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区南山六行政;1956年撤区并乡后属中心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称韩寨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 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韩寨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辖;1997年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区三龙乡三、四行政;1956年撤区并乡后属中心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称和平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 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和平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1997年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乡一、二、三行政;1956年撤区并乡后属中心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称新胜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 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新胜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1997年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区三龙乡二;1956年撤区并乡属中心乡设立大众高级社;1958年成立金塔公社为大众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为大众大队;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大众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 1997年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分属金塔乡、西营乡所辖。 1952年属金塔区和平乡,称南园村。 1956年撤区并乡,属西营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西营公社,称南园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南园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1997年12月撤乡建镇,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分属金塔乡、西营乡所辖;1952年属金塔区和平乡,称枣园村。 1956年撤区并乡,属西营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西营公社,称枣园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所辖,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枣园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1997年12月撤乡建镇,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分属金塔乡、西营乡所辖。 1952年属金塔区和平乡,称牌楼村。 1956年撤区并乡,属西营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西营公社,称牌楼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牌楼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1997年12月撤乡建镇,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西营乡。 1952年属金塔区和平乡,称臧家庄。 1956年撤区并乡,属西营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西营公社称臧家庄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所辖,臧家庄大队改名为五坝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五坝大队更名为臧家庄,设立臧家庄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1997年12月撤乡建镇,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乡。 1956年撤区并乡时属南山乡。 1956年1月撤区并乡,新五村划入西营乡辖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和平公社所辖;1961年区划调整时改名为新五坝大队,划入和平公社所辖;1983年社改乡时设新五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 1997年12月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分属金塔乡、西营乡所辖。 1952年属金塔区和平乡,称刘家中庄村。 1956年撤区并乡,属西营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西营公社,称刘家中庄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和平公社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中庄村民委员会,属和平乡所辖;1997年12月撤乡建镇,和平乡改为和平镇,属和平镇所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