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灶镇 清代属香山县黄粱都,下属两乡(维新乡、海荣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中山县第七区。 1953年,属珠海县第三区。 1957年,设三灶乡。 1958年,成立三灶人民政府公社,并入中山县。 1961年,属中山县。 1979年,属珠海市。 1984年5月,属香洲区。 1986年,撤区改为三灶镇。 |
2、南水镇 北宋以前,南水属于新会县。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划归东莞县的香山寨,后设立香山县(今中山市),属香山县黄梁都,隶属于广州府。 明嘉靖八年(1529年),广州府香山县在浪白设置市舶,属广州市舶司管辖,为明朝主要通商口岸之一。 民国十四年(1925年),香山县改为中山县,南水(包括北水、连湾)是中山县第七区(三灶区)的一个乡。 1953年,珠海从中山县划出,成为珠海县,南水是珠海县第三区(三灶区)的一个乡。 1958年,珠海县再度和中山县合并,成立三灶公社,南水为三灶公社的一个乡,高栏定为中山县地方国营盐场。 1961年,恢复珠海县,南水仍为三灶公社的一个乡,但连湾、北水从阐水划出,连湾划归平沙农场,北水被立为北水蚝场,直属广东省水产厅管辖。 1962年,南水从三灶划出,成立南水公社,管辖1条街道、17个村庄、18个海岛。 1979年3月5日,珠海县改为珠海市,南水为珠海市的一个公任。 1982年6月,南水公社改制为南水区公所。 1984年8月,珠海市设立县级建制的香洲区,南水属香洲区的一个区公所。 1987年4月,南水撤区建镇为香洲区南水镇。 1988年12月12日,珠海市设立行使县级权限的三灶管理区,南水镇、三灶镇及小林镇划归三灶管理区。 1993年,划归珠海港管理区管理。 1994年4月,南水镇从二社区独社孙分和国港管理区管辖。 1999年12月,南水被国务院体改办列为国家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行使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 2001年4月4日,珠海市成立金湾区,南水、三灶、小林、平沙和红旗5个镇及金海岸街道划归金湾区管辖。 2006年7月3日,珠海临港工业区和南水镇实施“区镇合一”体制改革新模式,正式成立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3、红旗镇 民国十四年(1925年),香山县改称中山县,平沙仍属中山县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红旗镇镇属广州府香山县的潮居乡。 1969年,称红旗农场。 1977年,改称红旗华侨农场。 1999年,改设红旗镇。 |
4、平沙镇 南宋时,平沙属香山县的潮局乡。 清代,属香山县的黄梁都。 民国十四年(1925年),香山县改称中山县,平沙属中山县管辖。 1955年5月,正式建立中山县国营平沙机械农场,后更名为广东省国营平沙机械农场。 1978年,又更名为广东省国营平沙华侨农场。 1988年8月,属珠海市,更名为珠海市平沙华侨农场。 1990年1月,成立县级平沙管理区。 2000年1月,撤区建镇,属珠海市金湾区。 2002年,经“村改居”,镇下设美平、立新等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3年1月,经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珠海市平沙工业区。 2004年,撤并为美平、连湾等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8年12月,更名为珠海市金湾区平沙游艇与休闲旅游区。 2009年10月,平沙划转高栏港经济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