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清源区管辖,称上四沟大队。 1958年人民公社时属清水人民公社,称上四沟大队,后一度曾更名为向阳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属清水乡管辖,设立上四沟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张清乡,称王茹沟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属清源区清水公社,更名为王润沟大队。 1969年改名为王锐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时属清水乡,设立王锐沟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张清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属清源区清水公社,命名为苏邓沟大队。 1968年,更名为东方红大队属清水公社管辖。 1969年又更名为苏邓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时属清水乡,设立为苏邓沟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张清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属清源区清水公社,命名为张清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时属清水乡,设立张清堡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清源区管辖,称蚂蝗沟大队。 1958年人民公社时属清水人民公社,称蚂蝗沟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属清水乡管辖,设立蚂蝗沟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2016年8月更名为清溪村村民委员会。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张清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属清源区清水公社,命名为王盛寨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时属清水乡,设立王盛寨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菖蒲乡。 1952年属清源区菖蒲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属清源区清水公社,称菖蒲沟大队,后更名为曙光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时属清水乡,更名为菖蒲沟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张清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属清源区清水公社,命名为杨台大队。 1981年更名为杨台大队;1983年撤社设乡时属清水乡,设立杨台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清源区管辖,属三星镇四村。 1958年人民公社时属清源区清水人民公社,命名金星大队。 1980年更名白塔沟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属清水乡管辖,设立白塔沟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称石头沟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达桐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双城公社,更名为团结大队。 1959年从团结大队划拔出七、八组建河西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河西村民委员会,属南安乡管辖。 1985年撤区并乡时,将南安乡、双城乡合并设立双城镇,属双城镇所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