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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为广南西路宣抚司治所。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设府署,十九年(1386年)开始建城池,府城建在平关坡上,设西南二门。

明朝、清朝时期,莲城镇境域为广南府、宝宁县。

民国时期,废府改广南县后的治所,维新乡合建为城区人民政府。

1940年,称启明镇。

1949年,改称莲花区。

1951年,城区人民政府改为第一区公所。

1956年,称莲峰区。

1958年11月,撤销区乡建制,建立莲峰公社(城关镇并入,旧莫分出)。

1961年,称莲峰区,同年将城区5条街分出建立县辖城关镇。

1971年,分出建立那伦公社。

1984年,改区。

1988年1月,莲峰区与莲城镇合并为莲城镇。

2006年4月,那伦乡并入莲城镇。

清道光五年(1825年),今八宝镇分置八播营、八甲营、砂斗营、普梅营。

清光绪三年(1877年),宝宁县辖普梅营的田逢哨改为对讯,刘归麻栗坡副督办署辖。

民国二年(1913年),上述4营合并改称东区(治在八播)。

民国四年(1915年),东区所辖木央、郎恒等地划归麻栗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称二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为八宝乡。

1949年,改置八宝区、里达区。

1951年,八宝、里达合并为第三区。

1957年,改称八宝区,里达、睦伦等9乡划归富宁县。

1958年,撤区改建光明公社,夷郎、木浪两乡划归大同(黑支果)公社,杨柳井的平邑、老寨2乡并入光明公社。

1961年5月,公社改区公所(砂斗乡1964年重新划回)。

1971年,改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公社革委会改管理委员会。

1984年,公社改区公所。

1988年,改镇。

汉朝时期,南屏镇境域属句町国地。

清道光五年(1825年),今南屏镇分置阿幕营(治在今小阿幕村)、者王营(治在安王村)。

民国二年(1913年),称大南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称三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区改乡,分设马街乡(今马街)、南屏乡(今黑支果)。

1958年11月,改建为灯塔公社,黑支果分出成立大同公社。

1984年,改称为区公所。

1988年1月,改镇。

清道光五年(1825年),今珠街镇隶坝皓营(治在今那洒岜皓村)。

民国二年(1913年),隶小南区(治在今那洒街)。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隶五区(治在今那洒街)。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区改乡,珠街从五区分出建立绥靖乡(治在珠街)。

1949年11月,称绥靖区。

1951年,与怀德区(那洒)合并为第五区公所(治在那洒)。

1957年,隶那洒区公所。

1958年11月,改建群英公社,珠街随属。

1961年,从那洒区分出建珠街区公所。

1981年,改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公社改区公所。

1988年,区公所改镇。

那洒镇境域,属句町古国故地。

清道光五年(1825年),属今那洒镇置坝皓营(今岜皓村)。

民国二年(1913年),改置小南区(治在那酒街);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称五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为怀德乡。

1949年11月,改怀德区。

1951年,称第五区公所。

1957年,称那酒区公所。

1958年11月,区改为群英公社。

1961年,公社改区公所。

1981年,改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公社改区公所。

1988年,区公所改镇。

珠琳镇境域,属句町古国故地。

清道光五年(1825年),今珠琳镇置莫雨龙营(治在今中寨村)。

民国二年(1913年),置小西区(治在珠琳街)。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称六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区改珠琳乡。

1949年11月,称珠琳区。

1951年1月,改称六区公所。

1957年12月,称珠琳区公所。

1958年11月,撤区建立友谊公社。

1961年5月,复为珠琳区公所。

1981年11月,改为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1月,再为珠琳区公所。

1988年,改称珠琳镇。

清道光五年(1825年),阿科乡分置阿科营(治在阿科村)、革榜营(治在革榜村)。

民国二年(1913年),称北区(治在中洛村)。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与大西区合并于底圩置第七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废区扩乡,从第七区分出置中原乡(治在中洛村)。

1949年4月,改为中原区。

1951年1月,改称第八区(治在阿科)。

1957年,改称阿科区。

1958年11月,成立金星公社。

1961年5月,改为阿科区公所。

1981年11月,改阿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1月,复为阿科区公所。

1988年,改阿科乡。

2006年6月,阿科、八达2乡合并为坝美镇。

清道光五年(1825年),董堡乡境域隶西洋营(相当于区乡),治所在西洋村。

民国二年(1913年),隶中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中区改称第一区,董堡随属。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第一区分设3乡,董堡属莲花乡。

1949年11月,隶西洋区。

1950年1月,西洋区改名第二区,董堡随属。

1955年12月至1958年11月,第二区改名杨柳井区,董堡随属。

1958年11月,撤区建社,董堡从杨柳井区分出建立前进公社。

1961年,董堡公社划归莲峰区。

1971年,从莲峰区分出置董堡公社。

1984年,公社改名区公所。

1988年,区公所改乡。

秦汉时期,旧莫乡境域属句町故地。

宋朝时期,属广南特磨道。

元朝时期,先后属广南西路宣抚司和宣慰司。

明朝时期,属广南府辖。

清道光五年(1825年),境内分设板栏营(治在今板榔村)和克林营(治在今克林村)。

民国二年(1913年),隶中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中区改称第一区,旧莫随属。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第一区分设3乡,在旧莫置维新乡。

1949年初,建立维新区。

1951年,改称第九区。

1956年,改名旧莫区。

1957年12月,并入莲峰区。

1958年10月,从莲峰区分出建立大公公社,后改称板茂公社(治在板茂)。

1961年,并入莲峰区。

1962年,从莲峰区分出,建立旧莫区,驻地旧莫,区革委会改为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区公所。

1988年1月,旧莫区改乡。

1949年,杨柳井乡境域称西洋区。

1951年,改名第二区。

1956年,改名杨柳井区。

1958年,建香花公社。

1961年,称杨柳井区。

1971年,改公社。

1984年,改区。

1988年,改乡。

11、板蚌乡

1949年11月,板蚌乡境域隶西洋区。

1955年,改称杨柳井区,板蚌随属。

1958年11月,撤区建社,板蚌从杨柳井区分出置星星公社。

1961年,社改区,板蚌重归杨柳井区。

1971年,从杨柳井区分出置板蚌公社1984年,公社改区。

1988年,区改乡。

12、曙光乡

清道光五年(1825年),曙光乡境域置董角营(治在今董角村)。

民国二年(1913年),隶大南区(治在今马街)。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隶第三区(治在马街)。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隶马街乡。

1949年11月,隶马街区。

1951年1月,隶第四区公所(治在马街)。

1958年11月,从马街分出置曙光公社。

1961年,公社改区。

1981年,改公社。

1984年1月,复为区公所。

1988年,改乡。

清道光五年(1825年),黑支果乡境域置阿章营。

民国二年(1913年),隶大南区。

民国二十年(1932年),改称第三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废区扩乡,从第三区分出设南屏乡。

1949年11月,称南屏区。

1951年,与马街区合并称第四区。

1957年12月,隶马街区。

1958年11月,黑支果分出成立大同公社,八宝区的夷郎、木浪2乡划归大同公社。

1961年5月,大同公社改为黑支果区。

1967年,区改管制委员会。

1984年1月,公社改区。

1988年,区改乡。

14、篆角乡

清道光五年(1825年),篆角乡境域属坝皓营(今那洒镇岜皓)。

民国时期,分别隶五区(那洒)、绥靖(今珠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绥靖、那洒。

1958年11月,从那洒分出建立冲天公社。

1984年1月,公社改区公所。

1988年,区改乡。

15、五珠乡

清道光五年(1825年),今五珠乡置九克营。

民国时期,先后隶小南区(今那洒)、五区,怀德乡。

1949年11月,隶怀德区。

1958年,从那洒区分出建立红专公社。

1961年,改为区,五珠并入那洒区公所。

1971年,区改社,从那洒分出建立五珠公社1984年1月,改区公所。

1988年,区改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