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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明末清初属梅城乡,清末称杨林区,民国时期为第三区,1930年为杨林区,土地革命时期属西江区辖。

1937年属第二区杨林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三联乡。

抗战胜利后属三阳乡辖。

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襄南解放区划为第二区,杨林为二区所辖。

1949年解放后属江亭区杨林乡。

1951年至1954年为第四区。

1956年1月,将小乡并大乡,四区改为杨林区,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绿化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杨林区。

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杨林公社,杨林大队。

同年10月改为长征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杨林区。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杨林南屏白鱼肚白3个公社合并为杨林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辖南屏、杨林、白鱼、小芦、湾潭4个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杨林区,辖南屏、杨林、白鱼、西江、湾潭、江集、打雁、绿化等乡。

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杨林、南屏、白鱼3乡合并,建立杨林沟镇至今。

17、西江乡

清代属梅城乡二里。

清末属西江区,1929年属第三区,1930年设西江区,1937年属第二区西江联保;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三联乡;抗战胜利后属江亭乡,1947年属梅城乡,1948年,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汉川县襄南解放区划为第二区,西江属此区辖;1949年5月,解放后属江亭区(8月改称西江区);1954年为第四区西江乡,1956年为绿化乡,1957年为杨林区绿化乡,1958年以区成立公社,为杨林公社绿化大队,同年10月改为长征公社;1959年公社恢复杨林公社,属杨林公社西江绿化、两个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杨林区西江公社,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西江、打雁、江集3社合并为西江公社;1978年,西江乡设西江、江集、绿化、打雁4个管理区;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乡建制,属杨林区辖;1987年撤区建乡镇,将原杨林区辖区的西江、打雁、绿化、江集4乡合并,建立西江乡至今。

18、湾潭乡

清代属梅城乡二里。

清末属杨林区。

1929年属第三区。

1930年设西江区。

属西江区辖。

1937年属第二区西江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三联乡。

抗战胜利后属江亭乡。

1947年属三阳乡。

1948年,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汉川县襄南解放区划为第二区,湾潭当属属此区报辖。

1949年5月,解放后属江亭区解放后属江亭区(8月改称西江区),属江亭区三汊乡辖。

1954年为第四区三汊乡。

1956年为湾潭乡。

1958年以区成立公社,为杨林公社湾潭大队。

同年10月改为长征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杨林公社,属杨林公社湾潭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杨林区湾潭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三汊(后改为湾潭)大沙2公社合并为三汊公社。

1978年12月,并入杨林公社,为湾潭、大沙两个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乡建制,属杨林区辖。

为湾潭、大沙2乡。

1987年撤区建乡镇,将原杨林区辖区的湾潭大沙2乡合并,建立湾潭乡至今。

19、南河乡

明末清初时期属梅城乡一里,清末属南河区,1918年属南河区,1929年全县合并为六大区,南河属第一区辖。

南河属革命老区,1930年,汉川县苏维埃政府在此成立,南河区苏同时建立,1937年属第一区南河联保,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一区二联保,抗战胜利1947年属梅城乡,1949年解放后属南河区,1949年7月南河区辖南河、业集、丁集、庙头等乡;1950年初,汉川县撤销乡的建制,改南河区为第二区,驻走马岭,辖6乡21村,1951年为第一区,1954年为第二区,1954年6月,第二区辖栗山、业集、张马、姜岭、南河等20乡,1954年8月第二区与第一区并为第一区,辖36乡;1956年1月,遵照国务院指示第一区改为南河区,辖马鞍、榔头、养鱼、窑新、丁集、南河、业集、平章8乡。

1958年9月,南河区改名南河公社,辖业集、南河、人和、大沙、丁集、养鱼、榔头、马鞍8个大队;1958年10月,南河公社与马口镇公社合并,名上游人民公社。

1959年4月,上游人民公社改名为马口公社,辖业集、南河等管理区;1961年4月,恢复区、镇建制,撤销区级公社,以管理区为基础建立小公社,马口公社改名马口区,辖南河、业集等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南河公社由原南河、业集2社合并,1978年12月镇社分开,南河公社辖丁集、旧港、同兴、业集、姜岭5个管理区。

1984年1月政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乡建制,南河区辖丁集、旧港、同兴、业集、姜岭5乡,1987年撤区建乡镇,将南河、叶集、同兴3乡合并,根据川政发〔1987〕58号文件成立南河乡至今。

20、马鞍乡

春秋属楚地,南北朝梁武帝天监元年(502)置甑山县于此。

明清时期属梅城三里,清末属榔头区。

1918年属高养区。

1929年全县合并为六大区,马鞍属第一区辖。

1931年属榔头区。

1937年抗战时期属第一区索子联保,1939年属中共领导的三码区。

1940年属第一联乡。

抗战胜利后,属黄龙联乡。

1947年属黄龙乡。

1949年解放后属城东区索子乡。

1951年为第一区。

1956年一区改为南河区,属南河区辖。

1958年4月以区成立公社,为南河公社马鞍大队;10月改称上游公社,1959年4月改为马口公社,属马口公社马鞍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马口区马鞍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榔头、养鱼、马鞍合并为榔头公社。

1984年属庙头区马鞍乡。

1987年撤区建乡镇,将马鞍、榔头、养鱼3乡合并,建立马鞍乡至今。

21、里潭乡

清代属鸡鸣乡,也有部分属周陂乡。

清末属里潭。

1929年属第四区。

1930年为西北区。

1931年为里潭区。

1937年属第三区里潭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五联乡回里乡。

抗战胜利后属澄波乡辖。

1948年,属田龙区辖。

1949年5月,解放后属分水区辖,1954年为第六区里潭、新集、建设等乡。

1956年为第七区。

19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里潭大队。

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改称脉旺公社,属脉旺公社里潭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二河区里潭,10月划分为里潭、新集2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里潭新集2公社合并为里潭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辖里潭、新集、皂港、糜北4个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乡建制,属回龙区辖,为里潭、新集2乡。

1987年撤区建乡镇,将里潭、新集2乡合并,建立里潭乡至今。

22、韩集乡

清属周陂乡,清末属韩集。

民国时期为第五区辖。

1930年土地革命时期为苏区中心,1930年12月,县苏成立后,为西北区苏政府的在地。

1932为韩集区。

抗战时期为五联乡之韩集乡。

抗战胜利后,属怀德乡所辖。

1949年5月解放后设韩集区,同年9月撤销,并入吕巷区。

1950年为第六区,1954年为第七区。

同年4月,七区改为第六区。

1956年1月,六区改为垌塚区。

韩集以烈士名改称明启(即涂明启)乡。

19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垌塚公社明启大队。

同年10月改为卫星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改称垌塚公社,属公社明启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垌塚区韩集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原垌塚区韩集、横堤、虾集3公社合并为韩集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并入新堰公社,为韩集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乡建制,属新堰区辖,为韩集乡。

1987年撤区建乡镇,将新堰区韩集、横堤、虾集3乡合并,建立韩集乡至今。

中洲垸原为中洲湖区,是汈汊湖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放后围湖成垸,农场始建于1957年,原名湖北省国营中洲垸农场。

1986年属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管辖。

2001年10月,农场下放,属孝感市所管。

2002年3月设立”孝感市中洲垸农场管理区“,与国营中洲农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2004年5月,农场再次下放,属汉川市管辖至今。

1957年12月23日,农场经湖北省委批准围湖建场,命名为华严寺农场1986年以前为县辖区级农场,1993年属孝感地区领导,1999年农场体制下放,为汉川市领导,附属乡镇级,后改为华严农场至今。

三星垸水稻原种场解放前系沼泽荒湖之地,后传有三个富人在此围田兴垸,故名三星垸。

1953年建场,为省公安局劳改农场,1954年为汉川县国营青年农场和孝感专区公安局三星垸农场,1958年为武汉市公安局三星垸农场,1967年移交汉川县,改名立新农场。

原立新农场由6个小队组成:分别为红昇一队、红卫二队、红峰三队、红方四队、红旗五队、红星六队。

1976年改名水稻原种场,行政属县农业局领导,为副科级单位。

1980年复名为三星垸农场。

1984年由红昇、红旗、红星队合并为三星垸生产大队至今。

1986年前称汉川县汈汊湖养殖场,1994年体制改革称汈汊湖渔工商实业总公司,属行政管理型公司,与养殖场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97年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汈汊湖渔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撤销渔工商实业总公司,成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仍与养殖场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2002年成立了湖北汈汊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恢复汈汊湖渔工商实业总公司,与养殖场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时保留湖北汈汊湖绿色水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