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永明元年(483年),境域属河源县。 1997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源城镇建制,设立上城、新江2个街道。 |
中华民国时期,设东埔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河源县第一区东埔乡。 1958年,成立东埔公社。 1983年11月,改设为东埔区。 1987年3月,撤区设立东埔镇。 1997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东埔镇建制,分设为东埔街道、源西街道和源南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河源县第一区东埔乡。 1958年,成立东埔公社。 1983年11月,改设为东埔区。 1987年3月,撤区设立东埔镇。 1997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东埔镇建制,分设为源西街道、东埔街道和源南镇。 |
清代,属大洲都高埔约。 中华民国时期,设高埔乡。 1953年,设劳改场,属广东省公安厅和汕头专区管辖。 1959年,为安置新丰江水库移民改为国营农场,属广东省农垦厅直属管理局。 1969年,下放给惠阳地区管辖。 1973年后,由河源县管辖。 1988年,设置源城区以后,划归源城区管辖。 2011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高埔岗街道。 |
1950年,属河源县第一区。 1958年,置东埔公社。 1983年,设区。 1986年,建镇。 1988年改属源城区。 1997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东埔镇建制,分设为源南镇和东埔街道、源西街道。 |
民国前,属博罗县。 1950年,划入河源县。 1958年10月,成立埔前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改为区。 1987年3月,改为镇。 1988年6月,河源设市分区,属源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