(含良山),属龙泉镇公所。

1951年2月,废保改建良山行政村,属龙泉镇人民政府,5月进行土地改革。

1953年组织互助组,属金山乡人民政府。

1955年建立良山初级社,属金山乡人民委员会。

1956年发展为良山高级社。

属龙泉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为良山大队。

属龙泉人民公社。

1959年属龙泉管理区。

1962年分出建展良大队,辖7个生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9年称展良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辖4个生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改称展良大队管理委员会,属红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改为展良村民委员会,属红旗乡人民政府。

12月3日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8年与良山村合并建展良村村民委员会。

1920年属第1区第1保。

1932年属治城镇。

1941年属金钟乡第1保(望城)。

1951年属望城行政村。

1953年建螃蟹村,属马鞍乡人民政府。

1956年建新塘高级社,属龙泉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为新塘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

1959年属龙泉管理区。

1961年属龙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3年属金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6年属五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9年称新塘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辖4个队,属红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改称新塘大队管理委员会,属红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改称新塘村民委员会,属红旗乡人民政府。

12月3日,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20年属第1区第1保。

1932年属治城镇。

1941年属龙泉镇第3保(富贵)。

1951年2月废保建村,属富贵行政村。

1953年组织互助组。

1954年建立新光初级社。

1956年1月21日合建中华高级社,属富贵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为富贵大队,卡拉寨属富贵大队。

1961年属中华大队。

1981年从中华大队分出,另建卡拉大队管理委员会,属红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2月改为卡拉村民委员会,属红旗乡人民政府,12月后,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20年属第1区第3保。

1932年属护郭镇。

1941年置第7保,属龙泉镇公所。

1951年2月废保建马寨行政村,属龙泉镇人民政府;7月,完成土地改革。

1953年以马寨、平寨、台辰3个村合建台联乡,属台联乡人民政府。

1954年建金星初级社,22户。

1956年与平寨合建联星高级社,259户,属龙泉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属龙泉人民公社。

1959年改为马寨大队,属龙泉管理区。

1961年辖7个生产队,126户,属龙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8年改称马寨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属五里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5月,复称马寨大队管理委员会,属红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2月改为马寨村民委员会,属红旗乡人民政府。

12月3日,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8年马寨村、平寨村、龙洞村合并,组建马寨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前属第10保(得禄)。

1951年属得禄村,是年7月完成土地改革。

1956年与大坪合建双林高级社,属合心乡人委会。

1959年改为双林大队,属合心管理区。

1960年分建白元大队。

1961年并入大坪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1年分建白元大队管理委员会,属合心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改建白元村民委员会,属合心永族乡人民政府。

1992年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8年与大坪村合并,建白元村村民委员会。

清朝乾隆二、三年(1737-1738年)置得禄汛、得禄塘和得禄铺。

1920年属第4护城保。

1932年属护场镇。

1941年置第10保,属龙泉镇公所。

1951年废保建得禄村,属龙泉镇人民政府,是年7月完成土地改革。

1953年组织互助组,属合心乡人民政府。

1956年建立中新高级社,有122户,属合心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称得禄汛大队,属合心人民公社。

1959年属合心管理区。

1961年称得禄大队,辖岔恼、上街、下街、长塘4个生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3年属合心人民公社管委会。

1969年为得禄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属红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0年属合心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改称得禄大队管理委员会,属合心人民公社管委会。

1984年改建得禄村民委员会,属合心水族乡人民政府。

1992年属龙泉镇人民政府。

1949年前属第10保(得禄)。

1951年属得禄村,是年7月完成土地改革。

1956年与得禄合称中新高级社,属合心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分建合心桥大队,属合心人民公社。

1959年属合心管理区。

1961年属北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辖上自岩、下自岩、沟底、山苗寨4个生产队,1963年属合心人民公社管委会。

1968年改称合心桥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属合心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9年属龙泉人民公社革委会。

1970年属合心人民公社革委会。

1981年改建合心桥大队管理委员会,属合心人民公社管委会。

1984年改为合心桥村民委员会,属合心水族乡人民政府。

1992年属龙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