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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仙女山街道古称长城,历史悠久,据清同治《汉川县志》记载,元朝至正二十二年(1362),县治从金鼓城(刘家隔)迁至此始,史见于明弘治正德间,至明崇祯九年(1636)。

明属在城乡,清属长城,宣统二年(1910)属城厢镇,民国初沿袭清制。

1929年为第一区辖,土地革命时期为反动军阀占领,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10月31日汉川城沦陷,为日本侵略军占领。

抗战胜利后被国民党军占领。

1949年解放后,称城关区,辖民主乡(城区周边的几个村)。

1950年初,城关区改为城关镇。

1958年9月,为城关公社,辖一二三四4个大队。

1961年为城关镇。

1975年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环城区的土城、北桥、两河3个公社合并,为城关镇公社。

1978年12月,镇社分开,恢复城关镇。

1985年3月。

增设第三街道办事处。

1986年,增设四街,辖8个行政村。

1986的辖城东、城北、城西3个街道办事处和16个行政村。

2001年4月,撤销城关镇设立为仙女山街道。

1958年11月,国营汈东农场建立,1964年6月,更名为国营汈东棉花原种场,2001年4月。

汈东农场所辖10个大队并入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为副科级单位,并增设汈东居委会。

2002年1月,恢复汈东农场建制,划归市农业局管理,为市属副科级单位,汈东居委会建制撤销。

2012年10月,撤销国营汈东棉花原种场,划入城区,设立汈东街道办事处至今。

明代隆庆年间已形成集镇,清属梅城乡,清末为马口区,民国年间归属汉川县,1929年全县合并为六大区,马口为第二区系马乡。

抗战胜利后,1947年设马口镇辖系马。

1949年,解放后仍设马口镇,并为汉川三大集镇之一,辖新集乡。

以后未变。

1958年9月,以区成立公社,马口为马口镇公社,辖窑新、邱子、街道3个大队。

10月与南河公社合并,改称上游人民公社马口管理区。

1959年4月。

上游公社改为马口公社,属马口公社马口管理区。

1959年6月,马口管理区撤销,建立马口镇公社。

1961年4月,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恢复马口镇建制。

1975年2月,撤区镇并社,由马口镇和窑新公社合并,成立马口镇公社。

1984年,政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为马口镇。

1985年,窑新为马口辖区之管理区,并增设金马管理区。

2001年4月将丁集乡并入马口镇至今。

脉旺据有关史书记载,脉旺自明朝开埠500年,兴旺发达,解放前属沔阳县辖。

1951年划入汉川,为汉川重镇之一,与汉川、马口为三镇。

1958年为脉北公社,10月改称脉旺公社。

1961年4月恢复3镇,仍为脉旺镇。

1975年2月,撤区镇并社,由原脉旺镇和刘口公社合并,成立脉镇公社。

1984年,政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为脉旺镇。

1987年撤区建乡,将原沉湖区所辖11个村划入该镇,组建了马集、桃花两个管理区。

2002年,精简机构,撤销管理区实行镇直管村。

2005年将该镇所辖横档、刘滩、先锋、夹街4村划入沉湖镇辖至今。

清代属长城乡。

清末属仙女区,民国时期属第一区。

土地革命时期属仙女区辖。

1937年属第一区城隍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四联乡。

抗战胜利后属城湖乡。

1948年属城湖区,1949年解放后属城西区。

1951年为十一区,并为区驻地。

1954年为第三区。

1956年,三区改为城隍至1957年。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环城公社,城隍大队。

同年10月改为八一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改称环城公社,属环城公社城隍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环城区城隍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杨集、城隍2个公社合并为城隍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辖城隍、土城、两河、杨集4个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设城隍区,辖城隍、新河2个区辖镇和北桥、红星、新街、土城、两河、杨集管理区。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为城隍镇至今。

明清时期属鸡鸣乡。

清末属分水区。

1929年汉川分六大区时属第三区。

1930年为分水区。

1931年为里潭区。

1937年属第三区里潭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四联乡分水乡。

抗战胜利后为分水镇。

1948年6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分水仍设为区。

1949年5月,解放后仍为分水区。

1954年为第八区。

1956年改为为第三区。

19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分水大队。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改称脉旺公社,属脉旺公社分不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脉旺公社、分水公社和分水镇。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彭湖华严分水3个公社合并为分水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辖分水播义彭湖华严桃花5个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属分水镇,辖播义、华严两个管理区。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彭湖乡划入设为分水镇至今。

沉湖解放前属天门县辖,现辖区行政村解放前为沔阳县辖。

1949年7月,天汉两县分治时,原隶属沔阳县东二区的复兴、肖市、石剅、等地划入汉川属田龙区辖。

1954年为第五区。

1956年1月,将小乡并大乡,为刘口区。

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为乡建制,称脉北、复兴、石剅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脉北区。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脉旺区复兴、石剅、肖市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复兴、石剅、肖市3个公社合并为沉湖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为复兴、石剅、肖市、马集4个管理区,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沉湖区,辖复兴、石剅、肖市、马集、彭湖等乡。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原复兴、石剅、肖市3乡合并,成立沉湖镇。

田二河明清已成集镇,属汉川鸡鸣乡,并为乡驻地。

清宣统二年(1910)为二河区。

1928年民国时期分为二河上区、和二河下区。

1929年为第四区。

1930年土地革命时期改称田池区。

1937年属第三区二河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田陡乡。

抗战胜利后属农田辖。

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襄北解放区田二河划为田农区。

1949年解放后称田龙区。

1951年至1954年为第六区(驻回龙湾)二河乡。

1954年六区改为五区七区改为六区1955年1月五区田二河划出另立第七区1956年1月七区改为二河区,将小乡并大乡,四区改为杨林区,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二河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脉北区。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二河大队。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二河区。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二河陡埠2个公社合并为二河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辖回龙、池口、燕子、二河、陡埠5个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二河镇,辖二河、陡埠2乡。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二河、陡埠2乡合并成立田二河镇至今。

明末清初时属鸡鸣乡辖。

1910年为二河区,1928年民国时期分为二河下区。

1929年为第四区。

1930年土地革命时期改称田池区。

1937年属第三区回龙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回里乡。

抗战胜利后属农田镇辖。

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襄北解放区田二河划为田农区。

1949年解放后称田龙区。

1951年至1954年为第六区(驻回龙湾)回龙乡。

1954年六区改为五区,七区改为六区。

1955年1月五区田二河划出,另立第七区。

1956年1月,七区改为二河区,将小乡并大乡,为回龙乡。

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回龙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脉北区。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回龙大队。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二河区。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池口、回龙、皂港3个公社合并为回龙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为回龙管理区,属二河公社辖。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回龙区,辖池口、回龙、皂港、里潭、新集、糜北等乡。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回龙、池口、皂港3乡合并,建立回龙镇至今。

新堰镇是汉川市革命老苏区之一。

明、清为周陂乡1910年称杨叶区;民国初沿袭清制;1929年属第五区;1930年称杨叶区;1937年为属第三区杨叶倪集联保;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杨叶、倪集乡。

抗战胜利后属怀德乡。

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垌塚划为吕巷区。

1949年解放后仍属吕巷区。

1951年至1954年为第七区。

1954年8月,七区改为六区。

1956年1月,六区改为垌塚区,将小乡并大乡,为吕巷、植三两乡。

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为吕巷、植三两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垌塚区吕巷、植三两乡。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垌塚公社。

同年10月改为卫星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垌塚区吕巷、植三2公社。

1969年,杨叶(原植三)公社驻地从杨叶集镇搬迁于新堰河。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吕巷、杨叶2个公社合并为新堰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为韩集、虾集、横堤、杨叶、江边堰、汈西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设新堰区并为区驻地。

1985年新堰区辖吕巷江边堰杨叶虾集韩集横堤等乡。

1987年撤区建乡镇,撤销新堰区,由吕巷、江边堰、杨叶3乡合并,建立新堰镇。

明清为周陂乡并为乡治所,1910年称垌塚区,民国初沿袭清制,1929年属第五区,1930年改称垌塚区,1937年属第三区垌塚联保,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垌塚乡。

抗战胜利后属垌夫镇。

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垌塚划为韩集区,旋即增辟垌塚区。

1949年解放后称吕巷区。

1951年至1954年为第七区。

1954年6月为第七区,1955年1月,七区改为六区。

1956年1月,六区改为垌塚区,将小乡并大乡,为垌塚乡。

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垌塚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垌塚区。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垌塚公社。

同年10月改为卫星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垌塚区垌塚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垌塚、兴隆2个公社合并为垌塚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为垌塚、兴隆、江边堰、吕巷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属新堰区垌塚镇,1985年3月垌塚升格为县辖镇,并辖垌塚、兴隆2个管理区,1987年10月撤区设为垌塚镇至今。

清为大赤乡麻河渡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为麻河区,民国初沿袭清制,1929年为第六区。

1930年属麻河区。

1937年属第四区麻河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六联乡。

抗战胜利后为第三区(亦称麻河区)。

1948年12月至1949年解放后属城北区。

1951年至1954年6月为第九区。

同年8月九区改为第二区。

1956年1月,二区改为刘隔区,麻河属刘隔区辖,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为麻河太平2乡,至1957年9月恢复区建制,为刘隔区。

19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刘隔公社麻河、太平大队。

同年10月改为红旗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为刘隔区麻河、太平、凉亭(10月并入麻河)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麻河、太平2个公社合并,为麻河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麻河、太平、凉亭、新河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为刘隔区麻河镇,1985年2月麻河升格为县辖镇,并辖太平乡。

1987年10月撤区设镇改为麻河镇至今。

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前958)汊川县迁于此,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迁于长城(今城关),汉川县治设于此达400余年。

古代曾称金鼓城、大赤、郧城、义川、汊川、城隍台、鼓楼台等。

刘家隔起始居民不过数十家,由于古有襄水、郢水、涢水、汉水、臼水五派合流为一区,使之发展较快,至明宣德正统时期成为一定规模的大镇。

至明崇祯时期,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率军两次攻陷刘家隔,使此编民七里,拥有居民2.7万人的古城被焚毁。

清末至民国得以一定程度的恢复。

刘家隔明、清时期称大赤乡。

相传曹操乌林之败鸡鸣出走至此天已大赤,故名。

清宣统二年称刘隔区民国初沿袭清制。

1929年为第六区称刘隔镇。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六联乡。

抗战胜利后为刘隔镇。

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刘隔划为城北区。

1949年解放后仍称城北区。

1951年至1954年6月为第九区。

同年8月九区改为第二区。

1956年1月,二区改为刘隔区,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刘隔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刘隔区。

19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刘隔公社。

同年10月改为红旗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刘隔区刘隔、麻河、高阁、神灵、太平、凉亭(10月并入麻河)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刘隔、汈北2个公社合并为刘隔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杨水湖公社合并,为刘隔、三龙、杨水湖、汈北、虾子地、民乐、寿北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为刘隔区,辖刘隔、三龙、杨水湖、汈北、民乐、寿北等乡。

并设立刘隔镇(县辖)。

1987改为刘家隔镇,2001年与原杨水湖乡合并设为刘家隔镇至今。

明清属长城乡。

清末属县河口,民国时期属第六区。

抗战时期属第四区县河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六联乡,抗战胜利后属兴利乡。

解放前夕属城东区辖。

1951年为第十区,并为区驻地。

1954年仍为第十区。

1954年8月,十区改为二区。

1956年1月,二区改为刘隔区辖小河乡。

19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小河划入环城公社,同年10月改为八一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改称环城公社,属环城公社小河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环城区小河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时,与新街合并,改称新河公社。

1976年冬改为新河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辖小河、红星、新街、北桥4个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设城隍区,辖城隍、新河2个区辖镇。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小河、新街、红星合并为新河镇。

2001年4月,民乐乡撤销,全部并入新河镇。

明清属长城乡辖,清末属马口,民国时期属第二区。

土地革命时期属南河区辖。

1937年属第一区庙头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二联乡。

抗战胜利后属汉南乡。

1948年属第三区,1949年解放后属南河区。

1951年为第三区。

1954年为第二区两山乡。

1956年1月,将小乡并大乡,一区改为南河区,两山改为平章乡(后改为人和乡)。

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人和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人和为县直属乡。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南河公社,人和大队。

同年10月改为上游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改称马口公社,属马口公社人和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马口区人和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人和、太和2个公社合并为人和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辖人和、太和、庙头、大沙4个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庙头区,辖太和、庙头、人和垸、窑新、养鱼、马鞍、榔头等乡。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人和垸、庙头、太和3乡合并,建立庙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