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辖区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属南海郡;秦末汉初属南越国;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置高要县。 此后南北朝梁天监六年(507)置高要郡;隋开皇九年(589)设端州,大业三年(607)改设信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复设端州,天宝元年(743)复置高要郡,乾元元年(756)改为端州;宋重和元年(1118)设肇庆府,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设肇庆路,明洪武元年(1368)复设肇庆府;明至清宣统三年(1911)一直设肇庆府;高要县城历为上述郡、州、府、路的治所。 民国时期先后隶属粤海道、西区、西北区、第三区、第十一区。 公元1935年设肇市镇,公元1940年改称肇庆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8年,先后属西江专区、粤中行政区和高要、江门、肇庆专区及肇庆地区。 1949年11月、1958年4月,肇庆镇两次升格为肇庆市(县级),不久均撤销,仍属高要县。 1961年4月,肇庆镇再次升格为肇庆市(县级),辖镇南、狮山、宝月、双东、二桂、渔业6个公社。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肇庆地区,将肇庆升格为地级市,原肇庆市(县级市)行政区域设立肇庆市端州区。 |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始建高要县,隶属苍梧郡,鼎湖属高要县辖地。 明洪武年间(1368-1398),推行厢乡都图制,鼎湖属高要县下围乡和亲仁乡。 清咸丰五年(1855),属高要县头班第一区文明堡和四班第六、七区。 1928年,推行区乡制,将都堡改为乡。 1937年,先复班制,后改联乡办事处。 9月,将联乡办事处改为区署,为高要县第四区和第一区的文园乡。 1943年,高要县废镇缩乡,为第一区东文乡一部分和第四区。 1950年9月,为高要县第四区和肇庆镇双东乡小部分(即前文明堡)。 1953年5月,为高要县第八、九区。 1955年2月,第八、九区分别改称广利区、永安区。 1957年3月,小乡并大乡,广利区各乡并为广利乡、文园乡、桂院乡、九坑乡、头溪乡和广利镇,永安区各乡并为布廊乡、永安乡,下莲塘乡和贝水乡。 1958年3月,撤区并乡,并为广利乡、永安乡和头溪乡。 同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3个乡合并成立广星人民公社。 公社内设一团(广利)、二团(沙浦)、三团(永安),各团内设营、连。 1959年7月,广星人民公社划分为广利、永安、沙浦人民公社。 1983年4月,实行区建制,设广利、永安、沙浦区,区内原大队改称乡。 1986年11月,撤区建镇,设广利、永安、沙浦镇,镇内各乡改称村。 1988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从高要县析出设鼎湖区,为肇庆市(地级)辖县级区。 1988年3月之前,鼎湖区域分属高要县、肇庆市管辖。 1988年3月2日,设立鼎湖区,沿用至今。 |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本地属南海郡。 秦末汉初,本地属南越国。 汉元鼎六年(前111),始置高要县,隶属苍梧郡。 晋元熙三年(420)析高要地置平兴、博林两县。 南北朝梁天监六年(507)置高要郡;梁大同中(535-546)并为高要郡治。 陈因之。 隋开皇九年(589)设端州,大业三年(607)改设信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复设端州,贞观十三年(639)省博林入高要,省清泰入平兴;天宝元年(743)复置高要郡,乾元元年(756)改为端州;北宋元符三年(1100)改称兴庆军。 宋重和元年(1118)设肇庆府,元至元十七年(1280)改设肇庆路,明洪武元年(1368)复设肇庆府;明成化十一年(1475)析高要东南境25都38里置高明县,嘉靖五年(1526)析高要东境11都120里置三水县。 明至清宣统三年(1911)一直设肇庆府;高要县城历为上述郡、州、府、路的治所。 民国时期先后隶属粤海道、西区、西北区、第三区、第十一区。 解放后,先后属西江专区、粤中行政区和高要、江门、肇庆专区。 1949年11月、1958年4月,县城肇庆镇两次升格为肇庆市,不久均撤销。 1961年4月,肇庆镇再次升格为肇庆市,高要县治设肇庆市区。 自民国元年至1961年,高要县城数度成为区的治所。 1970年10月属肇庆地区。 1986年,国务院批准高要县政府驻地迁南岸镇。 1988年改属肇庆市(地级),县治正式迁往南岸镇,并划广利、永安、沙浦3镇为肇庆市鼎湖区。 1993年9月28日,撤县设市,改称高要市(县级),由广东省直辖,委托肇庆市代管。 2015年4月撤高要市设高要区,沿用至今。 |
清朝沿明朝旧制,广宁县属肇庆府。 1912年沿清朝旧制,1914年废州府立道区,广东省划分6个道,广宁县属粤海道。 1932年道改公署,广宁县属广东省西北区绥清委员公署(驻曲江县)。 1936年广东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7年广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广东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广宁县仍属之。 1949年,广宁县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2年4月属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2年5月,广宁、四会两县合并为广四县,隶属粤中行政公署。 1954年7月又恢复广宁县、四会县,仍属粤中行政公署。 广宁县人民政府改名广宁县人民委员会。 同年10月,各区人民政府也相应改为区公所,1956年1月撤销粤中行政公署,设立高要专署,广宁县属之。 1958年10月,广宁、四会第二次合并为广四县,隶属高要专署。 同年12月,高要,佛山专署合并,成立江门专署(驻肇庆),广四县属之。 1961年2月,江门专署改称肇庆专署,同年4月,广四县再度分开,称广宁县。 |
南朝刘宋元嘉十三年(436),划南海郡四会县银屯乡设立,属绥建郡。 隋开皇九年(589)至大业十三年(617)怀集县属南海郡。 元至元十五年(1278),怀集县改隶湖广中书行省贺州;明洪武九年(1376)改隶广西梧州府;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隶广西平乐府;1912年改隶广西梧州府;1934年隶属广西平乐督察专员公署;1951年5月由广西省西江专员公署代管;1952年3月,属西江专员公署;同年12月属粤中区行政专员公署;1956年2月属高要专员公署;1959年开建县并入称怀建县,属江门专员公署;1961年4月分出开建县,隶属肇庆专员公署;1968年3月属肇庆市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属肇庆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月,属肇庆市管辖,沿用至今。 |
古代封开是岭南最早的首府,是粤语的发源地,在秦汉时期就是沟通岭北岭南的交通要道,是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最早的交汇点,是汉代海陆丝绸之路最重要的对接点。 秦前,肇庆属百越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平定百越,建南海郡、桂林郡及象郡。 今肇庆部分地域属桂林郡、南海郡。 秦置四会县,辖区包括现在的四会、广宁、怀集等市县的全部或部分,隶南海郡。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上占领岭南。 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 南海郡辖境是东南濒南海,西到今广西贺州,北连南岭,包括今粤东、粤北、粤中和粤西的一部分。 秦末,南海郡尉任嚣病危,委任龙川县令赵佗代职。 任嚣死后,赵佗即起兵隔绝五岭通中原的道路。 秦亡之际,赵佗武力攻并桂林、象郡,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武王”。 当时,广东除今连州及乐昌北境属长沙郡管辖外,都属南越国地盘。 赵佗及其后的南越国,都与汉朝一样实行郡县制。 汉武帝平定南越后,汉朝将南越地划分为南海、苍梧、郁林、和浦、交趾、九真、日南、儋耳、珠崖9个郡。 为了便于监督各郡官吏,汉朝又设立13个常驻监察机构,称为“十三部”,其中设在苍梧郡广信县(今封开)的交趾部,专门负责纠核岭南九郡。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十月,南越灭,遂定南越地苍梧郡及广信、封阳等县。 封川属广信县,开建属封阳县。 东汉末,交趾部改为交州,除监察权外,还拥有军政大权,成为郡上一级政府,地方行政制度也就从郡县二级变为州、郡、县三级。 今广东省境包括交州辖下的整个南海郡(粤中、粤东),还包括苍梧郡、和浦郡、荆州贵阳郡和扬州豫章郡的一部。 晋元熙二年(420),分广信县地置封兴县。 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封川县、开建县隶封州;富林县、铜陵县隶勤州。 北宋政和元年(1111),封川县、开建县隶封州。 梁天监年间(502-519),分广信县地置梁信郡及梁信县;普通四年(523),兼置成州,梁信县未郡治。 隋开皇十年(590),废梁信郡,改成州为封州。 元至元十七年(1280)改肇庆府为肇庆路,置总管府,隶广西道(29年改隶广东道)。 封川县、开建县隶封州。 明洪武元年(1368),复称肇庆府,隶广东布政使司。 清初沿明制。 肇庆府为广肇罗道治所,隶广东省。 1949年11月6日,开建县解放。 同年11月23日,封川县全境解放。 1952年3月1日,封川、开建合署办公。 地点在封川县城。 1957年4月1日,恢复原两县建制。 1958年5月,封川、开建两县再度合署办公,县治地江口。 1958年11月1日,两县再度分开。 开建县与怀集县合并为怀建县(1959年1月改称怀集),县治地怀城;封川县与德庆县合并为德封县,县治地初在江口,1959年迁德城。 1961年10月,封川从德封县分出,开建从怀集县分出,设置封开县。 |
德庆县,古代为百越(粤)地,秦属南海郡,秦末汉初属南越王所辖。 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灭南越,开九郡,始置端溪县,属苍梧郡。 东汉仍前制,至建安八年(203),属交州苍梧郡。 三国吴黄武五年(226),苍梧郡属广州,端溪仍隶苍梧郡。 晋太康元年(280),分端溪县为端溪(县治在今德城镇)、元溪(县治在今悦城镇红院)两县。 永和七年(351),分苍梧郡地置晋康郡。 端溪、元溪均改隶晋康郡,郡治在元溪县。 至南北朝梁代,撤销元溪县。 隋开皇九年(589),撤销晋康郡,置端州。 端溪属端州。 唐武德五年(622),析端州置南康州,兼置总管府(后称康州),属岭南道。 天宝元年(742),改康州为晋康郡(后复名康州)。 宋绍兴元年(1131),以康州曾为宋帝赵构潜邸,诏升为府。 易名德庆府,属广南东路。 元至元十七年(1280),改德庆府为德庆路。 明洪武元年(1368),改德庆路为德庆府。 洪武九年(1376),改德庆府为德庆州,撤销端溪县,属广东布政使司肇庆府。 清雍正八年(1730),德庆州属肇庆府。 1912年10月,改德庆州为德庆县。 1949年12月1日,德庆县人民政府成立,其后分别属广东省西江专署粤中行署、高要专署、肇庆专署。 1958年10月25日,德庆县与封川县合并,称德封县,属江门专署。 1961年4月,德、封分县,恢复德庆县建制,属肇庆专署。 1988年起,德庆县隶属肇庆市,沿用至今。 |
古为百越地,秦代设置四会县,初属桂林郡;汉初属南越国,汉元鼎六年(111)武帝灭南越国,复置郡县,四会县改属南海郡;南朝宋元嘉十三年(436)改属广州绥建郡(绥安郡);隋朝始开皇九年(589)至清顺治元年(1644)曾棣属广州总管府,扬州南海郡(隋朝),广州都督府、广州南绥州,岭南道浈州,岭南东道广州(唐朝),兴王府(五代十国南汉);广州中都督府,肇庆府(北宋、南宋、元、明、清);1914年废州府设道区,为粤海道,1920年撒道设区,为西北绥靖区;1952年5月广宁、四会合县至1954年7月分开,并把原属广宁县的江谷、江林、黄田、石狗等划归四会县,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2月属高要专区;1958年10月广宁、四会合县称广四县,属江门专区;1961年4月,广宁、四会再次分县,属江门专区(后改称肇庆专区);1970年10月属肇庆地区,1988年属肇庆市;199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四会县设立四会市,由肇庆市代管,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