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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16、兴隆镇

明末清初,属南岸都里。

清朝时期,属山脚坝乡。

民国八年(1919年),属山字总团及九字、包字总团的一部分。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山字乡及九字、包字乡的一部分。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第三区山一联保、包二联保、九字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山一乡,包二乡、九字乡;同年8月,山一、山二乡合并为兴隆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兴隆乡分为兴隆乡、含瑞乡;朝阳乡分为朝阳水兴乡。

1958年11月,兴隆乡撤乡建社,改为兴隆公社。

1983年,兴隆公社改为兴隆乡。

1989年6月3日,撤兴隆乡改兴隆镇。

1992年9月,三桥、新贺乡并入兴隆镇。

17、青龙镇

明末清初,属南岸都里。

清朝时期,属青龙嘴、吐祥坝乡,后改属第一区土字乡。

民国八年(1919年),属土字总团、九如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三区土字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土字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土字乡,后更名吐样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设青龙乡,驻青龙嘴。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撤区,青龙乡直属县辖。

1958年11月,青龙乡改为青龙公社。

1983年10月,青龙公社改为青龙乡。

1992年9月,上庄、青龙乡及白蜡乡简家、覃家、万家村合并成立青龙镇。

1995年10月,由青龙镇析置上庄乡。

2004年7月,上庄乡并入青龙镇。

18、新民镇

明末清初,属南岸都里。

清朝时期,属观音庵乡。

民国八年(1919年),属观音总团、小字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三区小字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小字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为小一、小二、小四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小一乡、小二乡、小四乡;同年8月,小一乡与半个小二乡合并为文峰乡;小四乡与冯字乡合并为冯坪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设新民乡。

1958年11月,新民乡改为新民公社。

1983年10月,新民公社改为新民乡。

1992年9月,撤新民乡改新民镇。

2004年7月,建制调整,九树乡及尖角乡的伞坪、中台、中兴村并入新民镇。

19、永乐镇

明末清初,属南岸都里。

清朝时期,属观武镇安坪驿乡。

民国元年(1912年)后,沿袭清制。

民国五年(1916年),改属第三区。

民国八年(1919年),属小字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小字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小字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境内为小一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小一乡;同年8月,属文峰乡;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新民、文峰乡。

1949年后,属观音区新民乡。

1953年9月,设永乐乡。

1955年3月,永乐乡并入对县乡及新民区江南乡。

1958年11月,对县乡及新民区江南乡分别置公社。

1961年6月,对县公社分为对县、永乐2公社。

1983年10月,对县、永乐2公社改为对县乡、永乐乡。

1992年9月,对县乡、永乐乡合并为永乐镇。

2004年7月,江南乡及长内乡的长内村划入永乐镇。

20、安坪镇

明末清初,属南岸都里。

清朝时期,属安坪驿乡。

民国五年(1916年),改属第三区。

民国八年(1919年),属新字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新字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新字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属第一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新字乡;同年8月,改属新安乡。

1953年9月,新安乡分为新安、小槽、黄石、新治4乡。

1955年11月,新安乡、小槽乡并入新治乡;同年12月,黄石乡更名安坪乡。

2004年7月,新治乡并入安坪乡。

2010年6月,撤安坪乡设安坪镇。

21、五马镇

明末清初,属南岸都里。

清朝时期,属五马石乡。

民国八年(1919年),属五马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三区小字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小字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小二半个乡,小三乡合并为五保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五保乡更名为五马乡。

1958年11月,设立杨坪公社、五马公社、尖峰公社、中心公社。

1983年10月,杨坪公社、五马公社、尖峰公社、中心公社分别改乡。

1992年9月,尖峰乡并入五马乡。

1995年10月,复建尖峰乡。

2004年7月,尖峰、杨坪乡及尖角乡天升高榜、竹林村并入五马乡。

2010年6月,五马乡撤乡改为五马镇。

22、青莲镇

明末清初,属北岸永里。

清朝时期,属桂坝乡。

民国元年(1912年)后,沿袭清制。

民国八年(1919年),属青莲、高治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竹字、桂字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高治、青莲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青莲、高治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属桂字乡、竹园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仍属高治、青莲乡。

1949年后,为竹园区青莲乡、高治乡。

1958年11月,青莲乡改为青莲公社。

1961年6月,青莲公社分为青莲、茅田2公社。

1985年10月,青莲公社改为青莲乡。

1992年9月,建农乡并入新政乡,新政多更名为青莲乡。

1995年10月,青莲乡复名为新政乡。

2010年6月,撤新政乡,改为青莲镇。

23、岩湾乡

明末清初,属北岸水里。

清朝时期,属第二区溪字乡。

民国八年(1919年),属东溪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二区溪字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属第一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溪字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为东溪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属指导(第一)区东溪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天池乡。

1953年2月,从天池乡分出设岩湾乡。

1958年11月,岩湾乡撤乡建社,为岩湾公社。

1983年,岩湾公社改为岩湾乡。

1992年9月,撤岩湾乡,属汾河镇。

1999年10月,由汾河镇析置岩湾乡。

24、平安乡

明末清初,属北岸水里。

清朝时期,属平安槽乡。

民国八年(1919年),属竹字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竹字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竹园区竹园镇(乡)管辖。

1953年2月,由竹园乡析建立平安乡。

1955年1月29日,合区并乡,天台乡并入平安乡;同年12月21日,平安乡并入双店乡,属竹园区。

1958年11月,属双店公社。

1961年10月,双店公社分为双店、平安2公社。

1983年10月,平安公社改为平安乡。

25、红土乡

清乾隆末年,陈、皮二姓在九龙坡下坪中修建街道,定名为“回水溪”。

清嘉庆十年(1805年),改名为“红豆溪”。

民国时期,更名为红土溪,属恩施县第二区。

1950年7月,设红土区。

1952年8月,改为第六区。

1953年,将石窑从第五区(济安)划入第六区。

1957年1月,改为红土区。

1958年11月,改为红土公社。

1961年5月,改为红土区。

1975年,分为红土、石窑2个公社。

1984年6月,红土、石窑2个公社合并为红土区。

1989年,石窑从红土划出,成立石灰窑区公所。

1996年12月,2个区公所分别改为红土乡和石灰窑乡。

2001年3月,红土乡与石灰窑乡合并为红土乡。

26、石岗乡

明末清初,属北岸水里。

清朝时期,属公平乡,后改属第二区公字乡。

民国八年(1919年),属公平、昙花2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二区公字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公字乡分为公平、县花(驻梨子坪)2乡,属第三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公平、县花2联保,改属第二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6月,属公平、县花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改属第三指导区。

1949年12月,改属第四指导区。

1949年后,为竹园区公平、昙花乡。

1950年,属第四区。

1951年,属昙花乡。

1953年2月,新增桃李、明水乡,7月新增厚坪、天星乡。

1961年6月,按照万县专员公署的批复,公平区分桃李增置厚坪公社。

1962年2月,明水、青政等大队成立两河公社。

1981年9月20日,两河公社更名石岗公社,驻地两河口。

同年,厚坪公社更名为罗汉公社。

1983年10月,石岗公社改为石岗乡。

27、康坪乡

明末清初,属北岸水里。

清朝时期,属朱家坝乡。

民国八年(1919年),属朱字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朱字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第三区朱一、朱二2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一区朱一、朱二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朱一、朱二乡合并为朱衣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原朱衣乡分为朱衣、康坪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改属第四指导区。

1949年,为第三指导区康坪乡。

1949年后,属寂静区康坪乡。

1958年11月,康坪乡改为康坪公社。

1983年,康坪公社改为康坪乡。

28、太和乡

明末清初,属南岸都里。

清属太和平乡,后改属第一区包字乡。

民国初,沿袭清建制。

1919年,属包字总团太和分团。

1930年,属第四区(治山脚坝)包字乡。

1933年,属第六区包一乡。

1935年,属包一联保。

1936年,改属第三区(治吐祥坝)。

1940年,属包一乡;同年8月属朝阳乡。

1949,年第七区朝阳乡驻雷家坝,辖14保136甲。

解放后,属朝阳区朝阳乡,区署驻朝阳乡。

1950年,改属第七区。

1953年2月,朝阳乡分为朝阳、云雾、太平、尖山、夔辖5个乡,改属第九区。

1955年11月,合并为朝阳乡,属吐祥区。

1958年11月,属朝阳公社。

1961年6月,朝阳公社分为朝阳、太和(始名)2个公社。

1981年,实行地名标准化管理,朝阳改名为金子乡,辖12个大队,其响水改为旋风,齐心改为七山大队;太和乡辖7个大队,其松坪改为梭山,中坝改为高桥,上坝改为岩坪大队。

1983年10月,境内有太和、金子乡。

1992年9月,建制调整,原金子乡10个村划归太和乡;太和乡原尖山村分为尖山、双梁2个村,辖18个村。

1999年10月,重设金子乡,划归太和乡的10个村划出。

2001年7月,撤区,太和、金子乡直属县政府。

2003年3月,行政村建制调整,太和乡8村并为4村;金子乡10村并为4村。

2004年7月,建置调整,原太和、金子乡合并为太和乡。

2009年3月,撤销太和乡,设立太和土家族乡,沿用至今。

29、鹤峰乡

明末清初,属南岸都里。

清朝时期,属观音庵乡。

民国五年(1916年),改属第三区。

民国八年(1919年),属文峰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小字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五区小字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境域为小一联保,改属第一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6月,实行新县制,属小一乡;同年8月,小一乡与半个小二乡合并为文峰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文峰乡分为文峰、新民乡。

1951年,改属第六区。

1953年9月,文峰乡分为文峰、鹤峰、长连、青杠4乡。

1955年11月,长连乡并入文峰乡;青杠乡并入鹤峰乡;同年12月,鹤峰乡并入文峰乡。

1958年11月,改为文峰公社。

1961年6月,文峰公社分为文峰、鹤峰2公社。

1983年10月,鹤峰公社改为鹤峰乡。

30、冯坪乡

民国元年(1912年)后,沿用清制。

民国八年(1919年),属冯坪总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冯字乡,驻冯家坝。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冯字乡划为冯一、冯二乡,属第四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冯字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第三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月,复为冯字乡;同年8月,冯字乡、小四乡合并为冯坪乡。

1955年12月,清泉乡并入冯坪乡。

1958年11月,冯坪乡改为冯坪公社。

1983年10月,冯坪公社改为冯坪乡。

1992年9月,明堂乡并入冯坪乡。

1995年10月,明堂乡从冯坪乡分出重建。

2004年7月,明堂乡并入冯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