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安区 东安区是牡丹江形成市区最早的地方。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中东铁路牡丹江站竣工营业,车站周围逐渐形成了部分街道。 1935年,称“旧市街”。 1937年设置牡丹江市后,相继设立中区、南区和工场区。 1945年始设新安区。 但“新安”与“西安”发音接近,为避免发生混淆,1947年6月将新安区改为东安区。 1952年1月,由原工场区和东安区一部分改设第二区。 1956年9月撤区,原区境改设长安、七星、工场街道办事处。 1958年1月撤销街道办事处,复设东安区。 1960年8月,改称东安人民公社,并将兴隆、东村两个农村公社划入“实行城乡结合”。 1962年1月,将两个农村公社划出,同年5月复设东安区。 1968年更名东风区。 1970年初,从东风区和爱民区各划出一部分区域设立前进人民公社,并将东风区改称胜利人民公社。 同年10月,胜利人民公社改称东风区。 1980年6月,东风区改为东安区。 1997年9月30日,原郊区管辖的东村乡、兴隆镇划入,形成今天的区域范围。 名称沿用至今。 |
2、阳明区 1913年隶属宁安县管辖。 1937年12月划归牡丹江市管辖,曾是掖河区的一部分。 1942年增设汉阳特别分区。 1945年,始设阳明区,管辖两个街道和两个行政村。 1948年5月,撤销阳明区,将原辖街道和农村分别划归七星区和铁岭区管辖。 1970年初,以东风区和爱民区各一部分区域成立前进人民公社,同年10月改为阳明区。 1980年4月,黑龙江省政府批准阳明区为县级区建制。 1997年9月30日,撤销牡丹江市郊区,将其管辖的铁岭镇、桦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 2007年7月,将穆棱市所属的磨刀石镇划归阳明区管辖。 同年12月,将林口县所属的五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 名称沿用至今。 |
3、爱民区 1913年隶属宁安县管辖。 1933年属第五区牡丹江保。 1937年12月设立牡丹江市,属牡丹江市北区。 1945年10月设置金玲区,区政府驻金铃街。 1947年3月,金铃街改为爱民街,金铃区改称爱民区。 1952年1月,爱民区与七星区合并后改设第一区。 1954年9月,将所属第一、第四街道居委会划归新设置的第四区管辖。 1956年9月,撤销区的建制,改设新华、七星等街道办事处。 1958年1月,撤销街道办事处,复设爱民区。 1960年8月,改称爱民人民公社,将铁岭、北安和桦林人民公社区域划入。 1962年1月恢复爱民区,将铁岭等3个农村公社划归郊区管辖。 1970年初,爱民区改称团结人民公社,同年10月复称爱民区。 1997年9月30日,将原郊区管辖的北安乡、三道乡、北安街道,以及阳明区所辖的大庆街道,划归爱民区管辖。 名称沿用至今。 |
4、西安区 1913年隶属宁安县管辖。 1933年属第五区牡丹江保。 1935年属滨江省牡丹江办事处。 1937年12月隶属牡丹江市,分属南区、西区和中区。 1945年10月,设立西安区。 1948年9月,长安区并入西安区。 1952年1月区划调整,改设第三区。 1956年9月撤销西安区,设立西安等街道。 1958年1月撤销街道,复设西安区。 1960年8月改称西安人民公社,并将原郊区管辖的温春、沿江人民公社划入。 1962年1月恢复西安区,将温春、沿江人民公社划归郊区。 1967年改称先锋区。 1968年撤区,成立先锋、火炬、立新、黄花4个人民公社。 1970年初,先锋等4个人民公社合并为奋斗人民公社,同年10月改称先锋区。 1980年6月恢复西安区名称。 1997年9月30日,将原郊区管辖的温春镇、沿江乡划归西安区。 2008年1月,水泥街道划归西安区。 2009年11月,将海林市海南朝鲜族乡划归牡丹江市西安区。 2010年9月,将宁安市宁安镇管辖的桥头、富民、双龙3村划归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形成今天的区域范围。 名称沿用至今。 |
5、林口县 清代分属三姓副都统、宁古塔副都统。 清末民初,此地有“森林之口”之称,并形成林子口小屯(今林口镇),又称中亮子。 1934年修筑图佳线铁路于此设火车站,取名“林口站”。 1936年林密线铁路正式运营后,林口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 1939年6月1日,伪满决定以勃利县、密山县和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林口县,伪县公署驻林口街,隶属东安省。 1943年10月划归东满总省。 1945年5月,改隶东满省,同年11月划归合江省管辖。 1946年4月,改隶绥宁省管辖。 同年5月,绥宁省决定,将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地区合并设置五林县,县政府驻五河林(今五林镇)。 同年10月,改属牡丹江专区。 1947年2月,从五林县划出恢复林口县,隶属合江省,同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48年7月,划回合江省。 1949年1月,撤销刁翎县(原由依兰县析置),并入林口县。 同年5月,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将原海林县的五林、朱家沟、二道河、柳河4个区的全部和柴河区的大部划给林口县,同时将林口县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 1957年1月,将麻山、西大坡两个乡划归鸡西市。 1962年10月,将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 1983年9月,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2007年12月,将五林镇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形成今天的区域范围。 名称沿用至今。 |
6、绥芬河市 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修筑中东铁路,形成绥芬河铁路附属地。 中东铁路通车后,此地始称“五站”(由海参崴起到绥芬河为第五站)。 清光绪二十八年农历十二月(1903年1月),清政府设“总理绥芬河铁路交涉分局”,正式使用“绥芬河”地名。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绥芬河地区(铁路附属地除外)属绥芬厅兴壤社。 清宣统元年(1909)属东宁厅。 1913年3月属东宁县。 1917年寒葱河、阜宁镇区域,分别划为东宁县第四、第五区。 1921年2月,原绥芬河铁路附属地划归东省特别区第三区。 1923年3月绥芬河铁路交涉分局改为绥芬河市政分局。 1926年东省特别区设绥芬河市。 1934年12月并入东宁县。 1939年6月1日划归新设置的绥阳县,设绥芬河街。 1948年10月绥阳县并入东宁县,东宁县政府迁驻绥芬河,为第一区驻地。 1952年5月,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1953年9月改为第三区。 1956年4月,设置绥芬河镇和寒葱河乡。 1958年9月,绥芬河镇与寒葱河乡合并成立友好人民公社,1960年改称绥芬河人民公社。 1965年2月,分设绥芬河镇人民公社、建设人民公社。 1968年3月设立绥芬河区(县级),由牡丹江地区管辖,同时撤销绥芬河镇人民公社、建设人民公社。 1970年2月恢复绥芬河镇人民公社、建设人民公社。 1973年6月撤销绥芬河区建置,并入东宁县,设置绥芬河镇。 1975年8月15日,以绥芬河镇改设绥芬河市(县级),归牡丹江地区管辖。 1983年9月,改由牡丹江市代管,名称沿用至今。 |
7、海林市 1946年5月17日,牡丹江市五河林地区与林口县合并,设置五林县,县政府驻五河林,属绥宁省管辖。 1946年8月15日,将宁安县北部新安镇、海林、横道河子、山市等地区划出,设置新海县,县政府驻海林区,属绥宁省管辖。 同年10月,改隶牡丹江专区。 1947年10月,属牡丹江省。 1948年7月,改隶松江省。 1948年8月25日,松江省政府决定,将五林县(1947年原林口县已划出单设)与新海县合并为海林县,县政府驻牡丹江市内。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6日,撤销海林县,将原海林县所属区域分别划归宁安县、林口县和牡丹江市。 1962年10月20日,恢复海林县,将原海林县划给宁安县的海林、横道河子、长汀、海南、石河、新安、旧街7个乡镇和原海林县划给林口县的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乡镇划为海林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委员会驻海林镇。 隶属牡丹江专区(后改称地区)管辖。 1983年9月3日,牡丹江地区撤销后,划归牡丹江市领导。 1992年7月28日,撤销海林县,设立海林市(县级),由牡丹江市代管。 2009年11月,将海南朝鲜族乡划归牡丹江市西安区管辖,形成今天的区域范围。 名称沿用至今。 |
8、宁安市 辽属东京道,金属胡里改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阿速河卫。 清顺治十年五月(1653年6月),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 清康熙元年(1662)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将军衙门驻宁古塔旧城(今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 清康熙五年(1666),将军衙门从旧城迁至宁古塔新城(今宁安镇)。 清康熙十五年(1676),宁古塔将军衙门移驻吉林乌拉城,留协领镇守宁古塔地方。 清康熙十七年(1678),设宁古塔副都统衙门。 清雍正四年十二月(1727年1月),于宁古塔设置泰宁县,专理汉人民事,清雍正七年(1729)裁撤泰宁县。 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设置绥芬厅,驻三岔口(今东宁县三岔口镇)。 清宣统元年(1909),绥芬厅升改绥芬府,移驻宁古塔城。 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 同时,裁撤宁古塔副都统。 清宣统二年四月(1910年5月),改为宁安府。 1913年3月,改称宁安县。 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 1929年2月改由吉林省直辖。 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 1937年7月改隶牡丹江省。 1946年4月属绥宁省管辖。 同年8月,将县境北部的新安镇、海林、横道河子等地区划出,设置新海县。 同年10月,改隶牡丹江专区。 1947年5月,将世环镇、镜泊、沙兰等地区划出,设置镜泊县。 同年8月,隶属牡丹江省。 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 同年8月,撤销镜泊县,并入宁安县。 1954年8月,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改隶牡丹江专区,同时将原海林县西部地区划归宁安县管辖。 1960年1月属牡丹江市。 1962年9月复归牡丹江专区。 同年10月,将原海林县并入宁安县行政区域划归海林县。 1983年9月,划归牡丹江市领导。 1993年2月撤县,设立宁安市(县级)。 名称沿用至今。 |
9、穆棱市 明永乐四年(1406)设麦兰河卫,隶属奴儿干都司。 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 清光绪初年试办屯田,开辟宁古塔至三岔口等驿道后,垦民渐集,兴建屯落。 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设置穆棱河分防知事厅,隶属绥芬厅。 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1909年6月2日),将穆棱河分防知事所辖地方改设穆棱县,治所驻上城子(今兴源镇),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 1914年6月改隶依兰道。 1929年2月,改由吉林省直辖。 1930年4月,县址迁至八面通镇。 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 1937年属牡丹江省。 1938年10月,县治迁至穆棱街(今穆棱镇)。 1939年6月,将细鳞河、太岭和黑老婆沟、小穆河、龙山等地分别划归新设置的绥阳县和林口县。 1943年10月属东满总省。 1945年5月属东满省。 1946年4月属绥宁省,同年10月属牡丹江专区。 1947年1月5日,将穆棱县划分为南穆棱县和北穆棱县。 南穆棱县驻穆棱街,管辖南区、北区、兴源、磨刀石、下城子、马桥河等地;北穆棱县驻八面通,管辖八面通、东区、西区、梨树镇、穆棱矿等地。 同年6月15日,南穆棱县改为穆棱县,北穆棱县改为穆北县。 两县均隶于牡丹江专区。 同年10月1日,将穆北县并入穆棱县,县址驻八面通,由牡丹江省直辖。 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改由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属牡丹江专区。 1957年1月,将梨树镇划归鸡西市。 1983年9月,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1995年3月7日撤销穆棱县,设穆棱市(县级),由黑龙江省直辖,牡丹江市代管。 2007年7月,将磨刀石镇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 名称沿用至今。 |
10、东宁市 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 清光绪七年(1881)宁古塔副都统派员于三岔口地方设招垦局,招民垦荒。 清光绪十五年(1889),改设三岔口招垦总局。 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撤销三岔口招垦总局,设绥芬厅,驻三岔口,三岔口地方设巡检。 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1909年6月2日),绥芬厅升改绥芬府,移驻宁古塔城,于三岔口设置东宁厅,“东宁”正式成为政区名称。 1913年3月,东宁厅改为东宁县,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 1929年2月,由吉林省直辖。 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 1937年7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39年6月1日,将东宁县北部和穆棱县细鳞河地区划出,设置绥阳县(县政府驻绥阳镇),同时将东宁县治移至小城子,小城子改称东宁街。 1943年10月改隶东满总省。 1945年5月属东满省。 1946年4月属绥宁省,同年10月属牡丹江专区。 1947年8月属牡丹江省。 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管辖。 同年10月,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县政府移驻绥芬河。 1952年4月,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属牡丹江专区(1967年改称地区)。 1975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将绥芬河镇划出改设绥芬河市(县级)。 1983年9月,东宁县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2015年12月撤销东宁县,改设东宁市(县级),由牡丹江市代管。 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