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西城都,辖下四里有四村:郝店、私马(司马)、冯村、王董。 并设郝店集,系一地经济、文化、交通、政治中心。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冯村编村、为主村。 郝店、王董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申家庄乡,下辖东申家庄、西申家庄、郝店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三星高级合作社,简称“三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郝店生产大队,下辖12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郝店大队随改为郝店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牛女都,下辖五里有三村:申家庄、贾村、北董。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柳林编村、为主村,柳林庄、西申家庄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申家庄乡,下辖东申家庄、西申家庄、郝店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联盟高级合作社,简称“联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西申家庄生产大队,下辖12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西申家庄大队随改为西申家庄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牛女都,下五里有三村:申家庄、贾村、北董。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 南庄编村为主村,东申家庄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申家庄乡,下辖东申家庄、西申家庄、郝店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联盟高级合作社,简称“联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东申家庄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东申家庄大队随改为东申家庄村民委员会,下辖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现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保安都,下辖二里有四村:南庄、柳林、郭堡、寺庄。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南庄编村、为主村,东申家庄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南董乡,下辖南董、南庄两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五一高级合作社,简称“五一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南庄生产大队,下辖10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南庄大队随改为南庄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龙山都,下辖五里有三村:南董、天河、山头。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南董编村、为主村,八府坟、杨家岭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并设南董镇,系一地政治、文化、经济、交通中心。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南董乡,下辖南董、南庄两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星高级合作社,简称“红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南董生产大队,下辖1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南董大队随改为南董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牛女都,下五里有三村:贾村、申家庄、北董。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 东贾编村为主村,西贾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贾村乡,下辖东贾、西贾两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五星高级合作社,简称“五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西贾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西贾大队随改为西贾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现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牛女都,下辖五里有三村:贾村、申家庄、北董。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东贾编村、为主村,西贾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贾村乡,下辖东贾、西贾两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五星高级合作社,简称“五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东贾生产大队,下辖10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东贾大队随改为东贾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龙山都,下辖五里有三村:天河、南董、山头。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北天河编村、为主村,南天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北天河乡,下辖北天河、南天河、南岭。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胜农业高级合作社,简称“红旗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南天河生产大队,下辖7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南天河大队随改为南天河村民委员会,下辖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龙山都,下辖五里有三村:天河、南董、山头。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北天河编村、为主村,南天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北天河乡,下辖北天河、南天河、南岭。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胜高级合作社,简称“红胜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北天河生产大队,下辖11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北天河大队随改为北天河村民委员会,下辖11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通远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北天河编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北天河乡,下辖北天河、南天河,小坟上。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胜高级合作社,简称“红胜社”。 组成红星高级合作社,简称“红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苏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苏店公社,置小坟上生产大队,下辖1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小坟上大队随改为小坟上村民委员会,下辖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 |
1961年为贾掌人民公社辖,称贾掌大队。 1984年政社分设,贾掌人民公社改为贾掌乡,大队随改村,大队改村民委员会,称贾掌村民委员会。 2000年底,撤并乡镇,原贾掌乡改为贾掌镇,贾掌镇辖。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西城都,下辖四里有四村:私马(司马)、冯村、王董、郝店。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置司马为单独编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冯村乡,下辖冯村、司马、王董。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星联高级合作社,简称“星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司马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司马公社,置司马生产大队,下辖9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司马乡,司马大队随改为司马村民委员会,下辖10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苏店镇。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西城都,下辖四里有四村:冯村、私马(司马)、王董、郝店。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 冯村编村为主村。 郝店、王董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冯村乡,下辖冯村、司马、王董。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中联高级合作社,简称“中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司马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司马公社,置冯村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司马乡,冯村大队随改为冯村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西城都,下辖四里有四村:王董、私马(司马)、冯村、郝店。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冯村编村、为主村。 郝店、王董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冯村乡,下辖冯村、司马、王董。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民联高级合作社,简称“民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司马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司马公社,置王董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司马乡,王董大队随改为王董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苏店镇。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东兴都,下辖三里有三村:新庄(辛庄)、东兴、鲍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东呈编村、为主村。 鲍村、辛庄、义堂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看寺乡,下辖看寺、小宋、辛庄、义堂、胡家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义联农业高级合作社,简称”义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司马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司马公社,置辛庄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司马乡,辛庄大队随改为辛庄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苏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