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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为楚国的西塞要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改夷陵置巫县。

西汉时复置夷陵县,属南郡。

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改夷陵为西陵,是历史上宜昌第一次使用“西陵”二字作为地方治所专名。

唐时改夷陵郡为峡州。

元时为峡州路。

明洪武九年(1376),改为夷陵州。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为东湖县,属宜昌府管辖。

民国时期改为宜昌县,属湖北省荆南道及专员公署管辖。

宜昌解放后,宜昌市人民政府在城区成立了第一、二、三区政府。

伍家岗区系1亿年前地壳运动隆起的陆地,约在7千万年前形成。

夏商时期,伍家岗区一带为古荆州地,西周时为楚国地,秦时属南郡,西汉时为夷陵县属地。

东汉建安十三年,即公元208年,魏在今伍家岗区临江坪一带设置临江郡。

建安十五年,即公元210年,临江郡改称宜都郡。

东吴黄武元年,即公元222年改称西陵郡。

自晋太康年间,即公元280年至289年,复改称夷陵县地后,伍家岗区一直是古夷陵,今宜昌的一方土地。

清雍正十三年,即公元1735年,伍家岗区一带所在的彝陵州改为宜昌府。

1852年以后,川盐运销鄂境,今伍家岗区大公桥、万寿桥一带沿江设立码头和堆货场。

公元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宜昌辟为通商口岸后,今伍家岗区的大公桥一带成为街市区,胜利一路、万寿桥一带成为商贸市场和宜昌主要的水陆交通门户。

1912年,伍家岗区一带为县城郊区,境内宝塔河,沈家店,临江坪等地为镇。

1949年7月,今大公桥到万寿桥一带划为宜昌市域,属宜昌市第一区(信义镇),其余地区属宜昌县第八区。

伍家岗区前身为宜昌市城区和陆续由宜昌县划入的市郊区一部分组成。

1950年,撤销市辖区建制,废除保甲制。

1951年,今杨岔路一带划入宜昌市域。

1952年,汉宜村由宜昌县划入宜昌市;1956年3月,宜昌县白洋乡联合社,今宝塔河一带划入宜昌市;1958年10月,宜昌县伍家乡的共前等三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白洋乡的火光等五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划入宜昌市。

1961年,除保留伍家乡的共前、共勤、林特场、洋坝蔬菜科研所、水产大队,白洋乡的火光等村外,辖区1958年由宜昌县划入的其他社队退归宜昌县管辖。

1970年宜昌县伍家公社、花艳公社的3个大队等划入宜昌市。

1971年宜昌县花艳公社、白洋公社的6个大队划入宜昌。

1974年,成立宜昌市伍家岗街道办事处。

1975年,伍家、白洋、花艳公社合并组建成新的伍家人民公社。

至此,原宜昌县的伍家及花艳、白洋公社一带分别划入宜昌市郊。

1980年,成立宜昌市万寿桥街道办事处。

1984年,土门乡灵宝大队的8个生产队和土门乡车站大队的4个生产队,天台乡钟家畈大队的第八生产队划入宜昌市郊区。

1984年3月,撤销郊区各人民公社,改伍家人民公社为伍家乡。

1986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出国函[1986]第188号文件,批准成立了宜昌市伍家岗区。

属宜昌市至今。

东汉建安十九年(214),西蜀大将关羽曾在江南城墙岭操练兵丁。

清乾隆十一年(1746),宜昌总镇陈纶在城墙岭立“汉寿亭候点兵处”石碑,以作纪念。

此后历代在点军设置官衙治所,宜昌县府也曾两度南迁至此。

自东晋以来,点军先后属夷陵(峡州)、宜昌、东湖等州县所辖,曾两次作为治址。

宋朝初年,点军境地为夷陵七乡之一。

清代,宜昌县安完粮簿改编为5乡38铺(《宜昌县志》1993版),辖内属地分属崇礼、德治等乡。

1916年,宜昌县行政体制由乡铺改为区团,下设保甲牌(此体制延续至1949年)。

1935年4月,宜昌县设4区6镇28乡,点军境地大部属第一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点军区域属辖多次变更。

解放初期,点军大部分区域属宜昌第九区管辖。

1950年8月,卷桥河安安庙组建为安龙乡。

1958年8月,全国实行人民公社体制,市郊在江南点军、艾家、安龙三个乡的基础上组建点军人民公社。

1975年,十里红人民公社与点军区人民公社合并,组建点军大公社。

1984年,全国取消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乡镇体制。

点军区人民公社改名点军乡。

1986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宜昌市设立点军区。

名称沿用至今。

猇亭得名于东汉,吴蜀夷陵(猇亭)之战。

猇亭初属蜀,后归吴。

南朝陈时,属后梁江北夷道。

南朝天嘉元年(560),属宜都郡。

隋、唐、宋、元时,先后属夷道县、夷陵郡、宜都县、峡州路所辖。

明弘治九年(1496),改称兴善里,属荆州府夷陵州宜都县。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改称兴善铺,临江有虎脑背市,仍属湖广荆州府夷陵州宜都县。

清同治三年,属宜昌府夷陵州宜都县。

时辖东西广七里,南北长十六里。

民国十九年(1930),宜都县设第三区,下设古老背镇、云池等乡镇。

民国二十九年(1940),日寇入侵宜昌,江北古老背、白洋区沦陷。

民国三十五年(1946),宜都县将古老背镇更名猇亭镇。

1950年3月,撤乡保甲,设古老背区。

1953年,古老背区下辖团结、云池、善溪窑、善溪冲、新顺、蓝家、福善、新农、龙王湖、三合垸乡和古老背镇。

1954年,宜昌县将土门区所辖鸡子山乡,划属宜都县古老背区。

1955年7月,宜都、枝江两县合并,宜都县设13区,古老背区辖团结、云池、福善、善溪窑、新田畈、沙湾乡与古老背镇。

1957年,宜都县撤古老背区,云池乡部分划属白洋区善溪窑乡管辖,余下部分和团结乡、古老背镇属红花套区。

1958年,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化”,古老背镇及团结乡划属红花套人民公社,团结乡称团结管理区。

1961年4月,宜都县恢复区制,迎宪(云池)、星光(方家岗)、长春(下马槽)、新建(桃子冲)4村由善溪窑管理区划入团结管理区,设团结人民公社及古老背镇,仍属红花区所辖。

1962年10月,“枝宜”分县,成立云池人民公社,猇亭设有云池、团结人民公社与古老背镇,属宜都县红花区。

1975年,撤区并社,古老背镇与云池、团结公社合并为古老背镇人民公社,直属宜都县辖治。

1982年12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宜都县古老背镇人民公社及所辖17个大队及宜昌县土门人民公社虎牙管理区所辖7个大队划归枝江县管辖。

将古老背镇人民公社更名为猇亭镇人民公社。

1984年,全国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撤销,猇亭镇人民公社更名为枝江县猇亭镇。

1992年1月,成立宜昌地区猇亭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年4月,宜昌地、市合并,更名为宜昌市猇亭经济技术开发区。

1993年9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猇亭开发区所辖黄龙寺、长寿山两村划属宜昌市成立三峡航空小区。

1994年6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鄂政函〔1994〕45号),将枝江县猇亭镇划归宜昌市管辖。

1995年3月2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宜昌市设立猇亭区的批复》国函〔1995〕21号,设立宜昌市猇亭区。

下设古老背、云池、虎牙三个街道。

2000年9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发文〔2000〕168号,将三峡航空小区所辖黄龙寺小区(含长寿山)剥离三峡机场,划属猇亭区云池街道。

2015年,猇亭区辖古老背、云池、虎牙3个街道。

2020年12月,猇亭区属宜昌市管辖至今。

周初,为夔国地。

楚成王三十八年(前634),楚灭夔,归于楚并。

《史记》载,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前278),秦将白起“攻楚、拔郢、烧夷陵”,夷陵之名始见于史。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改夷陵置巫县,属南郡,郡治江陵。

西汉复置夷陵县,属南郡,郡治江陵。

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夷陵县属曹魏分南郡枝江以西所立之临江郡;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属蜀由临江郡所改之宜都郡。

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改夷陵县为西陵县;晋太康元年(280),复改西陵县为夷陵县,东晋分夷陵西境置宜昌县,宜昌县名始见于史,隋废。

夷陵、宜昌属宜都郡,郡治在夷陵县。

南北朝时,宋、齐均名夷陵县,属宜都郡,郡治夷陵。

梁改宜州,西魏改拓州,后周改陕(xia)州。

隋大业三年(607)复夷陵县,属由陕州所改之夷陵郡,郡治在夷陵县。

唐武德二年(619)夷陵县属由夷陵郡所改之陕州;天宝初年,属由陕州所改之夷陵郡;乾元元年(758),属由夷陵郡所改之陕州,州、郡治均在夷陵县。

五代时,夷陵县属陕州,随陕州一度归于南平国。

宋元丰年间(1078~1085),夷陵县属由陕州所改之峡州;元至元十七年(1280),属由峡州所升之峡州路,州、路治均在夷陵;二十四年(1364)撤销夷陵县,并改峡州路为峡州府;旋降峡州府为峡州,直隶湖广行省。

明洪武九年(1376),改峡州为夷陵州。

清顺治五年(1648),改夷陵为彝陵。

雍正十三年(1735),升彝陵州为宜昌府,并以原夷陵县境立东湖县,府治在东湖县,县城因此以“宜昌”称行于天下。

民国元年(1912),废宜昌府,改东湖县为宜昌县,先后隶属于荆宜道、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3月,宜昌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当阳专署,5月,隶属湖北省宜昌专署。

同年7月,县城解放,县城及近郊划出设宜昌市,县直机关仍设宜昌市内。

1970年7月,因兴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县直机关从市内北迁小溪塔。

1975年,宜昌专区改称宜昌地区,隶属关系不变。

1992年3月,宜昌县隶属宜昌地、市合并后的宜昌市。

2001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昌县,设立宜昌市夷陵区,原宜昌县的土城乡、桥边镇、艾家镇划归宜昌市点军区管辖。

同年7月28日,宜昌市夷陵区正式成立。

2018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将宜昌市西陵区南津关村、前坪村、龙泉山村、南津关社区等“三村一社区”划转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管辖。

春秋战国属楚国封地。

西汉建元元年(140)置县,“以其临沮水”得名临沮县。

治所在今洋坪镇双路村,属南郡,直至东汉。

三国时属荆州府新城郡。

东晋隆安末年(401),迁治今旧县镇亭子山,改临沮为高安,仍隶襄阳郡。

南朝宋初为汶阳郡治,齐梁因之。

北周武成元年(559),改高安为远安,隶属峡州。

隋代大业三年(607)隶荆州夷陵郡。

唐初(758)复夷陵为峡州,属山南东道,远安仍隶属峡州。

后唐初年,远安曾并入南平国(即荆南)。

宋代仍属峡州夷陵郡,隶荆湖北路。

元升峡州为路,仍领远安。

明洪武九年(1376)改峡州为夷陵州,领远安。

成化四年(1468)移治今县城。

清初因之。

雍正十三年(1735)属荆州府。

乾隆五十六年(1791)远安属荆门直隶州。

民国时期远安始属襄阳道,继属荆宜道。

民国21年(1932)属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24年(1935)改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1939年1月,县治所先后经向家畈、两河口、鹿苑寺、旧县、张家台、黄家坝,辗转迁至洋坪镇芦溪寺,抗战胜利后迁回县城文庙。

1948年8月6日远安解放,在南漳金襄坪成立爱国民主南远县政府,隶属江汉军区当阳专署。

1949年5月下旬,远安、南漳分治,远安改属宜昌行政公署,县委、县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驻洋坪镇谭家坪,6月底迁至县城。

1959年隶属宜都工业区。

1961年隶属宜昌专区。

1970年隶属宜昌行政公署。

1992年隶属宜昌市至今。

兴山县,后汉三国时吴景帝(孙休)永安三年(260),析秭归县游家河以北置兴山县,属建平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兴山仍属建平郡。

南北朝,北周建德六年(577)置长宁县,兴山并入长宁,属秭归郡。

隋朝,开皇元年(581)改长宁为秭归,兴山复入秭归,属巴东郡。

唐朝,武德三年(620),复设兴山县,隶属归州。

天宝初年,属巴东郡。

乾元初年复属归州,隶属山南东道。

五代十国,属归州。

宋朝,熙宁五年(1072)改兴山县为兴山镇,并入归州。

元佑初年复置兴山县,隶属荆湖北路。

建炎中(1128)属夔州路。

元朝,至元十六年(1222)属归州,隶属湖广行中书省。

明朝,洪武九年(1376)兴山属夷陵州。

正统九年(1444)三月兴山并入归州。

弘治三年(1490)再设兴山县隶属归州。

清朝,兴山隶属归州,雍正十三年(1735),归州改属宜昌府,兴山县隶属宜昌府。

中华民国元年至十三年(1912-1924年)兴山隶属荆南道后改荆宜道。

民国二十一至二十四年(1932-1935)属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五至三十八年(1936-1949)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其间1930至1932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巴(东)兴(山)(秭)归苏维埃政权,属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之一。

1949年8月6日兴山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山县隶属湖北省宜昌行政专员公署,1951年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区专员公署,1955年隶属湖北省宜昌专员公署。

1958年12月隶属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

1961年5月撤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设宜昌地区专署,兴山属之。

1968年1月隶属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8月隶属宜昌地区行政公署。

1992年7月6日,撤销宜昌地区,兴山县隶属宜昌市人民政府至今。

1992年12月12日,《关于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行批〔1992〕161号,将兴山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高阳镇迁至古夫镇。

殷商时代为归国所在地。

西周前期为楚子熊绎之始国。

西周后期至春秋前期为夔子国。

春秋中期属楚。

战国后期称归乡。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郡县,归乡为南郡所辖。

西汉元始二年置秭归县。

南北朝北周建德六年(577)置秭归郡,避郡县同名而改秭归为长宁县。

隋开皇三年(583)罢天下诸郡,改长宁为秭归。

唐武德二年(619)置归州。

天宝元年(742)改置巴东郡,治秭归。

乾元元年(758)复置归州。

宋时仍名归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为归州路,十六年(1279)降为州。

明洪武九年(1376)废归州置秭归县,隶夷陵州。

十年(1377)再改秭归为长宁县。

十三年(1380)裁长宁县复置归州。

清雍正七年(1729)置归州为直隶州,隶属湖北省。

雍正十三年(1735)升夷陵州为宜昌府,归州直隶州降为县级州,属宜昌府,不再辖县。

民国元年(1912)改为秭归县,自此名称沿用至今。

西汉高帝时,始置佷山县,以县西清江岸边六十千米处一山峰佷山命名。

置治同昌市(州衙坪),隶属武陵郡。

东汉时,隶属南郡,治置同昌市。

三国时,先随魏属荆州临江郡,后为蜀、吴,属荆州宜都郡。

晋至南北朝先属晋朝佷山县,置治州衙坪,隶属荆州宜都郡。

南北朝时,先由南齐置佷山县,又称方山县,置治两河口,后由梁国置宜昌县,置治州衙坪,再后由后周置盐水县,隶属资田郡,置治资丘、盐池河。

至隋,开皇八年(588)置长杨县,以佷山旁长杨溪命名,置治龙舟坪,隶属南郡。

其间“先后置清江县、盐水县、巴山县,并置有江州及荆州和清江郡。

唐朝,因唐忌隋姓,且龙舟坪后山有宜阳山,即改名长阳县。

其间武德四年,以县置睦州,并置巴山、盐水二县。

八年州废省盐水,以长阳、巴山隶属东松州。”开皇八年,省巴山入长阳。

至五代时,长阳隶属荆南国江陵府,置治龙舟坪。

宋时,属峡州,元属峡州路,始设意利、市备(柿梖)土司。

明代属荆州府武陵州,设施都、麻栗、玉江、长滩、靖安及容美等土司。

清代属归州宜昌府。

民国时期属荆宜道及第九、七、六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属宜昌地区行署。

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长阳县,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属宜昌地区行属。

1992年,地市合并后,改属宜昌市管辖至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秦属黔中郡,西汉隶武陵郡,后汉隶南郡;三国先属蜀,后属吴,隶宜都郡;梁属江州,西魏属拓州,北周属亭州,隶资田郡(今资丘);隋初属睦州,后隶荆州南郡;唐初复睦州,后属峡州郡;五代属南平峡州;宋属荆湖北路峡州;元属荆湖北道峡州路,元末土司错杂其间,长茅关(今采花乡长茂司)之南,菩提隘(今长乐坪镇荒口)之西,隶容美土司,归四川管辖;明初归湖广管辖,明天启七年(1627)之后,百年关(长乐坪镇)以西仍属容美宣抚司。

清初隶夷陵州,后隶荆州府。

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将容美宣慰司所辖之五峰、水浕、石梁各司地,与从长阳、宜都、石门、松滋等县划出的部分地域合而设县,钦定县名“长乐”,隶属由原夷陵州改设的宜昌府。

民国三年(1914),因与福建省、广东省的长乐县同名,以县城西南五个山峰并立,且原系五峰长官司为由,更名为五峰县。

1927年废荆州道而直属湖北省省政府。

1931年以后,属宜昌行政专员公署管辖。

1949年11月全县解放,成立五峰县人民政府,并将原崇信乡(今王畈乡)划归宜都县。

县政府机关初设渔洋关。

1950年春迁至老城五峰镇,属宜昌行政公署管辖。

1957年和1958年,将长阳县的红渔坪乡和星岩坪乡相继划入五峰县,1963年又将长阳县的傅家堰区划入五峰县,1976年将牛庄公社的青树坳、包二岭两个大队划归长阳县。

1984年7月13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批复》国函〔1984〕字115号,撤销五峰县,设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1984年12月12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1988年撤区并乡,设立5镇11乡(五峰镇、长乐坪镇、渔洋关镇、仁和坪镇、湾潭镇、水浕司乡、谢家坪乡、后河乡、白鹿庄乡、蒿坪乡、清水湾乡、升子坪乡、傅家堰乡、采花乡、牛庄乡)。

1992年7月6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宜昌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批复》国函〔1992〕78号,撤销宜昌地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划归宜昌市领导。

1996年对乡镇范围做进一步调整,将11个乡镇,合并为8个乡镇(五峰镇、长乐坪镇、渔洋关镇、仁和坪镇、湾潭镇、傅家堰乡、采花乡、牛庄乡)。

春秋战国时期,境属楚地,秦时属南郡,西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已置县。

名夷道县。

西汉末年更名为江南县,不久复名夷道县。

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属临江郡,建安十五年(210),刘备改临江郡为宜都郡。

宜都之名始此。

南朝陈时,后梁与陈划江为界,将县域分为江北夷道,江南夷道二县。

陈天嘉元年(560),江南夷道改为宜都县,江北夷道仍名夷道。

隋开皇七年(587)废宜都郡,宜都县改为宜昌县。

唐初县域仍置宜昌,夷道二县。

武德二年(619)改宜昌县为宜都县。

贞观八年(634)夷道县并入宜都县。

宋朝时,属荆湖北路峡州夷陵郡。

元代,属荆湖北道宣慰司山南北道峡州路,隶属河南行省。

明代,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夷陵州。

清顺治四年(1647),隶属于荆州府夷陵州,雍正十三年(1735)改属荆州府。

民国初年属湖北省荆南道。

民国十九年(1930)设4区,有13个集镇。

1955年,撤销枝江县,其辖区划归宜都县管辖。

1962年恢复枝江县制,江北归划枝江管辖,江南划归宜都管辖。

1982年所辖古老背镇公社划归枝江县管辖。

1987年撤销宜都县,改为枝城市。

1998年,枝城市更名为宜都市,属湖北省宜昌市管辖至今。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白起伐楚,在郢都置南郡,始设当阳县。

其境东临汉水,西抵沮河,南至麦城,北达今荆门中部,置县迄今已2200多年。

隋开皇七年(587),废平州为玉州,九年,废玉州及所领属地,复置当阳县。

隶属几经变易,县城多次迁徙,至明洪武十三年(1380),县治在玉阳镇稳定沿袭下来。

清代县制又经多次变易,乾隆五十六年(1791),升荆门州为荆门直隶州;当阳、远安随州属湖北布政司。

中华民国元年(1912)属襄阳道。

民国二十一年(1932)废道存县,属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8年7月为荆当县。

1949年5月荆当分治,当阳县隶属宜昌专属。

1988年10月2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当阳市给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民批〔1988〕44号,撤销当阳县,设立当阳市(县级),以原当阳县的行政区域为当阳市的行政区域。

周称丹阳,属楚。

春秋前期乃楚都所在地。

秦时属南郡。

汉代始设枝江县,县治沮中,为南郡18县之一。

三国时,吴析枝江为旌阳、枝江两县,皆属南郡。

南北朝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旌阳县并入枝江县。

陈时撤枝江置罗郡,属罗郡。

隋时复置枝江县,属南郡。

唐肃宗上元元年(760),析江陵置长宁县,唐肃宗上元二年(761),枝江并入长宁县。

唐代宗大历六年(771),撤销长宁县复置枝江县,属山南东道江陵府江陵郡。

五代十国时期,高季兴父子踞江陵,称南平国,枝江属之。

宋朝,属荆湖北路江陵府江陵郡。

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枝江并入松滋县。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枝江县。

元朝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中兴路。

明朝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

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枝江再次并入松滋县。

明洪武十三年(1380),复置枝江县。

清朝属湖北布政司荆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属湖北省。

民国三年(1913),属荆南道。

民国十七年(1927)属湖北省。

民国二十一年(1932)废道存县,属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五年(1936)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17日枝江全县解放,属湖北省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

1955年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枝江并入宜都县。

1962年10月20日,国务院第117次会议决定恢复枝江县,县治马家店镇,属湖北省宜昌地区专员公署。

1996年7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消枝江县,设立枝江市(县级),以原枝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枝江市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