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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浦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956年9月,成立光明、曙光二、红光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茜墩区张浦乡。

1958年9月,张浦、南港两乡合并成立张浦人民公社,光明、曙光二、红光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别改为光明大队、岳浦大队、逸泾大队。

1959年光明大队改为三家大队,岳浦大队改为施条大队,逸泾大队改为垌坵大队。

1983年8月,张浦人民公社改为张浦乡,三家大队改为三家村,施条大队改为施条村,垌坵大队改为垌坵村。

1988年6月,张浦乡撤并改为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施条村、垌坵村,并入三家村。

1956年8月,南港乡(大乡)成立星光一、二、三、四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8年9月,张浦、南港2乡合并,成立张浦人民公社,星光一、二、三、四社合并改为星光大队。

1962年3月,析张浦人民公社置南港人民公社,在原星光一、二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分别组建星金大队、双溇大队。

1983年8月,南港人民公社改为乡,星金大队改为星金村,双溇大队改为双溇村。

1990年12月,南港撤乡建镇。

2000年8月,撤销南港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双溇村,并入星金村。

1956年8月,南港乡(大乡)成立新龙一、二、三、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9月,张浦、南港2乡合并,成立张浦人民公社,新龙一、二、三、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改为新龙大队。

1962年3月,析张浦人民公社置南港人民公社,在原新龙一、二、三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分别组建新龙大队、北厍大队、稍里大队。

1983年8月,南港人民公社改为乡,新龙大队改为新龙村,北厍大队改为北厍村,稍里大队改为稍里村。

1990年12月,南港撤乡建镇。

2000年8月,撤销南港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北厍村、稍里村,并入新龙村。

1956年8月,南港乡(大乡)成立白米一、二、三和增光一、二、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9月17日,张浦、南港2乡合并,成立张浦人民公社,白米一、二、三和增光一、二、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别改为白米大队、增光大队。

1962年3月,析张浦人民公社置南港人民公社,在原白米一、二、三和增光一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分别建白米大队、塘村大队、渡头大队、增光大队。

1983年8月,南港人民公社改为乡,白米大队改为白米村,塘村大队改为塘村村,渡头大队改为渡头村、增光大队改为增光村。

1990年12月,南港撤乡建镇。

2000年8月,撤销南港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渡头村,并入白米村;撤销塘村村,并入增光村。

2004年11月,撤销增光村,并入白米村。

1956年8月,南港乡(大乡)成立星光一、二、三、四和新龙一、二、三、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9月17日,张浦、南港2乡合并,成立张浦人民公社,星光一、二、三、四和新龙一、二、三、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别改为星光大队和新龙大队。

1962年3月,析张浦人民公社置南港人民公社,在原星光四和新龙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分别组建林庄大队、卫塔大队。

1983年8月,南港人民公社改为乡,林庄大队改为林庄村,卫塔大队改为卫塔村。

1990年12月,南港撤乡建镇。

2000年8月,撤南港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卫塔村,并入林庄村。

1956年8月,南港乡(大乡)成立增光一、二、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9月,张浦、南港2乡合并,成立张浦人民公社,增光一、二、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改为增光大队。

1962年3月,析张浦人民公社置南港人民公社,增光大队归属南港人民公社,拆分为增光、安头、红梅3个大队。

1983年8月,南港人民公社改为乡,增光大队改为增光村、安头大队改为安头村、红梅大队改为红梅村。

1988年6月,张浦乡撤并改为张浦镇。

1990年12月,南港撤乡建镇。

2000年8月,撤销南港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红梅村,并入安头村。

1947年12月,属大慈乡。

1949年5月,划归张浦区张浦乡。

1950年1月,改属张浦区赵浦乡。

1954年属茜墩区赵浦乡。

1956年3月,属陈墓区赵陵乡;同年9月,属张浦乡,成立杭上高级农业合作社,原姜里、杭上2村归属之。

1958年9月17日,张浦乡改为人民公社,杭上、赵陵2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赵陵生产大队。

1962年初,析赵陵大队设杭上大队;同年3月,析张浦人民公社置大慈人民公社,杭上大队归属大慈人民公社。

1963年8月,杭上大队分为姜里、杭上2个大队。

1966年4月,大慈人民公社改为大市人民公社。

1983年8月,大市公社改为乡,姜里大队改为姜里村、杭上大队改为杭上村。

1990年11月,大市撤乡设镇。

2000年8月21日,撤销大市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姜里村、杭上村,合并改为姜杭村。

1956年8月,成立陈墓乡尚明甸、清水湾、李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0月,陈墓乡尚明甸、清水湾、李泾、南吉山、老公司、陶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改为陈墓人民公社红光大队。

1962年初,原红光大队析出尚明甸大队、李泾大队、陶雪大队和南吉山大队,属大慈人民公社;同年10月,尚明甸大队又析出尚明甸大队、清水湾大队和顾家潭大队。

1966年4月,大慈人民公社改为大市人民公社。

1983年8月,大市人民公社改为乡,尚明甸大队改为尚明甸村,清水湾大队改为清水湾村,李泾大队改为李泾村。

1988年6月,张浦乡撤并改为张浦镇。

1990年11月,大市撤乡设镇。

2000年8月,撤销大市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清水湾村、李泾村,并入尚明甸村。

1956年8月,成立陈墓人民公社新敖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张浦人民公社南姚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0月,陈墓人民公社新敖、坞家港、陈高、椿里、朱北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红星大队,张浦人民公社南姚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大新大队。

1962年初,大新大队析出灯塔大队、大新大队和南姚大队;原属淀西人民公社的红星大队析出新敖大队、邬家港大队、陈高大队、椿里大队、朱北大队,属大慈人民公社。

1966年4月,原大慈人民公社改为大市人民公社。

1983年8月,大市人民公社改为乡,南姚大队改为南姚村,新敖大队改为新敖村。

1990年11月,大市撤乡设镇。

2000年8月21日,撤销大市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新敖村,并入南姚村。

1956年成立陈墓乡红星一、二、三、四、五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0月,红星一、二、三、四、五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陈墓人民公社红星大队。

1962年初,原属淀西人民公社的红星大队析出新敖大队、邬家港大队、陈高大队、椿里大队、朱北大队,属大慈人民公社。

1966年4月,原大慈人民公社改为大市人民公社。

1983年8月大市人民公社改为乡,朱北大队、陈高大队、椿里大队、邬家港大队分别改为朱北村、陈高村、椿里村、邬家港村。

1990年11月,大市撤乡建镇。

2000年9月,撤销大市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8月,撤销朱北村,并入椿里村;撤销陈高村,并入邬家港村。

2008年5月,撤销椿里村、邬家港村,合并为大市村。

1956年成立陈墓乡南吉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0月,陈墓乡尚明甸、清水湾、李泾、南吉山、老公司、陶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改为陈墓人民公社红光大队。

1962年初,原红光大队析出尚明甸大队、李泾大队、陶雪大队和南吉山大队,属大慈人民公社。

1966年4月,大慈人民公社改为大市公社。

1983年8月,大市人民公社改为乡,南吉山大队改为南吉山村,陶雪大队改为陶雪村。

1988年6月,张浦乡撤并改为张浦镇。

1990年11月,大市撤乡设镇。

2000年8月21日,撤销大市镇,并入张浦镇。

2001年撤销陶雪村,并入南吉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