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沙屯村 传:此处有几座较大沙丘,建村后人称今名。1949年属辉县第一区、第七区,1957年属中小营乡。 1958年为沙屯大队,属赵固公社。 1962年属中小营公社。 1963年属赵固公社。 1969年属北云门公社。 1983年为沙屯村民委员会,属北云门乡。 1996年属北云门镇。 沙屯村在镇西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7千米。辖区2.46平方千米。居民553户2070人,有关等姓,多为汉族。初以此地沙丘命村名。邻韩小庄、高庙、卢庄、高庄乡。主产小麦、玉米、谷子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聚落呈长方形,民居多为砖石、混凝土结构,街道6条,外连公路。 |
17、南姚固村 村建在姜姚固村之南,人称今名南姚固。1949年为南姚固村公所,属辉县第一区、第七区。 1957年为南姚固农业合作社,属中小营乡。 1958年为南姚固大队,属赵固公社。 1962年属中小营公社。 1963年属赵固公社。 1969年属北云门公社。 1983年为南姚固村民委员会,属北云门乡。 1996年属北云门镇。 南姚固村在镇西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3千米。辖区3.32平方千米。居民946户3690人,有赵、张等姓,多为汉族。村建于姜姚固村南,名南姚固。邻冯庄、黄水河、黄水河、纸坊。主产水稻、玉米、花生、小麦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省道306线过境。 |
18、任村村 任姓较多,故名。1949年为任村村公所,属辉县第一区、第七区。 1957年为任村农业合作社,属中小营乡。 1958年为任村大队,属赵固公社。 1962年属中小营公社。 1963年属赵固公社。 1969年属北云门公社。 1983年为任村村民委员会,属北云门乡。 1996年属北云门镇。 任村村在镇西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2千米。辖区1.34平方千米。居民355户1350人,有任、张等姓,多为汉族。初以任姓得村名。邻雷店、老格、黄水河。主产小麦、玉米、谷子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省道306线过境。 |
19、老格村 老格村在镇西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2千米。辖区1.07平方千米。居民286户1120人,有柳等姓,多为汉族。西周初期胶鬲曾居此卖盐,后被周文王举为大官,建村时人称老鬲,清末该村文人更为今名。邻北云门、大花木、黄水河、冯庄。主产小麦,玉米,花生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 |
20、大花木村 大花木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2千米。辖区1.97平方千米。居民637户2520人,有庞、李、职等姓,多为汉族。古时,此地有公主坟且长满花草,人称花墓,建村后以此名村,后改为花木。明洪武黄水河改道,形成大中小三个村,此为大花木。邻圪垱、西丁庄、黄水河、老格。主产小麦,玉米,花生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三官庙古迹。卫吴线过境。 |
21、圪垱村 因村建在高土圪垱上,故名。1949年属辉县第一区、第七区。 1957年属中小营乡。 1958年为圪垱大队,属赵固公社。 1962年属中小营公社。 1963年属赵固公社。 1969年属北云门公社。 1983年为圪垱村民委员会,属北云门乡。 1996年属北云门镇。 圪垱村在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1千米。辖区面积0.8平方千米。居民218户840人,有李等姓,多为汉族。村建在高土圪垱上,故名。邻魏小庄、郭屯、大花木、老格。主产小麦,玉米,花生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街道连接卫吴线。 |
22、东丁庄村 传:明代建村,因街道呈丁字形,人称丁庄,后形成东西两村,按方位得今名。1949年为东丁庄村公所,属辉县第一区、第七区。 1957年为东丁庄农业合作社,属中小营乡。 1958年为东丁庄大队,属赵固公社。 1962年属中小营公社。 1963年属赵固公社。 1969年属北云门公社。 1983年为东丁庄村民委员会,属北云门乡。 1996年属北云门镇。 东丁庄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2千米。辖区0.8平方千米。居民267户1040人,有崔、郭等姓,多为汉族。明代建村,因街道呈丁字形,人称丁庄,后以方位得今名。邻郭屯、西丁庄、黄水河、大花木。主产小麦,玉米,花生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 |
23、西丁庄村 西丁庄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2.5千米。辖区1.6平方千米。居民643户2290人,有王、冯等姓,多为汉族。明代建村,因街道呈丁字形,人称丁庄,后以方位名西丁庄。邻东丁庄、宋坦、黄水河、大花木。主产小麦、玉米、谷子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 |
24、宋坦村 宋坦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1千米。辖区1.64平方千米。居民450户1870人,有刘、曹等姓,多为汉族。明代宋姓居此黄水河滩区,故名宋家滩,后简称宋滩,1970年改为今名。邻姬家寨、黄水河、黄水河、西丁庄。主产小麦、玉米、谷子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 |
25、姬家寨村 姬家寨村在镇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3千米。辖姬家寨,郭屯2个自然村。辖区面积3.54平方千米。居民917户3490人,有姬、郭、孙、苏等姓,多为汉族。村东玉皇庙碑载:明万历前称寨西村,因姬姓人众,更名姬家寨。邻南云门、西木庄、西丁庄、北云门。主产小麦,玉米,花生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聚落略呈方形,民居为砖石、混凝土结构。主街东西向1条、南北向5条,混凝土路面。有村卫生室、健身场所,玉皇庙。村道北2.3千米接卫吴线。 |
26、前凡城村 前凡城村在镇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5千米。辖区2.57平方千米。居民535户2150人,有马、刘等姓,多为汉族。清道光辉县志载:周文王次子凡伯封侯于此为凡国。唐武德元年在此建凡城县,故名凡城,后以凡城遗址为方位名前凡城。邻新乡县界、黄水河、西木庄、后凡城。主产小麦、玉米、谷子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聚落长方形,民居为砖石、混凝土结构。有卫生室、健身场所,凡城遗址。 |
27、后凡城村 后凡城村在镇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4千米。邻新乡县、前凡城、西木庄、张小庄。辖区2.12平方千米。居民663户2710人,有郭、马等姓,多为汉族。清道光辉县志载:周文王次子凡伯封侯于此为凡国。唐武德元年在此建凡城县,故名凡城,后以凡城遗址为方位名后凡城。主产小麦,玉米,花生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聚落略呈方形,民居为砖石、混凝土结构。主街东西向2条、南北向4条,混凝土路面。有卫生室、健身场所,凡城遗址,相公庙。村北有卫吴线。 |
28、西木庄村 西木庄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南4千米处。辖区2.15平方千米。居民478户1960人,有李、宋等姓,多为汉族。明末张穆两姓居此,穆家人口较多,取名穆家庄,简称穆庄,后为避重名,按方位称西穆庄,1957年简为今名。邻前凡城、黄水河、黄水河、姬家寨。主产小麦、玉米、谷子等。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76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村道东北4.6千米接卫吴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