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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锦江街道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为模范镇第六保、第七保,下辖第六保的第一至第八等8个甲和第七保下辖的甲。

1950年5月,废第六、第七保建立第六、第七街道公所,隶属一区(城关区)人民政府。

1956年9月,机构调整,由原第六街和第七街合并建立为街道第四工作委员会(简称第四工区),隶属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61年8月,撤销第四工区称谓,恢复第六、第七街道公所,隶属城关镇公所。

1967年9月,撤销第六、第七街道公所,建立第六、第七街道革命委员会,隶属城关镇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第六、第七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第六、第七街道公所。

1979年9月,撤销第六、第七街道公所,建立东门街道居民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1年6月,隶属城关镇人民政府。

1989年1月,从东门街道居民委员会分出小十字居民委员会隶属市中街道办事处。

1992年7月,撤销东门、小十字街道居民委员会,建立东门、小十字居民委员会,接受市中办事处指导。

2003年6月,撤销东门居民委员会、小十字居民委员会,合并建立东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隶属市中街道办事处。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

1949年11月,为模范镇第八保和第五保的一部分,下辖第八堡的第一至第十等10个甲河第五保的部分甲。

1950年5月,废第八保建立第八街道公所,隶属一区(城关区)人民政府。

1956年9月,机构调整,第八街和第五街合并建立街道第三工作委员会(简称第三工区),隶属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61年8月,撤销第三工区,恢复第八街道公所,隶属城关镇公所。

1967年9月,撤销第八街道公所,建立第八街道革命委员会,隶属城关镇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第八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第八街道公所。

1979年9月,撤销第八街道公所,建立下南门街道居民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1年6月,隶属城关镇人民政府。

1989年1月,从下南门街道居民委员会分出付家山居民委员会。

隶属市中街道办事处。

1992年7月,撤销下南门、付家山街道居民委员会,建立下南门付家山居民委员会,接受市中办事处指导。

2003年6月,撤销南门居委会、傅家山居委会,合并建立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市中街道办事处指导。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

1949年11月,为模范镇第一保、第二保,分别下辖第一、主第十一等11个甲和第二保的第一至第六等6个甲。

1950年5月,废第一、第二保建立第一、第二街道公所,隶属一区(城关区)人民政府。

1956年9月,机构调整,第一街和第二街合并建立为街道第一工作委员会(简称第一工区),隶属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61年8月,撤销第一工区,恢复第—街道公所,隶属城关镇公所。

1967年9月,撤销第一街道公所,建立第一街道革命委员会,隶属城关镇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第一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第一街道公所,1979年9月,撤销第一街道公所,建立江宗门街道居民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1年6月,隶属城关镇人民政府。

1989年1月,隶属市中街道办事处。

1992年7月,撤销江宗门、中南门街道居民委员会,建立江宗门、中南门居民委员会,接受市中办事处指导。

2003年6月,居委会实行整合,江宗门居民委员会和中南门居民委员会合并,建立江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管辖。

1949年11月,为模范镇的第三、第四、第五保,下辖第三保的第一至第六等6个甲,第四保德第一至第九等9个甲。

1950年5月,废第四保建立第四街道公所,隶属一区(城关区)人民政府。

1956年9月,机构调整,由原第三街和第四街、第五街合并建立为街道第二工作委员会(简称第二工区),隶属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61年8月,撤销第二工区,恢复第二、第四、第五街道公所,隶属城关镇公所。

1967年9月,撤销第二、第四、第五街道公所,建立第二、第四、第五街道革命委员会,隶属城关镇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第二、第四、第五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第二、第四、第五街道公所,1979年9月,第三、第四、第五街道公所合并建立西门街道居民委员会,隶属城关镇革命委员会。

1981年6月,隶属城关镇人民政府。

1989年1月,从西门街道居民委员会分出大十字街道居委会,隶属市中街道办事处。

1992年7月,撤销西门街道居民委员会,建立西门居民委员会,接受市中办事处指导。

2003年6月,西门居民委员会、大十字居民委员会,合并建立西门社区居委会,接受市中街道办事处指导。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管辖。

1990年11月,建立桂花塘街道居民委员会,隶属环北街道办亊处。

1992年7月,撤区并乡建镇,撤销桂花塘街道居民委员会,建立桂花塘居民委员会,接受环北办事处指导。

1993年3月,建立纸厂居民委员会,隶属环北街道。

2003年6月,桂花塘居民委员会撤销,与同时撤销的纸厂居委会合并建立桂花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05年,纸厂部分划给新建立的灯塔街道办事处)。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

1979年9月,建立桐梓巷街道居民委员会,隶属城关镇革命委员会。

1989年1月,隶属环北街道办亊处。

1992年7月,撤销桐梓巷街道居委会,建立桐梓巷居民委员会,接受环北办事处指导。

2003年6月,撤销桐梓巷街道居委会,建立桐梓巷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环北办事处指导。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隶属锦江街道。

1949年11月,称模范镇第九保,下辖北关、教场坝(曹家园)、东关、杨家湾、渔梁滩等5个甲。

1950年5月,废第九保建立第九行政村,隶属第一区人民政府。

1953年9月,民主建政,第九行政村撤销。

1956年6月,由北关、东门、渔梁滩、曹家园等初级社和七街的农业人口组建北关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北关高级社管理委员会撤销(并入清水生产大队)。

1961年12月,建立北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从清水生产大队分出),隶属城关镇管理委员会。

1966年9月,北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改称红卫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67年9月,撤销红卫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红卫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城关镇革命管理委员会。

1969年9月,红卫大队革命委员会改称北关大队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北关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北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北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北关村民委员会,隶属城关镇人民政府。

1989年1月,隶属环北街道办事处。

1992年7月,撤并建后,接受环北办事处指导。

2014年8月,村改社区,接受环北办事处指导。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管辖。

1989年6月,建立鹭鸶岩街道居民委员会,隶属河西街道办事处。

1992年7月,撤销鹭鸶岩街道居民委员会,建立鹭鸶岩居民委员会,接受河西办事处指导。

2003年6月,居民委员实行整合,撤销鹭鸶岩居民委员会,建立鹭鸶岩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河西街道办事处指导。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

1980年8月,建立大江坪街道居民委员会,隶属城关镇革命委员会,1989年1月,隶属河西街道办事处。

1992年7月,撤销大江坪街道居民委员会,建立大江坪居民委员会,接受河西办事处指导。

2003年6月,撤销大江坪居民委员会、运输公司居民委员会,合并建立大江坪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河西街道办事处指导。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隶属锦江街道。

1949年11月,营桐乡第三保(茅溪),下辖黄泥冲、石家坪、肖家、黄坪、董上、言前、唐家湾、下院子、塘坎、油坊10个甲。

1950年10月,废第三保建立第十行政村,隶属营桐乡公所。

1953年9月,民主建政,第十行政村撤销。

1956年7月,由肖家、石家坪、黄泥冲等初级社建立中心(茅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茅溪乡人民委员会。

1956年9月,茅溪乡的石家坪、付家园、鹭鸶岩(何家湾)、肖家、五村等处建立茅溪居民委员会(有名无实),隶属城关镇人民委员会,由下院子、塘坎、油坊、半坡、田坝、杨家湾等组建宋家坝高级社,隶属木弄乡。

1957年10月,隶属坝黄乡。

1958年9月,茅溪居民委员会自然撤销,中心(茅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幸福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中心(茅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茅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城关人民公社锦江管理区(亦称茅溪管理区);撤宋家坝高级社,建宋家坝大队,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坪茶管理区。

1961年8月,以宋家坝大队分出建立坝灌溉大队,隶属城关人民公社锦江管理区,茅溪大队、坝灌溪大队隶属谢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2年12月,隶属锦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茅溪、坝灌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茅溪、坝灌溪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锦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茅溪、坝灌溪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茅溪、坝灌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1年4月,撤销东风大队,恢复坝灌溪大队。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茅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茅溪村民委员会,隶属锦江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河西办事处指导。

2007年3月,撤销茅溪村、坝灌溪村,合并建立茅溪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茅溪村民委员会,接受河西办事处指导。

村委会驻地石家坪。

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管辖。

1949年11月,分别为营桐乡第二、三保,二保辖木连溪、云寨董、楠木桥、马家、桂花树、尖坡、言前7个甲,三保辖黄坪、董上、言前、唐字湾、石家坪等10个甲。

1950年10月,废第二保建立第九、十行政村,隶属营桐乡公所。

1953年9月,民主建政,第九、十行政村撤销。

1956年8月,由木连溪、云寨董、楠木桥、马家、桂花树、尖坡、言前等初级社建立新庄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和由黄坪、董上、言前、唐家湾等初级社组建的健全高级社,隶属茅溪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全面实现公社化,隶属幸福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新庄、健全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新庄、健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城关人民公社锦江管理区(亦称茅溪管理区)。

1961年9月,划入卜口人民公社,因诸多因素未去,于11月并人茅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62年9月分出,隶属谢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当年12月,隶属锦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新庄、健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新庄、健全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锦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新庄、健全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新庄、健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新庄、健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新庄、健全村民委员会,隶属锦江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河西办事处指导。

2007年3月,撤销新庄村、健全村,合并建立新庄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新庄村民委员会,接受河西街道办事处指导。

村委会驻地楠木桥。

2019年碧江区析置锦江街道,现属锦江街道。