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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店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好义都,下辖二里有四村:刊字(看寺)、上郝、小宋、胡家庄。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驻地长治)看寺编村、为主村,小宋、上郝、景家沟、胡家庄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看寺乡,下辖看寺、小宋、辛庄、义堂、胡家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光明高级合作社,简称“光明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司马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司马公社,置看寺生产大队,下辖1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司马乡,看寺大队随改为看寺村民委员会,下辖10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苏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好义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东呈编村、为主村。

鲍村、辛庄、义堂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看寺乡,下辖看寺、小宋、辛庄、义堂、胡家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义堂高级合作社,简称“义堂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司马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司马公社,置义堂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司马乡,义堂大队随改为义堂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苏店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务本都,下辖五里有四村:曹家堰、贾张(掌)、河头、元(原)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彭家编村、为主村,石家庄、曹家堰、镇里、东故县、郎家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曹家堰乡,下辖庙上、庙后、镇里。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先进高级合作社,简称“先进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曹家堰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曹家堰大队随改为曹家堰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现属贾掌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务本都,下辖五里有四村:元(原)村、贾张(掌)、河头、曹家堰。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贾掌编村、为主村,原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原村乡,下辖原村、前土门、后土门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欣丰高级合作社,简称“欣丰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原村生产大队,下辖12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原村大队随改为原村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贾掌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务本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贾掌编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贾掌乡,下辖贾掌、辛庄二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联星高级合作社,简称“联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新庄生产大队,下辖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新庄大队随改为新庄村民委员会,下辖1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贾掌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务本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前土门编村、为主村,后土门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原村乡,下辖原村、前土门、后土门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潞丰高级合作社,简称“潞丰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后土门生产大队,下辖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后土门大队随改为后土门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贾掌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务本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

前土门编村为主村,后土门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原村乡,下辖原村、前土门、后土门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福利高级合作社,简称“福利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前土门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前土门大队随改为前土门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贾掌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源泉都,辖下四里有三村:定流、会里、常井。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

单独编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置定流乡。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三进高级合作社,简称“三进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定流生产大队,下辖15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定流大队随改为定流村民委员会,下辖9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贾掌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源泉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

西岭编村、为主村,沙河,东庄(兴),东岭,会里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会里乡,下辖会里、沙河、东兴、东岭、西岭。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织新兴农业高级合作社,简称“新兴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缩划,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东兴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东兴大队随改为东兴村民委员会,下辖1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贾掌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源泉都,下辖四里有三村:会里、定流、常井。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西岭编村、为主村,沙河、东庄、东岭、会里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会里乡,下辖会里、沙河、东兴、东岭、西岭。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新兴高级合作社,简称“新兴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会里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会里大队随改为会里村民委员会,下辖1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贾掌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源泉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西岭编村、为主村,沙河、东庄、东岭、会里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会里乡,下辖会里、沙河、东兴、东岭、西岭。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新联高级合作社,简称“新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贾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贾掌公社,置西岭生产大队,下辖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贾掌乡,西岭大队随改为西岭村民委员会,下辖1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贾掌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通远都,下辖二里有二村:袁(原)家庄、苏店。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原家庄编村,为单独编村。

1953年划归长治市辖。

1964年复归长治县,隶属苏店公社,置原家庄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苏店镇,原家庄大队随改为原家庄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苏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