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城江街道 根据桂政函[2005]169号文件精神,2005年8月撤销金城江镇设金城江街道。 |
2、东江镇 清代,属庆远府宜山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有东江乡,属宜山县。 1953年,改归河池县,设东江区。 1958年,设东江公社。 1962年,为东江区。 1965年,复设东江公社。 1984年,东江公社改乡。 1996年,东江乡改镇。 |
3、六圩镇 清代,属河池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有六圩镇,属河池县。 1952年,为河池县第二区。 1955年,为六圩区。 1958年,设六圩公社。 1984年,六圩公社改乡。 1997年,六圩乡改镇。 |
4、六甲镇 1949年前,属河池县。 1951年,设金城江镇。 1958年,属六圩公社。 1972年,从六圩公社分设六甲镇。 |
5、河池镇 宋初,置河池县,治今镇北,隶属智羁縻州。 北宋治平二年(1065年),河池县改隶庆远府。 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河池县更名怀德县,并在其治置庭州,上隶庆远府,下辖河池县。 北宋大观四年(1110年),庭州省废,怀德县复更名河池县,复隶庆远府。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河池县改隶庆远路。 元大德元年(1297年),河池县改隶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 明洪武元年(1368年),河池县复隶庆远府。 次年,河池县又改隶庆远南丹军民安抚司。 明洪武三年(1370年),河池县又复隶庆远府。 明天顺六年(1462年),河池县迁治今镇东。 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河池县复迁旧治。 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五月,河池县升改为河池州。 明正德三年(1508年),河池州划辖思恩县(治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 清因之。 民国元年(1912年),河池州改县,民国时期先后隶属柳江道、广西省、宜州、柳州民团区、柳州、庆远行政监督区、第七、第十行政督察区。 1949年,河池解放。 1953年,河池县迁治今金城江镇,设河地区,属河池县。 1958年,镇域设河池、下考2公社。 1966年7月,河池县再迁治今镇。 1968年7月,河池县复迁治金城江镇。 1984年,河池公社撤改为河池镇,下考公社撤改为下考乡。 2005年8月,下考乡并入河池镇。 |
6、拔贡镇 清代,属河池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有下桥、北香、塘甫3个乡,属河池县。 1958年8月,分设拔贡、塘甫、北香3个公社。 1962年,拔贡、塘甫、北香3个公社合并为拔贡区。 后改为拔贡公社。 1966年,改为红卫公社。 1984年,红卫公社撒改为拔贡乡。 1999年,拔贡乡改为拔贡镇。 |
7、五圩镇 唐总章二年(669年),置歌良县。 治今镇那余村大河口,隶环州。 五代因之。 北宋,废省歌良县。 清代,属河池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有三旺、九圩两乡。 1952年,属河池县第四区。 1955年,改为九圩区。 1958年,设九圩、三旺两公社。 1962年,三旺公社改属长老公社。 1984年,九圩公社改乡。 长老公社撤销分设三旺乡。 1997年,九圩乡改镇。 2005年8月,三旺乡并入。 |
8、白土乡 清代,属宜山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有白土乡,属宜山县。 1953年,划属河池县东江乡。 1958年,设白土公社。 1984年,白土公社改乡。 |
9、侧岭乡 1951年,设侧岭乡。 1961年,属拔贡公社。 1993年,复置侧岭乡。 |
10、保平乡 清代,属河池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保平乡。 1958年,属九圩公社。 次年2月,分保平公社。 1962年,属九圩区。 1966年,改属九圩公社。 1984年,九圩公社撒销时,分设保平乡。 |
11、长老乡 清代,属河池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长老乡。 1952年,属河池县第四区。 1955年,改为九圩区。 1958年,设九圩、三旺2公社。 1962年,三旺公社改属长老公社。 1966年,改称长红公社。 1982年,复称长老公社。 1984年,长老公社撤改设长老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