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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诗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姬家庄黎城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丹水乡、拥万管理区、拥万管理区、拥万工作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姬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划归北诗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黎明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丹水乡、拥万管理区、拥万工作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掘墡头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划归北诗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龙尾龙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丹水乡、拥万管理区、拥万工作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龙尾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划归北诗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丹水乡、丹水灯塔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丹水乡、拥万管理区、拥万工作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丹水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划归北诗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六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炉引协茂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南村乡、拥万管理区、拥万工作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炉引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划归北诗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六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西韩协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南村乡、拥万管理区、拥万工作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西韩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划归北诗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六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东韩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南村乡、拥万管理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东韩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属北诗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六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东庄协和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东岭生产大队,属南村乡、拥万管理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东岭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划归北诗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六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化壁协议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南村乡、拥万管理区、拥万工作区、北诗工作区、拥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化壁村村民委员会,属拥万乡;2001年1月10日划归北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