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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原景洪镇城区古称景德,是勐泐国的都城,自西晋至明为历代土司司署驻地。

1950年名景德街,属车里县景洪区。

1954年城区更名为允景洪,为州府驻地。

1958年置县,1959年景洪县府移驻景德街,称景德镇。

1969年从景洪区析建允景洪公社,景德镇及街区并入允景洪公社。

1975年从允景洪公社析建允景洪镇。

1978年撤允景洪公社并入允景洪镇,1994年更名景洪镇。

原嘎栋乡1984年设嘎栋区,1988年改乡。

2002年撤销原嘎栋乡、景洪镇,设立景洪镇、允景洪街道。

2004年撤销景洪镇,原景洪镇的纳板、曼点、曼沙、曼迈、曼戈播5个村委会划归嘎洒镇管辖,将曼外、曼戈龙2个村委会划归允景洪街道办事处管辖。

江北街道于2019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后析置的两个街道之一,属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元至清朝先后在镇内的宣慰街设置府、司。

明隆庆四年(1570年),土司治下为版纳景洪的勐景洪。

民国元年(1911年),改置为“普思沿边行政总局”等一分局。

民国十六年(1927年),改置为车里县的一个区。

1958年,改置为景洪县的景洪区。

1988年,景洪区改置为嘎洒乡。

1997年,嘎洒乡改置为嘎洒镇。

2021年11月30日,景洪市嘎洒街道正式挂牌。

景洪市嘎洒街道正式挂牌。

元泰定三年九月(公元1326年),置“勐隆路”。

明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称为版纳勐龙,隶属车里宣慰司。

民国二年(1913年),设立第四行政区分局,隶属普思沿边行政总局。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立勐龙区,隶属车里县。

1953年,设立版纳勐龙,隶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

1958年6月,设立勐龙区,隶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

1969年3月,撤销勐龙区,设立勐龙公社。

1975年10日,辖区一分为二,另设小街公社。

1984年,撤销勐龙公社,设立勐龙区。

1988年2月,撤销勐龙区公所,设立勐龙乡。

1989年8月,撤销勐龙乡设立勐龙镇。

2004年9月30日,撤销小街乡划并勐龙镇。

历为勐罕土司驻地。

元属彻里府,明、清属车里宣慰使司。

1927年置勐罕区,又称橄榄坝区,属车里县。

1953年为勐罕办事处,属版纳景洪。

1958年为勐罕区,属景洪县。

1969年建勐罕公社,1984年改区,1988年置镇。

清嘉庆后车里宣慰使司曾一度驻此。

1927年,始设勐养区,属车里县。

1953年,为版纳勐养,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1958年,置勐养区,属景洪县。

1969年,勐养区改为勐养公社。

1984年,勐养公社改称勐养区。

1988年,撤区置镇。

公元752年(唐天宝十一年),设立版纳勐醒,上隶唐南诏地方政权。

1325年(元泰定二年),上隶云南行省彻里路。

1913年(民国二年),设立第七区,上隶普思沿边行政区。

1927年(民国十六年),设立普文区,上隶普文县。

1950年,设立第三区,上隶思茅县。

1953年,划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上隶版纳勐旺。

1956年,设立普文区,上隶版纳勐旺。

1957年,上隶县级版纳景洪。

1958年,上隶景洪县。

1969年,撤销普文区,设立普文公社。

1980年12月,划出勐旺、补远、瑶家三个大队,设立勐旺公社。

1984年,撤销普文公社,设立普文区。

1988年,撤销普文区,设立普文镇。

1993年12月22日,撤销景洪县普文镇,设立景洪市普文镇。

景哈乡原称为彻里路地。

明隆庆四年(1570)名景哈,是土司制度下的一个勐级行政单位,属版纳景洪。

清沿明制,设团正,归普思沿边行政总局之第四分局。

民国18年(1992)属车里县之勐罕区辖。

1953年1月,属版纳景洪勐罕办事处辖。

1984年5月7日,从勐罕公社划出一、七两个大队和二、六、八等三个大队的部分生产队建立曼洪区。

1988年2月,曼洪区改为曼洪哈尼族乡。

1990年政府迁至景哈村附近,并更名为景哈哈尼族乡。

解放前属普洱宣慰府管辖,隶属六顺(即现思茅市翠云乡),设有土司,现弯角山村委会旧衙门村小组就是当时的行政府所在地,该村的名称由此而来。

解放后至1953年属于六顺县管辖,称为景糯区(即第五区);1953年至1958年划归版纳勐养管辖,设景糯办事处;1958年6月从勐养划出正式成立景糯区,1984年撤区建乡,改称为景讷乡。

1984年2月新建大渡岗区。

1988年更名为大渡岗乡,沿用至今。

1950年,设立勐旺区,上隶思茅县;1953年7月1日,勐旺区从思茅县划出,划入版纳勐旺;1957年,撤销版纳勐旺及勐旺区,设立普文区,上隶县级版纳景洪;1980年2月设立勐旺公社;1984年,撤销勐旺公社,设立勐旺区;1987年12月2日,撤销勐旺区,设立勐旺乡,名称沿用至今。

元属彻里府,明属车里宣慰司,公元1725年(清雍正七年)设“悠乐同知”。

1954年为办事处,属版纳勐养。

1957年置基诺洛克生产文化站,属版纳景洪。

1958年为基诺洛克区,1969年设基诺公社,1984年置基诺区,1988年置基诺山基诺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