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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县历史沿革[2]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在岭南地区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陵水境域为象郡外徼。

汉代,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汉武帝平南越之后在海南岛上设珠崖、儋耳两郡,领十六县,陵水境域属珠崖郡山南县。

初元三年(前46年),罢珠崖郡,以珠崖、颜卢之名并为珠卢县,隶属合浦郡。

东汉建初元年(76年),废珠卢县置珠崖郡,仍属合浦。

隋代,大业六年(610年),设陵水县,隶属临振郡。

唐代,武德五年(622年),海南置崖、儋、振三州,陵水隶属振州。

龙朔二年(662年),海南增置万安州,改属万安州。

五代十国时期(907—960年),海南属南汉,陵水仍属万安州。

宋代,北宋熙宁元年(1073年),陵水县降为镇并入万安县。

元丰三年(1080年),复置陵水县,隶属万安军。

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撤销万安军,隶琼州。

绍兴十三年(1143年),复置万安军,还属万安军。

元代,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为琼州路安抚司,陵水县隶属湖广中书行省琼州路安抚司辖地。

至元初,县治所从陵水峒博吉李村迁至南山头(今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城东头村)。

皇庆元年(1312年),县治所迁再次迁至龙头村海边,后迁至港门。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隶属广西中书行省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万安军。

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改万安军为万州,陵水县隶属万州。

洪武三年(1370年),琼州升为琼州府,隶万州,属琼州府辖地。

清代,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4月,升崖州为直隶州,降万州为万县,不管辖县,陵水县隶属崖州直隶州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陵水县隶琼崖绥靖处。

民国二年(1913年),隶琼崖镇守府。

民国三年(1914年),属琼崖道。

民国十年(1921年)始,先后隶属琼崖善后处、琼崖特别行政区、琼崖绥靖委员公署、广东第九行政督察委员公署、海南特别行政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至民国二十年(1931年),创建琼崖第一个苏维埃政权“陵水县苏维埃政府”。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陵水县民主政府成立,隶属琼崖临时民主政府东区行政公署;同年10月,隶属琼崖临时民主政府边海行政公署;12月,又归琼崖临时民主政府东区专员公署。

1949年7月,改为陵水县人民政府。

1950年4月,陵水县全境宣告解放,隶属海南军政委员会管辖。

1951年4月,陵水县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管辖。

1954年1月起,陵水县划归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1955年改称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管辖。

1955年7月,陵水县人民政府改称陵水县人民委员会,归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管辖。

1958年12月,陵水、崖县、保亭和万宁县的兴隆农场及附近农村合并为大县,称崖县。

1959年10月,崖县(原属陵水县)管辖的分界岭(牛岭)以北地区(即兴隆、南桥、牛漏等地,含兴隆公社、兴隆华侨农场、南桥公社、南林农场、东和农场)划归万宁县(今为万宁市)。

1961年6月,从崖县分出,恢复陵水县建置,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管辖,县政府驻陵城镇。

1962年,陵水县隶属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68年5月,成立陵水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12月,撤销陵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陵水县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和海南建省筹备组管辖。

1988年4月,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海南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3月,广东省政府决定设置“保亭县”,县域范围由崖县(现三亚市)的不打、六罗、首弓、三弓、抱龙峒、同甲峒、水翁峒,陵水黎族自治县的保亭、六弓、七弓、乌牙峒、巅门团、百石团、五指山、七指山、水满峒、分界岭吊罗山,万宁的税司、南桥、西峒、北峒,乐会县(今琼海市)的竹根峒、太平峒、茄曹峒、合水园,定安县的船埠、南引图、冬加团、母瑞山等组成。

[47]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16日,中共琼崖特委决定成立保亭县民主政府,县政府驻地保城镇,隶属琼崖东区专员公署;同年8月,成立少数民族边海区地委和专署,保亭隶属该专署。

[47]1949年3月,白沙、保亭、乐东三县成立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行政委员会;同年7月,保亭县民主政府改为人民政府,隶属自治区行政委员会。

[47]1951年2月,撤销少数民族自治区行政委员会。

[47]1952年7月1日,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保亭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管辖。

[47]1955年10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改称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保亭属自治州管辖。

[47]1958年12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海南行署合署办公;同年,保亭、陵水、崖县、国营兴隆华侨农场合并称崖县。

1959年11月,恢复保亭县,隶属海南行政公署。

1962年2月,恢复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保亭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7年12月,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同月,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隶属海南行政区。

1988年4月,成立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隶属海南省。

新石器时代,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境内已有人类活动。

秦朝,为象郡外徼。

两汉,属珠崖郡地。

三国时期,吴赤乌五年(242年),为朱卢县地,属朱崖郡。

晋代,太康元年(280年),为玳瑁县地,属合浦郡。

隋代,大业三年(607年),属颜卢县地,隶属珠崖郡。

唐代,贞观元年(627年),为琼山县地,属岭南道;贞观五年(632年),改属琼州,部分境域属万安县(今万宁市);显庆五年(660年)置乐会县,境域析属乐会;咸通五年(864年),琼山西南黎峒置忠州,遂为州地;咸通十二年(871年),忠州废,仍循旧属。

元代,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阔里吉思率兵讨伐诸黎峒,割琼山南境置定安县,该县境域分属琼山、定安、乐会3县和万安军(明更名万宁县);天历二年(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原属定安境域改为州地。

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南建州废,境属循旧。

清代至民国初,循明制。

民国24年(1935年),白沙、保亭、乐安(后改为乐东)建县,境域改属琼山、定安、白沙、保亭4县,隶属广东省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7年(1948年)3月,建琼中县,初属琼崖东区民主政府。

1949年3月,改属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

1950年5月1日,海南全岛解放;同年6月,撤销该县建制,境地分别划入新民(今屯昌县)、万宁、保亭、白沙4县。

1952年5月,复置琼中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1955年10月,自治区更名自治州)。

1958年11月,撤州,属海南行政区公署。

1961年11月,复置自治州,琼中仍属州。

1987年9月,再次撤州,改属海南行政区;同年12月,该县更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1988年,隶属海南省。

2019年4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成功退出贫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