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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耳巷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庙河峁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庙河峁生产大队,设立庙河峁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郭家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郭家畔生产大队,设立郭家畔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乔家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乔家岔生产大队,设立乔家岔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马家崖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马家崖生产大队,设立马家崖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老山峁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老山峁生产大队,设立老山峁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阳渠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阳渠生产大队,设立阳渠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李家渠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李家渠生产大队,设立李家渠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刘家河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刘家河生产大队,设立刘家河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大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大沟生产大队,设立大沟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园则坪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园则坪生产大队,设立园则坪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安家湾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安家湾生产大队,设立安家湾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白家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白家岔生产大队,设立白家岔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牛圈湾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牛圈湾生产大队,设立牛圈湾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胡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胡家沟生产大队,设立胡家沟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