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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949年,设立平原省,撤销卫河县,属清丰县第六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六区。

1955年,属大屯乡。

1958年,为韩村人民公社李纪庄大队。

1962年分设大屯人民公社,为大屯人民公社李纪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屯乡李纪庄村民委员会。

17、陶庄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撤销卫河县,属清丰县第六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六区。

1955年,属大屯乡。

1958年,为韩村人民公社陶庄大队。

1962年分设大屯人民公社,为大屯人民公社陶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屯乡陶庄村民委员会。

18、刘庄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撤销卫河县,属清丰县第六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六区。

1955年,属大屯乡。

1958年,为韩村人民公社刘庄大队。

1962年分设大屯人民公社,为大屯人民公社刘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屯乡刘庄村民委员会。

19、贺庄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撤销卫河县,属清丰县第六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六区。

1955年,属大屯乡。

1958年,为韩村人民公社贺庄大队。

1962年分设大屯人民公社,为大屯人民公社贺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屯乡贺庄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撤销卫河县,属清丰县第六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六区。

1955年,属大屯乡。

1958年,为韩村人民公社南召市大队。

1962年分设大屯人民公社,为大屯人民公社南召市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屯乡南召市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撤销卫河县,属清丰县第六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六区。

1955年,属大屯乡。

1958年,为韩村人民公社北召市大队。

1962年分设大屯人民公社,为大屯人民公社北召市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屯乡北召市村民委员会。

22、雷家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撤销卫河县,属清丰县第六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六区。

1955年,属大屯乡。

1958年,为韩村人民公社雷家大队。

1962年分设大屯人民公社,为大屯人民公社雷家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屯乡雷家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