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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畲族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66年成立盐田村委会,2005年改为盐田社区村委会。

1957年为盐田镇,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盐田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盐田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盐田生产大队,设立盐田村民委员会,简称盐田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村里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里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村里生产大队,设立村里村民委员会,简称村里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中浿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中浿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中浿生产大队,设立中浿村民委员会,简称中浿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钓岐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钓岐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钓岐生产大队,设立钓岐村民委员会,简称钓岐村委会。

1949年1949年后属里马乡,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西胜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西胜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西胜生产大队,设立西胜村民委员会,简称西胜村委会。

1949年前系渔民水上的连家船,称为水上保。

1949年后,逐步迁到陆地建村称北斗大队,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北斗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北斗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北斗生产大队,设立北斗村民委员会,简称北斗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官岭尾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官岭尾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官岭尾生产大队,设立官岭尾村民委员会,简称官岭尾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杨梅岭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杨梅岭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杨梅岭生产大队,设立杨梅岭村民委员会,简称杨梅岭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北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北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北洋生产大队,设立北洋村民委员会,简称北洋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洋边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洋边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洋边生产大队,设立洋边村民委员会,简称洋边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二铺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二铺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二铺生产大队,设立二铺村民委员会,简称二铺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水升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水升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水升生产大队,设立水升村民委员会,简称水升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浒屿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浒屿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浒屿生产大队,设立浒屿村民委员会,简称浒屿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浒屿澳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浒屿澳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浒屿澳生产大队,设立浒屿澳村民委员会,简称浒屿澳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