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一片荒澳草原。 1974年景泰电力提灌站建成后,逐渐形成了新兴的城镇。 1978年景泰县政府由芦阳镇迁此,并置镇(一说1980年4月11日,设立一条山镇。 )。 |
芦阳镇原属靖远县城。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归属景泰县。 定芦阳城为县城。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建芦阳乡。 1949年10月15日,设芦阳区。 1950年7月,改名一区,改署为所,区下设乡,乡下设行政村。 1955年初,改一区为芦阳区;同年10月,撤区并乡。 1956年,芦阳乡改镇,并增设条山乡。 1958年,成立芦阳公社。 1961年10月,分为芦阳、响水2公社。 1965年,响水公社并入芦阳公社。 1985年6月,改为芦阳镇。 |
清代时期,属红水分县。 民国元年(1912年)后,属红水县、景泰县三区。 1952年,析置为红水乡、白墩子乡。 1955年,合并为红水乡。 1956年,将白墩子分出成立白墩子乡。 1958年,合并为红水公社。 1962年,增设白墩子公社。 1964年,合并为红水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1991年1月,将红水乡划分为白墩子(驻地三个山村)、四个山、红水、漫水滩4乡。 2000年6月,撤乡建上沙沃镇。 2005年1月,将原八道泉乡的段家井、王庄、榆树、边外等4个村并入上沙沃镇。 |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景泰县成立,兴泉属一区(芦阳)。 1949年后,兴泉为一区(芦阳)的锁罕乡。 1952年,设六区,治所喜集水,后迂兴泉。 1955年,六区改为兴泉区;同年10月,撤区并乡。 1958年,定名喜泉公社。 1961年,析出大安另立公社。 1965年,又将大安公社与喜集公社合并为喜泉公社。 1980年,从喜泉公社分出,恢复大安公社。 1984年,喜泉公社改乡。 2001年,撤乡建镇。 2004年12月,大安乡并入喜泉镇。 原大安乡位于景泰县西南部,地处山区,距县城30千米。 1961年设大安公社,1983年改乡。 1996年,面积371平方千米,人口0.5万人,辖大安、中心、福禄水、铧尖、三台井、马莲水6个行政村。 |
1980年6月25日,设杨庄公社。 1982年11月10日,更名草窝滩公社。 1983年9月1日,改为草窝滩乡。 2002年4月23日,改为草窝滩镇。 2004年12月,撤乡并镇,原八道泉乡7村划归草窝滩镇。 |
1991年,设立四个山乡。 2001年,撤乡设红水镇。 2004年,原红水乡划归红水镇。 |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在脑泉设立中泉乡公所。 1949年,在脑泉成立第五区公署。 1950年,改为区公所。 1955年,五区改为中泉区。 1958年10月,成立中泉公社。 1961年,分为三水、中泉2公社。 1965年,又合并为中泉公社。 1984年,改为中泉乡。 2014年,中泉乡撤乡建镇。 |
民国二年(1913年),为红水县第五区驻地。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景泰县大安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区改为乡后,属大安乡。 1949年,属第四区。 1955年10月,撤区并乡。 1958年,成立正路公社。 1984年,改为正路乡。 2014年,正路乡撤乡建镇。 |
清乾隆四年(1739年),析置红水分县(驻宽沟),属其所辖。 民国二年(1913年),改升红水县,仍属其辖。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合红水县辖区和靖远县北区,成立景泰县,属景泰县永泰区。 1949年后,为景泰县二区,驻永泰。 1950年,改为区公所。 1955年,改为昌林区;同年10月,撤区并乡。 1958年,寺滩全境属永泰公社。 1961年,永泰公社分为永泰、宽沟、寺滩3公社。 1965年,3社又合并为寺滩公社。 1968年3月,改为红旗公社。 1971年,复名寺滩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
清雍正八年(1730年),为靖远县所辖。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景泰县成立后,属第二区,又称五佛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改为千佛乡。 1949年,五佛为景泰县第三区公署。 1950年,改为区公所。 1955年,改为临河区。 1958年,改为黄河公社。 1959年,改为五佛公社。 1968年4月,改称向阳公社。 1971年,复称五佛公社。 1984年,改为五佛乡。 |
1991年1月5日,设漫水滩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